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企业可以通过哪些组织形式来节税

税收筹划:企业可以通过哪些组织形式来节税

公司制企业(财政奖励)

公司制企业属于法人企业,又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公司制企业已经成为我国最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

原公司现有情况以年利润1亿元为例:

按照利润的25%,需交纳企业所得税2500万;17%增值税,可抵扣4000万,即缴纳增值税为1020万,合计2500万+1020万=3520万。

现在重庆黔江区注册一家新公司,享受其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是按照地方留存的30%-50%财政奖励。

增值税(地方留存50%)奖励1020万*50%*50%=255万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奖励2500万*40%*50%=500万

总计节税255万+500万=75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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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合伙制企业也称为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共同出资,为了获利共同经营,并归企业主共同所有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人出资可以是资金或其他财物,也可以是特许权、信用和劳务等。

个人独资企业也称为个人业主制企业、个人企业,是指由个人出资兴办,完全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的企业组织形式。这种企业在法律上是自然人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原公司500万高额利润无法解决为例:

现在重庆黔江区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按照10%行业利润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税率0.5%-3.1%,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由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组成,所以增值税还能享受财政奖励的优惠政策,其综合税负是5.93%,500万的开票量缴纳31.8万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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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与子公司

分公司和子公司由于出资不同,各自的法律地位也不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两者的相同点是,都具有经营资格,都有自己的经营场所。

此方案主要是以分公司发放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部分总公司税前扣除不需交纳企业所得税,且跨省总公司还需另分配部分企业所得税在分公司缴纳,分配比例需总公司税务确定。分公司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享受地方留存(40%)的80% 奖励,企业所得税享受地方留存(40%)的50%奖励

以原公司1亿元的利润为例,全部以分公司发放工资(假定总公司不分配企业所得税),分公司按45%缴纳个人所得税约4500万(扣除数忽略),按照所得税地方留存(40%)的80%奖励(即总额的32%奖励),奖励金额1440万,可以节税940万。

每种组织形式不同,能达到的节税效果也不同,具体还是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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