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亂玫瑰的,不是風

弄亂玫瑰的,不是風

by 馬爾克斯

今天是星期天,雨也停了下來,所以我打算帶上一束玫瑰去給自己上墳。玫瑰花紅白相間,是她種了用來獻給祭壇或編成花冠的。冬天裡天氣悶悶的,有點怕人,一上午都陰沉沉的,使我想起了村裡人丟棄死人的那個山崗。那裡光禿禿的,一棵樹也沒有,風吹過之後,星星點點灑落著一些老天爺施捨的殘渣。現在雨停了,中午時分的陽光應該已經把山坡上的泥地曬乾了,我可以走到墳頭,那底下躺著我孩提時的軀殼,只是現在已經在蝸牛和草根之間變成了一堆雜亂的零碎。

她跪在她那些聖像跟前。我想去祭壇前把那幾朵最紅最鮮的玫瑰拿到手,但第一次沒能成功,之後我就一直在屋裡沒挪動地方,而她一直神思恍惚。原本我今天可能已經得手了;可是燈突然閃了一下,她從恍惚中驚醒,抬起頭,向放著椅子的角落看了一眼。她一定在想:“又是風。”因為祭壇那邊果真有什麼東西響了一下,房間晃動了一下,彷彿那些滯留在她身上的回憶被觸動了一般。那時我明白了,我還得再等下一次機會才能去取那幾朵玫瑰,因為她這會兒頭腦清醒,而且正看著那把椅子,我如果把手伸到她臉旁,她會感覺到的。現在我能做的就是等她過一會兒離開房間,去隔壁房間睡她那星期天的例行午覺。那時,我就可以趁她還沒回這個房間、死死盯住那把椅子之前,帶上我的玫瑰離開。

上個星期天事情要難辦一些。我足足等了快兩個小時她才進入沉醉的狀態。那天,她看上去煩躁不安,彷彿一直被某個確定的念頭折磨著:她在這屋裡的孤獨感突然間減退了。她拿著一束玫瑰在屋裡轉了好幾圈,最後才把它們放在了祭壇前面。然後她走到過道,又轉進屋子,向隔壁房間走去。我知道她在找那盞燈。後來當她又走到門口的時候,在走廊的光影裡,我看見她身上穿著深色外套,腿上是粉色長襪,我感覺她還像四十年前的那個小女孩一樣。那時,就在這間屋子裡,她在我床前低下身來,對我說:“現在您的眼睛又大又僵,是他們用小棍兒給支開的。”那是在八月裡的一個遙遠的下午,一群女人把她帶到這間屋子裡,給她看了屍體,對她說:“哭吧。他就像你的哥哥一樣。”而她,就那樣靠在牆上,哭著,很聽話,身上仍舊溼漉漉的,那是被雨水打溼的。

三四個星期天過去了,我一直琢磨著怎麼才能接近那些玫瑰花,可她一直守在祭壇前,守著它們,那股機靈勁兒令人吃驚,她在這屋裡生活了二十年,我從未發現她如此警覺。上個星期天,她出去找燈的時候,我總算選準了幾枝特別棒的玫瑰花。我從來沒有離實現自己的願望這麼近過。可就在我打算回到椅子旁的時候,我聽見過道里傳來了腳步聲,我匆匆忙忙地把祭壇上的花弄整齊,就看見她出現在門口,手裡舉著一盞燈。

她身上穿著深色外套,腿上是粉色長襪,然而她臉上閃現出某種像顯靈的亮光。這時的她不像是那個二十年來一直在院子裡種玫瑰的女人,而像是那個八月裡被人們帶去隔壁屋裡換衣服的女孩,四十年過去了,她變胖了,也變老了,現在回到這裡,手裡舉著一盞燈。

雖說在熄滅了的爐子旁烘了二十年,我鞋上那天下午結的泥巴的硬殼還在。一天,我去找鞋,那時大門已經關上了,門檻那兒的麵包和一束蘆薈已被取走,傢俱也都搬走了。所有的傢俱都搬走了,只留下角落裡那把椅子,正因為有了這把椅子,我才得以度過之後的歲月。我還知道人們把那雙鞋放在那裡是為了烘乾它們,而他們從這所房子裡搬走的時候,根本就沒人記起它們。所以我才去找我的鞋。

許多年之後,她回來了。已經過去了那麼久,屋子裡麝香的氣味早已和塵土味,和乾巴巴的、若有若無的蟲子味渾然一體。我一個人待在屋裡,坐在角落那兒,等候著。我已經學會了辨別木頭腐爛時發出的聲音,辨別緊閉的臥房裡陳舊空氣的鼓翼聲。她就是這個時候來的。她站在門口,手裡提著一隻箱子,戴了頂綠色的帽子,身上穿著那件從那時起再沒離過身的棉布上衣。那時她還年輕,還沒有發胖,長襪裡裹著的小腿也不像現在這麼粗。她打開房門的時候,我渾身是土,結滿了蜘蛛網,在屋子裡某個地方叫了二十年的蛐蛐也靜了下來。可儘管如此,儘管有塵土和蜘蛛網,儘管那隻蛐蛐突然改變了主意,也儘管剛到的她年齡上有了變化,我還是認出了她,她就是八月裡那個大雨傾盆的下午陪我一起在馬廄裡掏鳥窩的女孩。她現在的樣子,站在門口,手裡拎著箱子,頭上戴著頂綠色的帽子,彷彿馬上就要尖叫,馬上就要說出當時說過的話:那是在人們發現我仰面朝天摔在馬廄的草堆裡,手裡還緊緊握著一節折斷了的梯子橫槓的時候。她把門完全打開後,合頁發出了嘎吱聲,屋頂上的灰土稀稀拉拉地落了下來,彷彿有人用錘子敲打著房梁。這時,她在門口的光影中遲疑了一下,然後把半個身子探進房間,說了句話,那聲音就像在喚醒一個沉睡的人:“孩子!孩子!”而我一直靜靜地待在椅子上,渾身僵硬,腿伸得老長。

一開始我想,她就是來看看這間房子而已,可是她居然住了下來。她給屋裡換了空氣,感覺像是她打開了箱子,讓裡面陳年的麝香味散發了出來。當年,人們把傢俱和衣服都裝在大木箱裡拿走了,而她帶走的只有這房間裡的氣味。二十年過去了,她把這些氣味又帶了回來,釋放回原來的地方,她又重新立起一個小小的祭壇,和原先那個一模一樣。無情的時間辛辛苦苦毀掉一切,而她一到,一切便都恢復了原樣。從那時起,她吃住都在隔壁房間,但白天都待在這邊,同那些聖像默默地交談。下午,她坐在門口的搖椅裡,補補衣裳,有人來買花就招呼一下。她總是一面搖晃,一面縫補衣裳。每當有人來買一束玫瑰花的時候,她總是把錢掖進腰間圍巾的一角,嘴裡也總說著同一句話:“拿右邊的花,左邊的是留給聖徒的。”

她這樣在搖椅上一待就是二十年,縫縫補補,搖搖晃晃,眼睛看著那把椅子,彷彿她現在要照看的不是那個和她一起度過一個個童年午後的孩子,而是一個待在這裡的有殘疾的孫子,這孫子從他奶奶還只有五歲的時候就一直坐在這裡沒動窩。等她再低下頭時,說不定我就可以走近那些玫瑰花。如果我成功的話,我就要到那個小山崗上去,把花放在墳頭,再回到椅子上坐下,繼續等候著,等到哪一天她不再回到這個房間裡來,隔壁房間裡也不再發出窸窸窣窣聲。

到那一天,一切都會有個變化,因為我必須再一次離開這所房子,出去找個人告訴他:這個賣玫瑰花的女人,這個孤苦伶仃地住在這所破房子裡的女人,需要四個人把她抬到小山崗上去。之後,我將永遠一個人待在這間房裡。不過她也可以心滿意足了,因為到那一天她就會知道,每個星期天到她的祭壇前弄亂她玫瑰的,並不是那來無影去無蹤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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