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四舉措”激發村幹部隊伍活力

本報清水訊 (通訊員 張育民)今年以來,清水縣採取“優選、嚴管、厚愛、約束”四項措施相結合,著力加強村幹部隊伍建設,有效激發了村幹部隊伍整體活力。

一是優選,大力拓寬村幹部選任渠道,注重從本村優秀年輕產業帶頭人、致富能手、復員軍人、外出返鄉青年中培養選拔,共調整村幹部11人,儲備村級後備幹部1940名,進一步優化了村幹部隊伍結構。二是嚴管,在全面推行村幹部“五要十不準”行為規範的基礎上,組建專項工作組3個,通過聽取彙報、個別談話等方式,對違反“五要十不準”行為規範的村幹部進行嚴肅查處,問責通報。三是厚愛,全面建立村幹部養老保險、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健康體檢四項關愛激勵機制,積極推行村幹部結構化報酬制度,將村級辦公經費和村幹部報酬分別提高到2.55萬元和1.74萬元。四是約束,建立有效的村級廉潔約束機制,積極推行村級財務“四籤兩蓋章一公示”制度,嚴格村級財務支出程序,促進村級財務的公開規範化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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