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島,老人病逝後都有什麼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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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青島老人病逝後,如果是企業退休職工的話,待遇至少有三項,符合條件的可以領取四項。

第一項,是個人賬戶養老金餘額。


我們職工退休後,個人賬戶會按照退休年齡分成一定的份數,一般50歲退休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是是195個月,60歲退休是139個月。

一般來說,我們活過75歲,個人賬戶餘額就基本沒有了。

不過大家不要擔心,即使我們的個人賬戶餘額被全部領光,我們國家也會從統籌養老金中撥付,原先的等額部分來支付我們的退休待遇。

第二項,是喪葬費。青島市乃至整個山東省的喪葬費都是一千元的標準。

第三項,是一次性喪葬補助金,有的地區叫做救濟金。青島市執行的是山東省的規定,發放10個月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青島市是按照青島市的社平工資,2017年是49100元,預計2018年是53000元左右。

第四項叫做遺屬生活困難補助。主要是指以死亡人員的退休金為主要生活來源的直系家屬,目前青島市的供養標準是每月460元。

不過青島市的低保水平是660元,如果確實困難,可以申請低保。不過遺屬補助的條件比低保要寬鬆許多。


但是如果我們不是職工退休人員,而我們參加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呢?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只有兩項待遇,一是個人賬戶養老金,二是一千元的喪葬費,就這麼簡單。

畢竟我們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非常靈活,繳費檔次要求也不那麼高,從一百元到5000元不等。

不過值得一說的是,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可能虧本,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是不可能虧本的,因為居民養老保險交的錢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可繼承。

青島市的相關待遇政策主要就是這些,如果還有疑問,可以留言諮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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