公公婆婆住院,出嫁的大姑姐應不應該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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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夏微涼一世輕狂



這是一個較普遍的社會問題,值得我們思考,討論。有人會拿出法律文件來說:法律規定子女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還有什麼討論的呢?要知道社會是複雜的,社會是需要講人情世故的,你通過法律程序得到了財產,卻失去了親情。而一個人為了小利,而傷害了親情,甚至受到社會輿論道德的譴責,是多麼痛苦的事!



故事是:父母親生病住院了,兒子花了不少錢。兒媳婦心疼錢,就想到了老人還有一個出嫁多年的女兒,於是就提出了是不是老人的女兒應該分擔醫療費用的問題。題主沒有提供詳細資料,為了討論問題,我們做出幾種假設:



(1)弟弟,姐姐在同一城市,都有工作,兩家的經濟狀況差不多。

這種情況比較簡單,聽到父母親住院,姐姐肯定來照顧,姐姐自己掙錢,硬氣。住院費會主動出的。

(2)姐姐,弟弟都在同一城市,姐姐沒工作,家庭經濟條件也不好。這種情況,一般姐姐會承擔照顧老人。住院費是拿不出多少的。弟弟應當理解姐姐的難處。非要和姐姐平攤,只能讓姐姐和丈夫鬧矛盾。鬧得家庭不和,弟弟於心何忍。



(3)姐姐,弟弟都在農村,經濟情況一般。這種情況下,弟弟就不要指望姐姐家拿住院費了。農村一般都重男輕女,男孩從吃飯,穿衣,上學都比女孩多佔了很多,有時弟弟的結婚費用的是姐姐的彩禮錢。父母親住院了,想起姐姐來了,人總得講點良心吧?

(4)姐姐在農村,弟弟在城市。發生這種情況,都是農村父母為了兒子將來有個好前程,全家省吃儉用供兒子上大學,兒子畢業留在城市工作,掙了錢,娶了城裡的媳婦。在這種情況下,兒媳婦提出讓大姑姐出父母的住院費,在法律上是站的住腳的,但是在情理上是講不過去的。弟弟能上大學,能在城市有好工作,都是父母,姐姐省吃儉用的結果。父母住院,你拿住院費是天經地義的事,不能指望在農村的姐姐。農民賣1000斤小麥才一千多元,可1000斤小麥是三口之家的半年口糧。



孝敬父母是兒女的責任。每個人要儘自己的能力。不要在兄弟姐妹間相互推活船。那樣,最受傷害的是你的父母親。


李冠朝

哈哈哈,看到這樣的問題,我真心希望你們不要因為老人住院,無人出錢而姐弟間“相殘”。盼望你只是想了解一下相關知識而已吧!

說實話,法律規定: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應盡義務。你公公婆婆住院,出嫁的大姑姐應該與你們一起出錢,為自己的父母看病,盡各自的法定贍養義務。

話又說回來,父母住院看病,作為子女均應該根據自己的生活水平和收入狀況,自覺地拿出錢來為老人看病。我國早有古訓曰:養兒在於防老嘛!

咱們小的時候,我們的父母都把自己的兒女當作掌上明珠來養活,把子女當成自身掉下來的一塊肉來心痛。家再窮,父母總不能讓兒女餓了肚子;生活再苦,也要攻兒女讀書;塌多少饑荒,也要給兒女個安身之處……

慢慢地,父母一天比一天老了,當老人家需要咱們的時候,千萬不要斤斤計較,而應合了那句:一母養十子,十子難養母的悲傷言語啊!烏鴉尚有反哺之恩情哩,何況我們高貴的人類呢?

父母住院出錢這件事情,咱們撇開法律法規,而就道德範疇再來探索一下吧!

自古以來,尊老孝老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光榮傳統。兒女們以孝為榮。古有云:在家敬父母,何必遠燒香的警言!告誡子女們以孝為先,以孝當先,父母大於神,父母高於天的道理和為子女者之應有道義!


請這位題友無需懷疑,你大姑姐肯定是需要出錢出力為你公婆看病的。但千萬記住,不要因此而損傷自己的親情呦!


頤養歲月

這個因情況而已。

說一種不用出錢的情況。我有個同事的老家,出嫁的女兒是不贍養父母的。因為他們那裡重男輕女現象比較嚴重,彩禮給的也比較高。兒子娶媳婦,父母要準備房子車子彩禮等,而女兒出嫁則是什麼都不需要花費,還有彩禮收。所以,相應的,養成的習俗是女兒也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和責任,生病住院不用女兒出錢,大家普遍認為這是兒子的義務和責任。

另一種情況,是從基本的親情關係而言。不管是以上不用出錢的情況,還是其他,女兒終究是父母給養大的,結合自身情況出錢給父母治病也是表示孝愛的機會。當然,如果父母或者兄弟的家庭條件比較好,不出錢也沒什麼,力所能及的做點事情也是應該的。

但從根本上來講,養老和醫療的義務不應該是子女的,而是社會的。社會及國家應該做的是健全養老和醫療體系,保障在人老了以後老有所養。但在目前養老和醫療體系尚不健全的階段,每個人都應該在自己年輕的時候,為自己的老年生活做好規劃(比如,購買保險,這其實是自己的力量與社會保障力量的合力),而不是等老了依靠子女。子女有子女的生活,也有自己的孩子要養育,同時,作為社會的一份子,他們也正在利用自己的青春和熱情為國家和社會盡著自己的責任。正是這種綿薄之力,才構建起了國家這個大廈,使一個種族得以生生不息。為了釋放和保障這種活力,國家和社會應該承擔起自己的職責來。雖然這種職責也是通過轉嫁給現有勞動力的付出上的。但個人和社會的合力總歸要優於一個家庭的付出。或許這就是社會保障的目的所在。


國史拾遺

在農村有句老話: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可能許多出嫁了的姑娘也是這樣覺得,父母把所有的家產都留給兒子,生病住院養老卻要女兒出錢出力,女兒自然是一萬個不願意,所以這就是目前農村社會出現的問題。

作為女兒,父母生病住院自然是要出錢給父母治病養病的,而且父母含辛茹苦的把女兒養大,並不是結婚了就斷絕了這父母與女兒和關係,同時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和義務,所以這都是子女應該做的。



但是往往農村父母在兒子和女兒和對待上不能夠一視同仁,把所有的東西都留給兒子,凡事都為兒子考慮,不想成為兒子和負擔,此時女兒就成了父母們眼中的背鍋俠,所以女兒自然是不願意接受的,覺得父母永遠都偏心他們的兒子,而自己只是兒子和一個犧牲品。所以許多出嫁的女兒不願意出錢給父母看病。


總之,凡事都應該一碗水端平,兒女都一樣,好事都是兒子的,負擔由女兒承受這在哪都是說不通的。


你好特先生

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大姑姐應該出錢,但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特殊情況,需要分別對待了。


一、大姑姐如果是老人帶大的,一般不願意出錢

我認識的一個大爺,他女兒不僅不願意出錢,而且在大爺賣房的時候還想讓大爺分一些錢給她。詳細瞭解之後,才知道原來大爺的兩個孩子歲數相當,帶不過來,就把兒子留在了身邊,把女兒送回孩子姥姥家。


記得他女兒問我一個問題“大概意思是如果父母把四個月的孩子送回姥姥家是不是特別狠。”所以在這種情形下,如果出嫁的大姑姐不願意出錢或少出錢,這也是情有可原的。

二、家裡老人不會把遺產留給大姑姐

這種情況一般是在農村,農村人的思想還是很保守的,話說嫁出的閨女潑出去的水。

一般都不願意把自己家的家產分給女兒,當然這也是和農村特有的財產形式有關,譬如農村承包土地的性質屬於集體土地,所以如果不是嫁在本村的女兒,是沒有權利分得集體土地的,在這種情形下,如果家裡老人已經立下遺囑或者其它方法明確女兒不會在其死後分得遺產,這種情形下,大姑姐不願意出錢也是情有可原的。

三、大姑姐家境十分困難

雖然說現在社會,一般人都不會活得太差,但真的有很多人沒有體會道社會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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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面提到的大爺女兒很可憐的一個女人,丈夫因為意外造成不能幹過重的活,女兒又被檢查出了精神問題,她每天都要打兩份工,才能勉強度日,所以如果真是這樣,大姑姐不出錢我們也應該理解。


總之,一個家庭貴在和睦,與宇宙相比,人這一生實在短暫,不如心平氣和的對待人和事,對她人多表示理解,同時在自己老年規劃,儘量讓自己有個安詳的晚年。


紫玉盈盈

你這個問題問的有點奇怪了?(1)公公婆婆住院,其一切費用應當由兒子一人負擔。(2)出嫁的大姑姐有經濟能力可以幫助弟弟分擔一點經濟負擔。(3)公公婆婆的家產是由你老公一個人繼承,還是姐弟各人佔50%。如果姐弟各佔50%家產,公公婆婆的住院費用,由姐弟二人各負擔50%。不是的話,姐姐沒有出錢的理由,只能憑姐姐孝心而出錢了。


老頑童1686666

出錢肯定是要出的,可以兄弟姐妹平攤,也可以自己多拿一倍,可根據老人的財產分配來出這個錢。

舉個例子,說我自己。

前段時間,婆婆住院,花了4000元。我老公兄弟姐妹要比一般家庭多一些,姊們七個,我老公是小七,上面有五個姐姐,一個哥哥。

我家和哥哥家,一家拿了1000,姐姐們一家拿500,我們兩家出的錢,是她們的二倍。

公公婆婆有一套房子,平分我們弟兄倆了。因而,老人住院費我們應當多出。

現在,婆婆有兩套房子的使用權,他們住我家一套房子,哥哥家一套房子拿出來出租,租金6000元,老人又一家給我們1000。我家的1000沒要,因為老人要幫我接送孩子,還要管飯。哥哥家的1000,也應該沒要吧,哥哥家兒子也要公公婆婆管飯。

以上是我們對公公婆婆生病,住房的解答。我覺得,我應該算是懂事的兒媳吧。


襲人寶貝


作為已經各自成家的子女,在父母因病住院的時候,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這是作為子女應該盡到的責任和義務。但現實中往往很多的子女有錢不出,有力也不出,因為什麼老人把財產或錢財或房產給了兒子後引起女兒的不滿,因此對父母住院不管不顧的例子比比皆是。



那麼是不是父母偏心,一碗水端不平,那是不是做兒女就應該不去盡孝?我覺得應該不應該去盡孝,這要從你懷孕說起,俗話說十月懷胎,懷孕期間的妊娠反應會讓母親難受異常,生孩子的那一刻會讓母親從生死關走一趟,生完孩子要隨時給你餵奶,不然你要哭個不停,一把屎一把尿,從來不會嫌棄你的屎醜你的尿髒,從你嗷嗷待哺慢慢教會你說話,教會你走路,然後送你上學,每天做好飯等你放學,為你輔導功課,為你生病操心睡不著覺,供你考大學,為你找工作,傾盡所有為你買房給你成個家,為你……



終於他們為你做不了什麼了,因為他們老了,想為你們做點事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了,也終於他們躺在病床上了,這時候如果做子女的僅僅因為誰來掏錢?誰來伺候?為這些事打著自己的小算盤,試問,你們的良心應該放在哪裡?別問嫁出去的女兒應該不應該掏錢,我想不用你說,做女兒的都會毫不猶豫的出錢出力。如果不出,那就是喪了良心了。


詩詞公寓

大實話:贍養老人是每個子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不會因為出嫁而發生改變。

從法律層面來說,男女平等不僅僅體現在作為未成年時期所接受父母的養育之恩方面,同時也體現在父母晚年以後子女對父母的贍養職責方面。

所以說,只要父母將你養育成人,那麼作為子女就應該在父母生病住院時出錢出力。

但是,這只是大道理,誰都明白。然而,在現實情況中可就不是這樣了。因為在一些地區仍然會有重男輕女的思想存在。一些家長確實會對男孩和女孩在養育時區分對待。

我身邊就有這種真實情況出現。我小時候有一個鄰居,有一個女兒和一個兒子。女兒初中剛畢業考上高中了,但是其父母就不讓她再上學了,而是要求她出去打工補貼家用。

沒過幾年,這個女孩就結婚生子了。但是,這時候老人卻把名下所有財產都轉到了兒子名下,並且直接跟這個女孩兒說家裡的東西一樣都不會給她。

無奈,最後叫來了警察調節,最後女孩兒還是又拿了一部分錢。但是,之後再也沒見過這個女孩兒回來過。

其實,我們周圍的鄰居也感覺女孩兒能夠做到那種程度已經很可以了。但是,從法律上來說,還是不行。

所以啊,有時候不單單是子女的問題,很可能根源是出現在父母那裡的。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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