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红楼梦》值得一读再读?

写你写我写他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清代作家曹雪芹撰写,小说描写的是贾、史、王、薛四个家族的兴衰,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爱情是故事的主线。这部小说可以说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

曹雪芹用尽毕生的精力只完成了该书的前80回,这看上去是一部描写四个家族兴衰的小说,但它实际上是当时封建社会贵族生活的一个缩影,通过这件作品,可以对当时的封建社会有更为全面的了解,从衣着,饮食,到医药,建筑,从规矩礼节到社会风气,都是当时社会面貌的再现。

之所以说《红楼梦》值得一读再读,首先在于其经典,虽然是小说,但是它并不是完全的虚构。从文学角度来看,它设下的伏笔,文章结构编排,遣词造句,细节的刻画等都非常值得研究和学习,这是一部非常有魅力的文学作品。其次,这是一本信息量极大的著作,甚至有人称之为百科全书,随着你个人阅历的不断增长,每一次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收获。单看研究《红楼梦》的那些课题,如经济,医学,民俗,宗教,官场政治,饮食文化等,就能大致知道《红楼梦》这部书能提供给我们什么,其丰富远超我们的想象,而这些东西是反复阅读也无法完全了解的。每次阅读总会有惊喜,总会有一些以前没有发现的东西。其实这种特性是所有经典作品所共有的,只不过在《红楼梦》中体现的尤为明显。


艺滴设计

原谅我不请自来。因为我太喜欢红楼梦了,恐怕读了有二十几遍,其中的原因在于读此书的感觉。

有句话讲的是读了红楼梦,官都不想做。那时我还小,没看过此书,只觉得奇怪,为什么?这本书到底有多大的魔力,能让人连官都不想做,后来又看了87版电视剧,看了谢晋导演的红楼梦电影,越剧版电影,讲真,没啥感觉,无非就是个三角恋故事,啰哩巴嗦,鸡毛蒜皮,比起武侠剧差远了。甚至没有台湾言情剧好看。

第一次看此书是在部队上,过年的时候,每天只出早操,又不训练,于是就到图书室借来看,第一次被惊艳到了,高超的笔法,传神的描写,庞大的架构,天马行空的想像力,精美的诗词。以前所看的那些名著似乎一下子失去了魅力,什么武侠,言情剧都变得俗不可耐,于是我用了半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前八十回。几乎是废寝忘室。我的第一感觉,这哪里是言情小说,但又说不上来到底是什么小说。八十回后我用了不到五天就看完了,以后再没看过,每次看完八十回就打住了。

每看一次,好像对它的了解应该更深一步,然而事实上越看越糊涂,刚看时,好像是言情小说,但对宝黛钗感情的描写并不多,对治家到写了很多,为什么?尤其是很多闲文,很多无关紧要的人,甚至一闪而过的人,还有那些极细致的描写,真有必要吗?总体感觉是很好看,看不懂。看过几遍后,感觉作者似乎把他的写作目的隐藏的很深,尤其是对贾瑞照风月宝鉴的描写,同时思考,为什么只有八十回,后四十回为什么那么难看又矛盾,比如柳五儿,七十几回上,王夫人亲口说的柳五儿死了,为什么后来又写她去服侍宝玉,为什么有这么明显的错误。

后来又看了一些红学家的书,看了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看了关于曹雪芹的一些书,好像懂了些,但那个真像就是雾里观花。

于是一遍又一遍的看原著,似乎又有些发现,为什么有甄宝玉,林红玉,薛宝琴?为什么贾宝玉最大的心愿是立刻就死了,再化成一股烟,再要一阵风来吹散?每看一遍,疑问就多一点。

作者花了十年的心血来写部言情小说?或者如红学家说的写曹家家事?曹雪芹真有都么无聊吗?要写曹家家事用得着这样写吗,用得着补天这么大的题目吗?要找到答案,还得读下去。


巫山横云

《红楼梦》的读者,很多人对贾琏的印象不怎么好,尤其对他好色这一条表示不能忍,有人甚至以此判定他渣。

我们中国人,也许是因为几千年的道德压抑,对男女关系上的事情尤其不能宽容。一说起贾琏,脑子里很容易蹦出贾母骂他的一句话:“脏的臭的都往屋里拉。”

琏二爷嘴笨,也不会辩解,或者他压根儿就没想辩解,毕竟这些事儿明面上他不占理。

其实他何尝不是吃了哑巴亏,有苦说不出。

Diss贾琏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当时社会背景,在他所处的古代封建社会,实行的是多妻制度,中国人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妻妾成群才能多子多福。如果性也算一种资源的话,社会的有产阶级可以多吃多占——换句话说,纳妾是不违规的。

在这样的前提下,做个两府男人们的婚姻状况调查,一对比数据,便能得出一个扎心的结论。

先从上一辈说起,他爸爸贾赦,“官儿也不好好做,左一个小老婆,右一个小老婆的养在屋里”,胡子都白了还惦记着水葱一样的鸳鸯,要娶回房做姨娘。

鸳鸯不从,他就赌气斥巨资八百两,买了一个叫嫣红的小姑娘,才十七。

要知道,当时贾琏给外室尤二姐母女的生活费是一个月五两,就够她们吃香的喝辣的了,他爹居然用买套房子的钱买了一个房里人。

而且,那些小老婆都是正室邢夫人给张罗的,贾赦看上谁,邢夫人就去做媒,连贾母都喷她忒“贤惠”。

号称最正经的叔叔贾政,除了正室王夫人,人家也有小妾,至少两个:赵姨娘和周姨娘。

这只是有记录的,其余还有没有待考。而且,他还和赵姨娘大大方方生了探春和贾环一双儿女满院子跑。

再看同辈兄弟贾珍。八月十五中秋夜,贾珍夫人尤氏让侍妾们入席,她们听话地在下首“一溜坐了” ,这一溜是四个。

贾珠早亡,但李纨曾说先前贾珠在时,房里也是有两个女人的,贾珠死后她主动放人家走了。

以上都是都是已婚的。未婚的爷们屋里,没结婚前也是会先放个房里人的,宝玉有袭人,贾环有彩云。贾政还说了,他都已提前看好了两个丫头,给弟兄俩一人分一个。

相比之下,贾琏房里有谁?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凤姐、凤姐、凤姐。

判断一件事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贾琏膝下无子,凤姐又得了血崩,短时期内不能生育,从传宗接代的理由出发,贾琏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拥有三妻四妾。

但他却没有。 不是不想,是不能也。

本来他娶亲前也是有俩通房丫头的,但凤姐过门没半年,都寻出不是来全都撵走了。

怕被人诟病,凤姐就逼着心腹平儿作了幌子。贾琏和平儿,一两年能有一次在一处,还要被凤姐掂几个过子。到后来,平儿为了不让凤姐找她麻烦,一见贾琏就躲。

他在屋里,她就到外头去。没见贾琏对她情妇鲍二家的诉苦吗?“如今连平儿她也不叫我沾一沾了......”

他也不是没试图反抗过,但都以惨败告终。

有一阵子他都以为要日月换新天了,先是偷娶了尤二姐做外室,凤姐居然趁他不在“贤良”地把尤二姐接回了府。

紧接着他爹又送她一个叫秋桐的丫鬟做妾,公公送来的,凤姐更不能违拗了。那一阵子估计贾琏走路都快飞起来了,谁说福无双至?艳福就是。

可是没多久,他就发现自己被套路了。凤姐稍使手段,尤二姐一尸两命,又以属相不合栽赃秋桐,一块给打发了。贾琏彻底懵逼,只会对着尤二姐抚尸大哭:“是我害了你。”

遇到凤姐这样强悍毒辣的正妻,就算他把人家好好的姑娘要了来,也是来一个死一个,来两个灭一双,来一打照样会花样百出地收拾一打。

非死即撵,没有一个能安生有好下场。搁谁不痛,不怨,不惊,不惧?

别说纳妾,看一眼都不行,兴儿说凤姐:“人家是醋罐子,他是醋缸醋瓮。凡丫头们二爷多看一眼,他有本事当着爷打个烂羊头。”

这人夫当得可真惊悚。凤姐儿不请自到去外宅接尤二姐时,下人一听是她来了,“顶梁骨走了真魂”,看来那厉害真不是闹着玩的。

人有欲望不可耻,可耻的是满足途径。合法纳妾,把干净的香喷喷的往屋里拉,名正言顺地享齐人之福。

你以为贾琏他不想的吗?此路不通,退而求其次,去打野食,饥不择食自然难免。

所以,批评一个人不能脱离当时的社会背景,用几百年后的道德观去衡量当事人是不公平的,凤姐固然不顺心,但贾琏也算是被侮辱和被损害的那一个。在他们的婚姻里,没有无辜者。

贾琏和多姑娘偷情那段,曹公写得十分露骨恶心,他描写贾琏用了“丑态毕露”一词,可是读那段,却觉得丑态后面都是心酸。

这点子事儿似乎是他活着的唯一一点乐趣。

这个男人,爹不疼,贾赦对他说打就打说骂就骂;娘不爱,亲娘死了,后母邢夫人只和自己最亲,称自己“无儿无女的一生干净”;凤姐平儿又是一条心合伙防着他,家里的事包括放高利贷对他瞒得铁桶一般;有一个二木头一样的异母妹妹,对谁都无感,探春尚且会对着宝玉娇嗔一声:“二哥哥,身上好,我已经整整三天没看见你了。”

那一声撒娇里,是令人心尖微颤的骨肉温暖。可是翻遍全书,几乎都没见过迎春和他对话。

他像一个孤身穿过幽深过道的人,过道两边是一间一间的小屋子,经过的小屋子里都住着人,贴着一格一格的雕花窗棂往里瞅,里面住的都是他的家人。

可走进哪扇门自己都像是外人,没人好好站起来理他一下。

他眯起眼,向过道尽头望去,微微有杏色的天光映入,这里待久了人身上发凉,他紧一紧袍子,跺一跺靴子,向着隐约的光和暖迈去。

有了尤二姐,就算他明知道这个女人堕落过荒唐过,他依然全心接纳她,不但不计前嫌,还反过来安慰:“你且放心,我不是拈酸吃醋之辈,前事我已尽知,你倒不用含糊着......”

又说:“谁人无过,改了就好。” 这不是一般男子能有的气量胸怀,这贴心贴肺的温热,让有前科的女人瞬间放下了紧绷的心,还了他一个温柔恩爱乡。他呢?

以为自己像张爱玲在《留情》里写的纳妾男人米晶尧那样, “可以享一点清福艳福,抵补以往的不顺心”。谁料最后竟弄出一出人间惨剧。

尤二姐被凤姐算计死后,他哭天哭地,发狠赌誓,但堂堂荣府公子,却连她的发丧银子都拿不出,要靠平儿接济。

“琏”本与“怜”谐音,也许曹公起名的本意就是在暗示:贾琏是个可怜之人。

贾琏好色不假,但是他不缺德。

男女之事上,他从不强人所难。孙绍祖好色,恶狼一样,合宅的丫头媳妇都让他强行淫遍;薛蟠好色,为了香菱打死冯渊强抢霸占。

但贾琏不同,但凡是和他好的女人,不管是哪个,都是你情我愿、两情相悦的。他开始本有意于尤三姐,但三姐对他不理不睬,他也不恼,转而去追求尤二姐。

旺儿家的借凤姐的强势逼娶丫鬟彩霞时,贾琏曾特意交代:“虽然他们必依,然这事也不可霸道了。”

他也不会无耻地去占情人们的便宜。《水浒传》里的郑屠镇关西,写了三千贯文书,实契虚钱,将卖唱女金翠莲哄回家做了小妾,过了一阵又给赶出来,不但没有给过聘礼,还污蔑翠莲欠他钱,讨还那根本没给过的三千文。

不管是跟鲍二家的,还是多姑娘,贾琏从不在钱财上亏待她们。他叫鲍二家的来,先是开箱给拿了两块银子、两根簪子、两匹缎子,是很丰厚的约会礼物。

找多姑娘事先也是以金帛相许。当然,勾引有夫之妇不应该提倡。然而别忘了,床品也是人品的一部分,就这一点,琏二爷不算欺负人。

还有,不该碰的人他绝不碰。黛玉父亲林如海死后,贾府派贾琏送她回扬州奔丧。林黛玉貌若天仙,连薛蟠见了都要身子酥半边,贾琏又不瞎。

但是他对黛玉没有半点非分之举,一路舟车颠簸好几个月,有好多机会可以与黛玉接近,但他稳妥送去,再好好带回,绝无闪失完璧归赵,尽了一个好表兄的职责。

有人怀疑林黛玉的家产被贾琏贪污了,根据是贾琏曾说“这会子再去哪发个三二百万的财”推测,这纯粹是捕风捉影。

贾赦看上石呆子的古扇子让他去弄来,贾琏出高价收买,奈何石呆子死活不卖,他也就作罢。而贾雨村为了献媚便设法抄家强夺了来。

父亲训他:人家怎么就能搞来?他只说了一句:“为这点子小事,弄得人坑家败业,也不算什么能为!”为此被贾赦恼羞成怒打得破了相。

他厌恶雨村为人,劝家里人离他远点,说怕是他那官儿做不长。一个做事是有底线的人,贪污黛玉家产之事不大干得出来。

对上他是个孝敬的晚辈,正月十五贾母看戏,他要预备下大簸箩的钱,只等老祖宗一高兴喊一声“赏!”,便忙命小厮们赶快撒钱,满台子钱响,贾母大悦。

清明时,他要备下年例祭祀,带领弟弟侄子们去往铁槛寺祭柩烧纸,颇有长兄叔伯之范。

第六十四回,他从外面回来,宝玉先赶紧给他跪下,口中却是给贾母、王夫人请安:特殊时刻,他还要代长辈们受拜。

对下他是个慈爱的兄长。贾府一脉的其他子侄们,或为生存或为利益,争先恐后前来依附。

他随和宽容,从不居高临下。他们在他面前耍小聪明玩小手段,他心如明镜却不点破。贾蓉贾蔷置办乐器行头时,想拿公中的钱贿赂他们。

凤姐是骂:“别放你娘的屁,我的东西还没处撂呢,稀罕你们鬼鬼祟祟的?” 一转身收了贾芸的麝香冰片。而贾琏则是善意规劝:“你别兴头。才学着办事,倒先学会了这把戏。”

他惧内是公认的,但对外他可是个好哥们,喜欢成人之美,柳湘莲痛打薛蟠之后,他忙着帮助和解息事宁人,是个厚道热心肠的老好人,不曾挑三窝四火上浇油。

不揪着男女之事不放,在其它做人方面的确很难找到他的污点。可是前面说了,男女之事并不能全怪他一人。跟他那万里挑一的夫人比起来,他不过是怂一点,善一点,手段少一点,反射弧长一点。

何谓君子?宅心仁厚,“莫美于恕”,如果不是好色,贾琏堪堪可称为一个俗世里的君子。

他不是坏人,也不是完人——不过如果让他选的话,他才不要做完人,否则这一生该有多枯索无趣。

他就是个有毛病缺点的好人。

猜想贾琏在朋友圈里,应该是言行最练达温和的那个,是最会替朋友保密的那个,是最懂得给人台阶下的那个,是气氛尴尬时一定会出来打圆场的那个,是别人讲笑话他要想一想才笑的那个,是饭局上趁人不注意悄悄就把账结了的那个,也是需要帮忙时找他他会记在心里,但是会回复晚一点的那个。

如果你是男生,应该不会拒绝和贾琏这样的人做朋友。

如果你是女生,若郎有情妾有意你请随意,但别要求他娶你,他做不了自己的主。

如果你无意于他,千万别随便撩逗,秉性上的硬伤,泛滥的荷尔蒙导致他根本经不住诱惑。

记得跟他保持距离,放心,他识趣,绝不会纠缠你,他会隔着一张圆桌的距离,不远不近地敬酒,眼里有光,却用淡淡的微笑向你致意。


*本文为十点读书签约作者百合创作


十点读书

握红小札:闲读红楼

个人是存在于社会之中的,这是不争的事实。他在孤独中生活和死亡,就像伊凡·伊里奇一样。我认为牺牲参予来强调孤绝,要比牺牲孤绝来强调社会情感来得高贵美丽得多。       

 


【一】  

是该写这篇文字的时候了。  

在这半年里,倒有几次提起笔,有一些想说说的意思。但最终还是由于懒,间或也有些小小的病,再就是自己有时把话也说不明白的缘故。所以就叨了这懒和病的名目,把文字抛到一边了事。现在想起来,虽然那思绪还时不时地留着,竟和人类的“新陈代谢”有些相像,有些消亡了,有些正在更新,有些还在长,不过题目倒是不曾变动罢了。  

记得一本医学书上竟说出了这样一个真实,“倘若在一年之后见到并认出一个老朋友,那么可以肯定,几乎他身体的每个细胞皆非他离别前所有。就器官而言,他已完全是一个新人。”记忆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而我们的人生,从一开始便置身于一个充满着许多变数的迷宫里,我们从哪里来,在哪里,到哪里去,都是无从知晓的。而在这许许多多的变数中,我们又无疑是最大的变数。因为很多变数都是取决于我们偶然的神思一动,突然间的灵光片羽。放到大一点的圈子来说,某一个人,某一些人都可以引发并触及许多人的变数。就如这篇文字,最近能断断续续地写出来,连自己有时也意想不到呢!这简直是太复杂了。  

但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宝玉;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每个人都有自己独到的理解;而《红楼梦》之所以残缺,也是有着许多的变数在里面的。在曹公已死这个变数不曾更改之前,所有打着“真梦”的幌子,不过是借以在自己的小小算盘拨上拨下罢了。而这样的“曹雪芹”若是活过来,也一定“黑胖”了许多吧;《红楼梦》若是侥幸完稿,怕是和当初也有不小的距离吧。  

不幸的是,“千古文章未尽才”,尽管有那么多的叹息,《红楼梦》到底还是残缺了;幸好,他不曾在今天活过来。因为死亡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次真实永远的休息。  

记得以前倒不曾这么想,或许是心中还有着“爱”的缘故。甚至还想“朝游苍梧,暮游南海”,远远地讨到长生药来,如果是一枚呢,不妨和自己的爱人分而食之,同时亦颇忌惮《奔月》中那个有些好奇心的嫦娥,亦想自己一仰脖吞服了自在。但一个人远远地活到那个所谓看不见的世界末日又有什么鸟意思呢?我想,刘阮二人从天台山回来的时候,“竟已历七世”。涌上心头的,究竟是一种悲壮的滑稽,还是一种难言的幸运呢?  

好在,月亮是冰冷的;天台山虽然缥缈,现在亦成了旅游胜地;好在我上面说的一切都是梦话。而地母娘娘“为什么生孩子,要生出死亡来”的叹息,是有着浓浓的黑色的慈爱在里面。她到底不知道,她温暖博大的怀抱,却能给那些疲惫的人永永远远的休息。  

在汪曾祺的文字里总有着这样的话:“不过,这种东西没有了,也就没有了”;或者是“这城里,很多人都死了。”我想,特别是经过一些世事的人,也会有相同的感慨。但现在的城市越来越大,越来越新,“死”和“没有了”,更是惯见的常事。而住在我隔壁的八十老太,没事就关着门数数念珠,念几声阿弥陀佛,因为她到底深信,那有限的未知是一个铺满莲花的黄金琉璃世界。  

《红楼梦》的作者倒是不会这么粗浅的认为,他把这个世界看透了,看的太明白了。至于死后是什么样子,虽然也有若有若无的描绘,到底只是他活着时的想象。他给我们留下的那一块雪地,却极其象征了人类最后被放逐了的末世。尽管在我个人的妄想里,或许还会继续酝酿着另一次瑰丽的日出,但却与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毫无任何关系。  

就像伊壁鸠鲁的古老戏语抛戏法一样抛出,“最可怕的灾难——死——与我们毫不相干。只要我们在,死就不在;只要死在,我们就不在。”  

青埂峰下的顽石或许较为客观地明白这一切罢。在无限的永生里,可曾有过对自己暗暗地咒诅?好在某些时候它是温润平和的,毕竟它也曾在“繁华花柳地,温柔富贵乡”中摸爬滚打了一番。尽管最后一切还是“渺渺”、“茫茫”、“空空”、“太虚幻”,但让我门从其独特的情感体验中明白了——  关于爱的某些事。  高于爱的某些事。


【二】  

也许是林妹妹的死,才让人觉得爱是那么可贵。  

如果再扯上“风月宝鉴”的话题来说,“爱”和“死”正像极了这镜子的两面。这时不由有些怜惜那个让人颇觉得不齿的贾瑞,他是明明知道道士“不可照正面”的嘱咐,还是禁不起诱惑,“以假为真”,把自己一股脑儿给搭进去了。而《红楼梦》里的人绝大部分都不懂这镜子的妙用,这可以理解,因为阿Q口中的“吴妈,我要同你困觉”,到底还算是人生中那一丁点儿可怜巴巴的乐趣。如果事事都要那么较起真来,秦锺临终前的几语,在午夜梦回时总是让人暗自地琢磨一下。也只有在那时候,想想农人的两三杯黄汤在手,“老婆孩子热炕头”三件事一妥当,那种陶然的快乐,确实羡煞旁人呢?  

可是我常常有些多余的想法。因为这三件事,也够人忙忙急急地奔走一辈子呢!而人生也不仅仅只是为了“皮肤滥淫”这几个字的缘故。警幻仙子所介绍的另一番洞天福地很是有些性启蒙的含义,但当袭人触及那“冰冷粘湿的一片”时,宝玉却只得红了脸,把她的手轻轻一捻,那枚镜子兀自在半天之中滴溜溜地乱转。  

这似乎与“爱”无关。而通常的才子佳人一到“合袌”的时候也就匆匆退场了,虽然有时还嫌不过瘾似的撮弄出什么二姨太三姨太什么的,但“下回分解”呢?要么活到九十,要么白日飞升,那几十年的好日子也就一笔给含糊了。  

如果林妹妹也和宝二爷高高兴兴地结婚,不可避免地又要回到那条老路上了。而宝二爷是天底下第二个最不善生计的人,林妹妹就不得不撇下作诗的工夫,在油盐酱醋上把脸熬得瘦瘦黄黄的,真叫人不忍心。更何况夫妻低头抬头总有作恼的地方,一个哭鼻子、动剪刀什么的,一个一会儿说要死,一会儿说要做和尚,那大事小事唠叨事就更多了。如果是这样侥幸地折腾到土地公公土地婆婆那份上,林妹妹在宝二爷的眼里,还是一颗“无价之宝珠”吗?  

好在作书人不会那样去写。他让林妹妹活在诗中,死在诗中。真真像极了《香港制造》里中秋说的那句话:  

“我们死得那么年轻,所以我们永远年轻。”


【三】  

我颇是怀疑脂批中说作者有传诗的意图。但却又不得不佩服作者激荡的才气,尤其是林妹妹的那三首古风,如果把该书中的所有诗词也排出什么三甲来,自然非林妹妹的这几首诗莫属。  

这就是林妹妹的认真之处。有时她也和别的女孩子一样天真一样胡闹,但在作诗上却从来没有含糊过。而对于宝钗等人来说,不过是拿诗来破破俗解解闷而已,到底和那仕途经济没什么关系。  人人都说林妹妹使小性子,爱说促狭话什么的。但不知怎么的,作者一写到林妹妹,反而让人从宝钗的圆润通脱处看出几丝机心,妙玉的目无下尘中看出些造作,袭人的温柔和顺中看出些媚骨,湘云的天真爽直中不免些庸俗,探春的英姿明敏背后的一些阴冷等等。林妹妹就像秋天明净的湖水,所有的人都被她深深浅浅地照出些阴影。也只有林妹妹,算是真正懂了宝玉,在“遍布华屋的悲凉之雾”中,不管别人是多么地不看好,至少他们的心相互温暖着。这就是作者所深深肯定的地方。  

而作者又何尝不是那么“认真”呢?  

鲁迅先生在《忆韦素园君》中不无悲痛地写下那么几句话:“认真会是人的致命伤的么?至少,在那时以至现在,可以是的。一认真,便容易趋于激烈,发扬则送掉自己的命,沉静着,又啮碎了自己的心。”这又何尝不是林妹妹的写照呢?当林妹妹对着落花兀自垂泪的时候。我们倒是很小心地记下了和尚道士的叮嘱,如果不进贾府,林妹妹是不是可以不哭了呢?  

那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因为林妹妹永远不会是小孩,在一年一年的花开花谢中,她会逐渐从消亡的事物中获得这种经验,正在逝去的落花向她表明了转瞬而逝就是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在克里斯托夫·基耶斯洛夫斯基的电影《十诫》第一诫中,那个天真的小男孩目睹了一只流浪狗的死亡,当父亲告诉他死亡是“一切停止、停止”时,哽咽地说:“那会有什么用,谁会想知道猪小姐要用多久才能追到克米,那没有什么意义。”是啊,“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对于活着的人来说,也仅仅只有回忆,而回忆往往又是最不可靠的,也会随着时间的久远而模糊而失真。

但到最后,闲话前朝旧事和犹唱后庭遗曲的人都远远地走了,还是趋于一片死灰色的寂灭。  所以,“此开卷第一回也”,先暗自设下一段木石的公案再说,就如深信人果真有什么前生后世之说一样,那样读者的心里或许会好受一些。好受终归好受,当林妹妹咯着血的时候,也一样地怀着李贺母亲那颗悲痛的心说,“是儿要呕出心乃已耳。”或者竟如韦素园,用了“爱和忧急的声音”,命令他那位一样咯着血的朋友:“你不许再吐了。”  

但他人的病,又岂是旁人能担的分毫,不过是在一旁干瞪眼而已。作为病者本身,更何况又是那一生不起之病呢,却没法看着别人生病后是什么样子,自己好用来参考。她的病,在于她的寸心,若是她觉得咯血会好受一些,那就由着她好,更何况有时咯血也由不得自己呢?记得前几年,逢酒必喝,每饮必醉,倒有些朋友一边夺下酒杯,一边善意地命令道:“你不许再喝了。”当时还有些郁闷,认为“人生安的几回醉”呢,更何况许多事又非酒不能解乎?当我现在一个人静静独处时,每每想起,便不由念起他们的“好”来,尽量把不得几次的痛快,合理地留在有限的人生中。  

尽管人生有那么多的不如意,都是一件礼物。虽然这礼物有时会碍了他人的眼睛,觉得有孤掷和粉碎的必要,倒不如如人所愿地销声匿迹起来,自己寻个安然了局。“莫怨东风当自嗟”,自己的“命根子”自己不好好爱惜,可是这世间又有几人如林妹妹呢?而这“大好宝贝”,有时并不是自己能够说了算的。  

好在,“天上掉下一个林妹妹”来。  

尽管她已经死了。


【四】  

杨绛先生在“钱钟书写《围城》”中说:“方鸿渐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小姐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 是意中人。这些话都很对。”从郁达夫、徐志摩等人情事观之,即使是有幸“于茫茫人海中觅求得唯一真正灵魂伴侣”,但还是陷入了另一座深深的“围城”。而钱锺书老之所以不让方鸿渐得到唐晓芙,也还是“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缘故。而人活着,有时是注定得不到自己最爱的东西,抵达不了某些地方;有时亦只是为着一个仅仅剩些余烬的梦。  

繁华事散逐香尘。   

末了还是雪地。一切都还在继续,但是我仍渴望静凝在雪地里;仍渴望广袤的雪地里深深浅浅地叠映着我比雪地还要苍白的影子;我仍渴望一切将被掩埋,所有的光明还形形色色低照耀着大地,我仍渴望高扬着双手挥洒出一片铺天盖地的大雪,仍渴望将整个世界和着欢笑和着泪水一同在雪地里深藏。   

同样也包括宝玉。  

这让我在许多个难免的夜里一次次去涂抹他的结局,虽然有时也很好心地想到那个神瑛侍者什么的,至少可以让他在极度失意时再回去当当,但那是又一个轮回中的事呢!前生设定好了的“木石前盟”,这一辈子也仅仅只是“哪里见过”,这样想起来似乎玄之又玄了。但真正属于宝玉的结局又只有两个,死亡或者回来。  

倘使高学士那个真正有些工巧的掉包计不至于拆穿罢,或者竟可以一直这样下去,那大约还是一个微微有些美丽的梦。但高学士似乎比我们每一个人更有着宗教似的虔诚,同时亦十分尽力地去编造一个谎,让宝玉对人生作上一番小小的安排和了结,直直地把它送到青埂峰上了事。那“大红猩猩毡斗篷”虽然可以把神仙从凡人丛中剥离开来,白茫茫一大片雪地中的唯一一点猩红,这画面是美的,但有些不真实。  

回来吧,或者亦可以像我们这样,天真地去寻找一点小小的东西过活,安然地混过一辈子了事。若是单单为了肉体活着,这倒不乏是一个好法子。推而广之,那么多“铺天盖地”的续作者,又何尝不是从这方面考虑呢?  

这也使我有时亦陷入一种两难的矛盾中。  

害怕活着,配不上自己的痛苦。每个人总是那么刻意地想做自己,总是那么害怕失去自己变得和所有人一个样。如果所有人都一个样,那这样的“自己”又有什么意思?这使我又一次想到宝玉,他似乎可以死,但不要庸常,如果死对他来说也算是一种可贵的完成的话。  

但很多人或许都不会那么去写,而贾宝玉到底也不是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虽然他们都是人生的失败者,一样敏感的人儿,差不多全身都是心。哈姆雷特到底是持着剑去直面周围的一切,在一个个谎言和假面背后,去探索那等待着或许就要毁灭自己的命运;宝玉至始至终都在退缩,逃避,这或许是还有林妹妹爱着的缘故,在将要失去大观园的时候甚至还幻想同二三知己共寻一个了局。所以在梦快要醒来的时候,尽量地闭上眼睛,虽然他把这个世界看的足够明白了,到底还是有着许多小小的满足和侥幸。  

最后呢,大观园不得不逝去,林妹妹却又不得不死,这时倒想起宝玉曾经的一番话来:“若果有造化,该死于此时的,趁你们在,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就是我死的得时了。”  

“循水而上百尺,有女儿的哭声”,反倒是自己的泪水流成一条河,伤悼青春转瞬的红颜,伤悼世间繁华不再的花园。  

最后只独独地留下了自己,谁又来哭你?


【五】  

不知作者是否也这样想过。  

耽于自己的幻梦中,他好像一直在寻找那些失去的、再也不存在的东西。他所寻找的并不仅仅只是年轻时的青葱岁月,而是年轻时所具有的某种真和美的特质。或许,那些东西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他只是仅仅想到那些,就如有时他想说出来的并不仅仅只是一个故事,而是在故事里透露出的一些东西:比如光洁而纯真的眼,雏菊花一样的脸庞和玫瑰花般的微笑,好多好多的花都在春天尽情绽放,所有的真诚和质朴都带着灿烂的爱,所有的呼吸和颤抖都带着幻想和领悟……

梦一次比一次更接近,一次比一次真实,以及一次比一次更加害怕梦境幻灭所盈出眼眶的眼泪。他终于像一个孩子那样禁不住哭出声来。  

而且,他自己渐渐地也就变了。无论他以后在哪里,对于过去,他都是一个陌生人。  

这些都可以从作者笔下那么多的牵缠,踌躇和不忍就可以看出。而宝玉年龄上的前后不一致,如果不是出自于抄书者的笔误,那我们可以从中隐约地感觉到,作者害怕宝玉长大,亦害怕失去童年的大观园,所以就不得不尽把薄命司的那些册页提前一些,以至于让宝玉在一个不是很恰当的年龄里感受到男女之事,不管是初试或者再试,抑或是和碧痕洗的时候让洗澡水把床腿子给淹了,如若换作当前的周刘诸公,定有许多津津乐道的题目开嚼,但我宁愿想象那是小儿女一时间的玩闹罢。因为大观园虽然亦有青春的狂想和萌动,毕竟不是西门大官人的后花园。而春梅游旧家亭馆的时候,所涌上来的,不过是物是人非过后扑面而来的凄凉和叹惋,而《红楼梦》中大观园的丧失,则是对往日青春作上最隆重的一次祭奠。而自己恸哭之余,更像是客观世界里偶尔荒谬并昭示着清醒的存在。  

还是回不去了,还是一切都不能重来。  

回不去了,所以在晴雯之死时,小丫头不妨就来了一个“芙蓉花神”的谎;冷二郎一遁入空门,就有尤三姐流着眼泪告别……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但原作者到底是没让我们看见,失去大观园后的宝玉又该会是什么样子。我想,只要大观园一天还存在,宝玉的梦是可以继续做下去的。既然没有别的什么路可以走,那就不妨让自己多做做梦,即使是有时做梦者在梦中亦能感觉到脸上兀自奔涌着的泪水,发觉自己只是梦境中一个可有可无的影子,甚或是和梦中所呈现出的其它东西一样黯淡着,在消失中若隐若现地黯淡着。都是做梦者本身一种最大的幸福。  

鲁迅先生说,“惟有说诳和做梦,在这些时候便见得伟大。”这同样亦是原作者和续作者的伟大之处。你看,原作者郑重其事地掏出一个梦来,而在这梦的最后,宁愿让那份高蹈的独醒吞食并细细啮咬自己的心,也不曾让大伙儿目睹梦醒时“大厦将欲倾”一阵轰塌,以及“食尽鸟飞”后的一片白地。若真是这样的话,像周汝昌这样的老少男和老少女怕是要少上若许对罢,这当然有些遗憾。

而续作者的伟大,是他固执地造出一个谎来,让后来的那些大谎小谎一并破了去,同时把当今那些自以为是的“真梦”压得喘不过气来。“黛玉之死”和“宝玉出家”就是其中颇为浓重亦可传世的两笔。但亦有他的缺点,他到底是相信了鬼神的存在,于是在那“兰因”和“絮果”中,加减乘除,一笔一笔,丝毫不苟。这有可能是太贪玩那册页上“曲词”的缘故。但不这样,能续好《红楼》吗?  

而鬼神之说,在原作当中,不过是借人说鬼,借鬼嘲人罢了。这就是他们的不同,也是一个造梦者和圆谎者的最大区别。


【六】

紧闭双眼,黎明或许就是迟迟到来的又一场梦。在库布里克那部也叫做《紧闭双眼》的遗作中,汤姆克鲁斯扮演的内科医生和妮可基德曼扮演的画廊女经理在一番“大开眼界”过后,妻子说:“一个人终其一生也不一定知道人生的真相,何况只是一晚上。”丈夫漫不经心地回答到:“一场梦并不只是一场梦那么简单。”用该电影的宣传词说,“两人在冲动与逃避里失去了面对人生的勇气,当一切游戏结束,他们认识到什么才是最值得珍惜的。”不过,最值得珍惜的业已失去,他们的小女儿在满是琳琅满目的圣诞商品中,开始睁大了童真的双眼,这时妻子似乎还想抓住一点什么,说出了全片最为简单也是最后的一句台词:“立即做爱!”

那时,我只感到一种比死更为寒冷的恐惧。

而《红楼梦》中的寒冷,那是青埂峰下的顽石所固有的一种特质,那是在软红尘中摸爬滚打一番过后的再拒绝,以致在年少时若过屠门一番大嚼过后,至今都不曾有过再读一次的勇气,而有时的随便翻翻,最多也不过是为了印证书里的某件事情,矫正或弥补记忆中的某些偏差,乃至于缺失。更多的时候一并记忆丢开了去,呈现自己的渺小和怯弱,害怕惊醒自己心中那一个庸俗的近乎完整的梦。在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倒是有过一样的感觉,而那种感觉更让人的灵魂变轻,接近于一种飞翔,间或地忘记了自身存在的重量。而陀氏的书,略读了几本之外,就再也没有真正碰过。


【七】

“我死了,在四天前。”通过死亡无休止的黑暗去看待活着的人和事,应该是可笑的吧,活着的人对于死者也自是如此。所不同的活人至少还能发声,可以任意去勾勒天堂和地狱的影子,正所谓“天堂地狱,皆在人间”,这其实算不得什么好法子。虽然有时竟出自于好奇,忍不住要去死一下子,但人只有一具旧皮囊,能有几回好死呢?不如暂且先留着,久而久之,也就自然麻木,如风中花,随浪淘沙,悠哉乐哉,似与天地齐寿,与日月同光了,一切的一切,都在你我的控制和掌握之中了。

想想看,至少还要有点别的什么。毕竟死亡不是请客吃饭,不会那么温良恭俭让,单等着一黑一白两个奇怪的人拿着请帖来的时候,聪明灵秀若秦钟辈也不禁哆嗦的快要跪下去——或许,一时间还不能丢下智能儿那些不能言说的好处。因为我们所爱的人活着而活着,因为那些希望我们活着的人而活着。尽管如此,还是因为“不了”或者“难了”。这样的想法有时一扩大起来,在肉体还不曾朽腐之前,有时竟也琢磨薛蟠在苏州鼓捣回来的那些小人来。薛蟠是出自于好玩,有些或者还有别的什么目的,有些则未免过于心虚,还是害怕那几碗冷猪肉捞不上嘴。

怀着这样的心去读《红楼梦》,自然是更需要那书中人物来映衬,来比较,在书外来提提帘子摇摇扇子铺铺床什么的,所谓“相反而实相成”。也只有这样,才能去强调所谓的雅俗,一切的真假,才能将“后四十回扔到废纸篓里”,以免妨碍了一时里闭上眼睛说出的那些“天花乱坠”。唉,王婆卖瓜,叶里飞花,“雅”,似乎只有自己赤裸裸地说出来,感觉更好。

看来《红楼梦》又名《风月宝鉴》是很有道理的。

人在读书,书同时也在读人,说别人“皮下无筋,目下无血”,说来说去都是自己。这部书确实像一面大镜子,一时间竟也找出书外所有人的奇形幻象来。而这面镜子,在书中却又无处不在——这很像是作者那一双世事洞明的巨眼。抑或,这么多年,仅仅只剩下那好大好大的一块眼白。


大金鱼的野望

二寓意深刻,时读时新。作者善用幻笔,将深层次的生活哲理隐藏在风花雪月中,表面看繁华似锦一团和气,其实隐藏着杀机四伏,血雨腥风,比如旺儿对《红楼梦》中主要人物王熙凤的描写:“喈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笑着,脚下使绊子,明里一盆火,暗里一把刀,她都占了。”再比如一道护官符将清王朝官场的黑暗用几句话摡括几尽:“这四家(贾壬史薛)皆是连络有亲,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这是他们的潜规则。所谓朝里有人好举官,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像这样的事只有进入社会后才能理解,越是年纪大,理解越透彻。

三文词精美,过目不忘。其行文如乡村俚语,粗俗又不粗俗,话糟理却不糟,文雅又利于理解,高深却简单易懂,一首《好了歌》唱了三百年,一首《葬花辞》几成戏典经典的保留剧目,《红楼十二钗》更是传唱不衰。

四通向现代文学的桥梁。中国古典文化发展到清朝鼎盛时期也是文学最苦闷的时期,“文字狱”把人弄的草木皆兵,禁若寒蝉,除了风华雪月,歌功颂德,其它的一律在查禁之列,《红楼梦》另僻溪径就用痴男怨女,俚曲巷语来表达自己的怨愤,突破了封建文学走向大众化的天花板,使文学艺术走进普通百姓家,摆脱了之乎者也迂腐的封建文人那套四书五经的束缚,使文学艺术走进普通百姓之家,即使在文字狱猖狂的年代,人们暗地里,文人必谈《红楼梦》,百姓则喜欢其中的家长理短,飞言俗语,一个“假语村言”就把作品拉进了普通百姓家,乡村舞台,又可以登大雅之堂,揉发各界人士情怀,因为作品来自泥土,曹雪芹夲人就是高级知识分子,因为家庭际遇,落入百姓之家,和穷苦人一起摸爬滚打五十年,而吐哺的一部血泪之作,这也是知识分子和普通百姓结合的产物,没有生话的磨难,是写不出诸如:“因嫌乌纱小,致使锁枷杠,昨怜破祅寒,今嫌紫蟒长。”这样痛彻骨髓的醒世之作的。如北京当地谚语:“门前有个歪脖树,小桥溪水野芹麻。”曹雪芹把自己的名字深深的扎入到泥土中了。

五:为青年男女指点迷津,也为他们打开一条通往自由之路作出牺牲。在那个年代的青少年从官宦之家到普通农户,言必谈孔孟,行必遵三纲五常,这大大桎梏了人们的思想,可以说封建道德己经深入到人们的骨髓,除了帝王将相,声男节妇,歌功颂德,没有任何精神食粮,曹雪芹深入生活,用辛辣犀利之笔揭开了封建王朝封建道德虚伪的面纱,在歌舞升平背后是奴隶的血泪,因此只有突破封建思想封锁才能寻求自由自生之路,贾宝玉,林代玉,司棋,尤三姐等青年男女为此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追求自由幸福的招唤力量是无穷的,我们通过小说平谈的故事背后看那一个不是惊天地泣鬼神的青年殉道者,因此寻求思想的突破也是夲书宗旨之一。

六:

人生宝典,历久弥醇。《红楼梦》是我国社会的浮世绘,涵盖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各种人物都能对号入坐,对社会对人生有着深刻的描写,从小儿女的嬉笑怒骂中揭示了人生真缔,粗俗俚语中展示道德真理,一事一物显示鲜活灵现,悲愤之余催人奋进,废墟之中萌生新芽,平凡之中展现智慧。《红楼梦》在开启民智方面也有建树,它使我们透过表像看到夲质,通过具体事例着到事物规律,使我们学会逻辑思维,发散思维,反向思维,颠覆思维,这些都是越读思考越多,越读越能提高思维这是面向人生的人文宝藏。

七:很多人已经发现曹雪芹是一个杂家,人常说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红楼梦》涉及的不止七十二行,几乎面面都到,大到治国理政,小到针头线脑,无所不及,可以说是我国农业社会中的一个全景式的浮世绘,通过阅读《红楼梦》了解了我国艺术珍宝,精堪的古代精华,如建筑艺术中的大观园,博大精深的中医学,美如天仙的绢画,甘如仙醇的美食美酒等等,可以说是我国各行各业的宝库,信手掂来都严丝合缝,真是越读越趣味无穷。


红楼梦确实是一本值得我们一辈子去读的好书。



我是十岁开始翻红楼梦的,父母都觉得不理解,家里来客人也非常惊奇我这么小的年龄居然读上了红楼梦。不过那时候我真的没看懂,因为有许多生僻字,只记住了一些有趣的人和故事,前面铺陈的章回,直接跳过去。

但是,《红楼梦》是放在我的枕边的,也慢慢进入了我的心里,随着年龄渐长,有时随手读一个章节,就能够令人无限回味。中学阶段,对里边诗词歌赋感兴趣,喜欢林黛玉的《秋窗秋雨夕》和《葬花词》,竟至都偷偷背诵了下来。特别喜欢大观园姑娘们的诗社,自己也竟然默默琢磨起作诗来。


读师大时,才真正开始读懂《红楼梦》,当我把红楼十二钗判词以及红楼十二曲理解之后,《红楼梦》这本书才让我一下子豁然开朗,以前许许多多的谜团一点点都被我解开了,我是多么的惊喜,每一次阅读,都给我不同的感受和感动。不管到哪里去,都想把《红楼梦》带在身边,觉得有了它,心里就踏实与充实。



随着岁月前行,喜爱《红楼梦》的热情从来也没有减弱。每隔一两年,就会把这本书重新读一遍。我觉得即使穷尽一生也读不尽它,因为《红楼梦》从建筑,园林,饮食,服装,色彩等等诸多方面,都可以成为经典和传奇,何况整部鸿篇巨制,虽然曹雪芹没有完成,留下了千古遗憾,但是这其实也给后人留下了许多想象的空间,比如我在写,你在读,还有许许多多人在脑海里想象出许许多多的情节与故事。


山有木兮木有枝6699

每个喜欢《红楼梦》的人角度都不一样,所以品读的原因也不尽相同。从我个人角度来看,红楼的文学价值远远高于四大名著中其他三部。虽然我也挺喜欢看《三国演义》的,但是不得不承认,在这一点上,红楼甩它好多个大观园了。

红楼梦中的诗词,是我的最爱。尤其喜欢黛玉的《葬花词》、《问菊》和《咏白海棠》。曾经也试着写过一些,虽不能与大师比肩,算是自己的业余爱好吧!相信,这些诗词影响了很多热爱文学的人。从立意上来讲,就算是放到今天,某些道理还是相通的。从人物刻画方面,红楼梦中人每个都棱角分明,塑造得很有个性。加之有87版电视剧的演绎,就更加让人觉得内容的深邃。


总之,在我看来,红楼真的好值得一读再读的好书,也是我的枕边书,每年都读。


小王子爱上狐狸

对于一个喜欢读《红楼梦》的人来说,肯定是有某种不一样的东西吸引了。个人之所以喜欢读《红楼梦》,因为它不仅是一部书,是一部名著,更是一个人间百态的社会简缩。

《红楼梦》里写的人物太多太多了,各色各样的人物都被刻画得入木三分,这样各色各样的人物分工不同,社会地位不同,说演义的人生百态也不同,但相同的是看了《红楼梦》的许多人,能在上面找到自己的原型。

《红楼梦》里写家庭关系,从宁荣两府的两个大家庭说起,再到各种小家庭的细分,都是经典中的经典。写宁荣两府,大家族的后代子孙,如何把“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豪门梦的使劲延续,这里面有多使劲,又各人有各人的门路,把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表现得淋漓尽致。

写小家庭的艰难,从周瑞家的一个太太陪房的治家风范和各种心理建设,无一不是现代社会各种人心的剖析,句句珠玑,当真是一针见血。

写了家庭,还写到父子,母子和舅甥之间等的关系。父子有贾赦贾链的父子,贾政贾宝玉的父子,还有贾珍和贾蓉的父子,母子就有亲妈和亲儿子的王夫人和贾宝玉,后妈的就有尤氏和贾蓉,邢夫人和贾琏。

父子之间的矛盾冲突,到矛盾升级到最好的和平解决,都是一次次活生生的例子,哪个家庭没有父子冲突,必然都是有的。

母子,舅甥关系也是一样,各种关系的转变以及心理路程,都是现代生活的写照。

除此之外,《红楼梦》还写有钱人和穷人的两极分化,宁荣两府的各种风光无限,到贾府旁支的艰难度日,再到刘姥姥等穷人的艰苦谋生,把在金钱的不同人群的不同消耗点一一点明,俗话说的就是有钱人的世界穷人真的不懂。

《红楼梦》最重点的写的是情,大千世界,孰能无情。每个人的人生都必须经历各种情感历程,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应该就是青春期的朦胧情愫。

《红楼梦》有可以媲美西施的林黛玉,又标新立异的贾宝玉,还有肤白貌美,形象好气质佳的薛宝钗,更有其他三春等各种美人,加上王熙凤这个恍若神仙妃子的大美人。

各种光彩夺目的少男少女,各种朦胧的说不清扯不明的情感纠纷,这就组成了《红楼梦》最大的看点。

《红楼梦》就是这样一部奇书,各种生活百态,当真是应有尽有,上层社会的奢华无度,到下层人员的拼命挣扎,每个人都是活灵活现的。一部写满人生百态的书,最具总结的还是那一首《好了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子孙谁见了。


古今事

《红楼梦》十分好看,一本奇书。

我与红楼梦是有渊源的,我第一次看它还是在初中,根本看不下。又是文言文又是大部头,真真是一点兴趣也没有的。当时还奇怪,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看,我却提不起一点兴趣。

然后就不接着读,这是我第一次拿起红楼梦。看了不到三分之一。第二次是初三的时候吧,当时是我姐拿过去看之后说非常好看,念念不忘。我想,我姐姐都说这么好看,那估计是我的问题,于是我再次,拿起红楼梦。这次比上一次懂得多一些,不过还是觉得很乱。什么亲戚的走访,还有陪房大娘什么的,我真的是绕不过来。勉勉强强看到一半儿这样,就又看不下去了。不过这次还有一个收获,就是,我终于知道,“袭人”,是一个人的名字。没错,我第一次读的时候,我都不懂袭人是一个人的名字。我觉得它是个动词加名词。

第三次呢 我也不记得是因为什么又拿起来了。总之,这次拿起来,我就没放下去过。我,已经深深的迷上红楼梦。看完一遍不知足,反反复复,看了五次左右。高三一直是我的枕边书,就是那种,临睡前都要花10分钟来翻一翻。也不拘泥从哪一页开始,都是随手就翻,翻到哪里就看哪里。因为都可以续下去。不过,这样多了,会开始有选择——只想看贾府繁华,姐妹们都在园里的时候,翻到贾府没落的章节总想跳过去。可能和女生容易多愁善感有关。我不想看贾府经历那么多离合与悲苦。即使它的结局已是必然,可我还是不敢,也不想看。

后来,我再看红楼梦就会开始研究他们的吃穿用度。品味里面的话语,不再过多拘泥于情节。

红楼梦真正吸引我,可能是它的笔触太美,也可能是它描写的生活太美好。其实我已经不懂了,只知道,还好我读了它,还好我遇见它。

然后红楼梦电视剧版的,我也偏向87版的。或者说,我只承认87版。不过我承不承认都没什么用🌝。

附上几张喜欢的剧照






不管是纸质红楼梦,还是87版的电视剧。都很好看,很推荐大家。

以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