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法院」“扫黑除恶”督导组到有关单位和乡镇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

「怀集法院」“扫黑除恶”督导组到有关单位和乡镇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

图为督导组在大岗镇检查督导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根据怀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安排,我院作为第二督导组在党组成员、副院长何莉珍的带领下,分别于2018年5月11日、5月14日对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六个县直单位和闸岗镇、永固镇、大岗镇、桥头镇四个乡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情况进行督导。

督导组通过实地查看台账、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上述部门和乡镇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督导,主要对在组织机制、线索排查、宣传动员、台账整理与材料收集、活动载体、打击情况报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检查。

通过督导检查,被督导的县直单位及乡镇基本能按照工作部署有序开展,逐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单位班子成员都普遍重视亲自参与,均成立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关机制、有人员,大部分乡镇有办公场所;二是

资料整理比较齐全,基本能按照部署督导细化要求整理,有会议通知、会议纪要、成立领导小组文件、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文件、线索摸排表、打击情况简报等;三是活动载体丰富多样,操作性趋于实用。

督导检查中还发现被督导的县直单位及乡镇普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组织方面,上传下达不够紧密,解读文件精神不够深入,重视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宣传信息方面,信息上报和采用数量远远不够,活动氛围不够浓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将近半年,有些被督导单位及乡镇发送简报数量只有一篇,而且只是内部传阅,没有向相关单位报送;三是与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结合得不够扎实,不能将“扫黑除恶”工作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四是个别被督导单位及乡镇行动迟缓,氛围冷淡,至今“扫黑除恶”办公室未挂牌,活动氛围仍需要进一步加强;五是线索排查力度不够,搜集材料较少;六是整理台帐不规范、不够细致。

「怀集法院」“扫黑除恶”督导组到有关单位和乡镇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

图为督导组在县司法局检查督导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怀集法院」“扫黑除恶”督导组到有关单位和乡镇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

图为督导组在县民政局检查督导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怀集法院」“扫黑除恶”督导组到有关单位和乡镇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

图为督导组在县教育局检查督导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怀集法院」“扫黑除恶”督导组到有关单位和乡镇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

图为督导组在县信访局检查督导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怀集法院」“扫黑除恶”督导组到有关单位和乡镇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

图为督导组在县农业局检查督导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怀集法院」“扫黑除恶”督导组到有关单位和乡镇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

图为督导组在永固镇检查督导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怀集法院」“扫黑除恶”督导组到有关单位和乡镇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

图为督导组在闸岗镇检查督导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怀集法院」“扫黑除恶”督导组到有关单位和乡镇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

图为督导组在桥头镇检查督导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怀集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电话:5533839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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