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突然死亡,那欠的债怎么办?

随意的玩耍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就算债务人死亡了,但是债务却不会跟着债务人一同消失。

古语有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也一直被我们是为社会借债的准则。但是,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我们则更应该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仅仅以道德为标尺。

债权人可以通过死者遗产要回对方所欠债款

我们常说人死债不消,其实就是再说这样一个观点。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遗产继承人所能继承的遗产应该是在死者依法缴纳税款和债务之后所剩财产。

如果死者生前所欠债务超出了自己的遗产,则继承人不应该承担多余债务。也就是说,像那种“父债子偿,夫债妻偿”的说法是不受法律保护。也不应该由其继承人来承担死者生前的债务。

夫妻债务“共债共签”才算数

因为之前的二十四条相关规定是:如果夫妻一方不能证明另一方所欠债务没有用夫妻的共同生活支出那么

所欠债务就要由夫妻共同承担

这条法律规定起初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但是,在后来的是实际案例中却发现。在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中,其实债务人反而成为了弱势群体。

因为,很多时候,有些债务名义上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实则其中一方对这个债务并不知情,也没有从中得到什么好处。

比如,丈夫拿着房产和别人抵押赌债,继而丢掉了房子。但是,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却被丈夫拿去赌博,显然对妻子是不公平的。

于是,前一段时间便有了新的二十四条规定:“只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事后另一方追认的债务”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才会在其中一方死后由另一个人偿还。

所以,以后如果一个人拿着夫妻共同财产做抵押贷款,却没有夫妻二人签字,这种债务是不会在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在债务人死后,另一方也是不用偿还的。

当然,如果有其他人愿意主动为债务人偿还债务时,那债权人也是可以得到相应的偿还的。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债务问题当事人之间都会按照“道德标尺”去解决,往往忽略了法律准绳,这也是造成很多债务人的亲属无缘无故背黑锅的原因,这是不对的。

所以,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我们更应该依法去解决自己所遇到的债务问题。有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要及时咨询专业的人员进行解惑。

最后,如果大家有债务方面的困惑的话,欢迎咨询和关注:一键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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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突然死亡,那欠的债怎么办?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看看上面这位绝对有良心,自己家人不幸亡故还要发布一个还债讣告,这么有人品的人别人肯定愿意借钱给你,我们不能做老赖,另外依法也不存在人死债烂的问题,债务人死亡后他的债务关系是这样转移的:


第一个渠道:依法找遗产继承人要求分割死者的遗产,这个遗产用来偿还债务

一个人亡故通常多多少少会留下一些遗产,关于死者遗留债务如何清偿的问题继承法里有相关规定,必须先还清相关债务之后法定继承人才能开始继承,如果已经继承了的可以起诉要求他们退还,这个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上没有父债子还、子债父还的说法,但是他们继承了遗产的除外。


第二个渠道:如果这个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找死者的配偶继续还

在以前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从2018年1月17日开始最高法对这一块有了调整,因为现实生活中的确有一方偷偷瞒着对方背下债务的情况,为了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目前的要求如下:

第一: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是共同债务,例如你借给他们的是生活费。

第二:得到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另一方予以追认的认定为共同债务,也就是说这个债务必须得到夫妻双方的同意才行,如果只有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同意甚至不知情都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因此我们借钱给对方的时候一定要养成让他或她的家人一起见证的习惯,这是为他们好也是为你好。


心安理得君


大家好!

古人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从古至今被众人视为一种行为准则,一支检验个人信用的标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借贷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却因为债务人的意外死亡给债权人带来无尽的焦虑和担忧。我的钱怎么办?能收回来吗?他们禁不住要发出疑问。今天就结合法律与实务和大家一起分享,欠债人突然死亡,欠的债究竟该怎么办?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债务人死亡,在法律上并不意味债权的消灭。意思就是债权仍然有效,债权人有权继续主张自己的追偿权力,并受法律保护。

一,债权人又以什么受偿呢?死者遗产。能受偿多少,不以你的债权多少定,而是以死者遗产总价值为限。债权小于遗产总值的可以全额受偿。债权大于遗产总值的,能赔多少是多少。不足部分视继承人自愿。即我国《继承法》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二,债权向谁追偿?

答案:遗产继承人,即通常说的配偶和子女。因为配偶子女属于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力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两条,一条说明继承人与债权的关系,一条明确继承人的偿还义务。这里为什么又牵扯子女呢?因为子女也是继承人的一部分。

当然也有无配偶无子女的特例,债权仍然以遗产总价为限受偿。小于遗产总价的全额受偿,大于遗产总价值的部分受尝,不足部分债权人自行承担。

三,有遗产,但继承人可以不承担偿还义务。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继承人无偿还义务。

2.债权人和债务人虽然没有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但是所借款项夫妻一方并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生活的,继承人可以不承担偿还义务。

以上两项债权主张仅限于债务人原有家庭成员份额资产范围内受偿。同样是债权小于个人资产总价值的,全额受偿。大于个人资产总价值的,不足部分自行担则。

四,民间借贷的风险提示和建议

1.借贷有风险,借钱需谨慎。

2.“亲兄弟明算账”,借钱一定要借条,且要素齐全,最好夫妻同时签名,以免后患。

3.当债务人出现还款危机时要及时主张权力,尽快催收,并注意保持债权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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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死亡了,所欠债务根据他遗留可执行偿还债务的资产来决定执行。同时欠债人有善养老人小孩和无生活来源的人,他的这部分资产是不能用来偿还债务的。如果欠债人没有任何财产和资产可以执行偿还债务,他的继承人又没有财产和资产可以偿还债务。如果在欠债人死亡后的产权继承人愿意承担他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追讨回债务,如果欠债人死亡后扣除他有善养义务的那部分费用过后,可以对其剩余遗产进行变卖所得费用用来偿还债务。如果是所欠债太多只能按照债务大小多少的比例进行分摊偿还,如果还是没办法偿还的债务那这个欠债人因为其死亡就自动终止,无法讨回的债务由债权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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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死亡,债权人依旧可以索要债务。

一般来说,最好的办法是找其遗产继承人(也就是配偶、子女)进行协商,索要债务。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用法律措施。

一、受偿的范围

能受偿多少,不以你的债权多少定,而是以死者遗产总价值为限。债权小于遗产总值的可以全额受偿。债权大于遗产总值的,能赔多少是多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二、请求对象

遗产继承人,即通常说的配偶和子女。因为配偶子女属于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力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这一条说明了配偶与债权人的关系。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条,说明了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债权是以遗产总额为限受偿,子女作为继承人的一部分(当然也有无配偶无子女的特例),也需要用自己获得的遗产进行清偿。

特别注意的是,小于遗产总价的全额受偿,大于遗产总价值的部分受尝,不足部分债权人自行承担。

三、有遗产,但继承人可以不承担偿还义务。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继承人无偿还义务。

2.债权人和债务人虽然没有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但是所借款项夫妻一方并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生活的,继承人可以不承担偿还义务。

以上两项债权主张仅限于债务人原有家庭成员份额资产范围内受偿。同样是债权小于个人资产总价值的,全额受偿。大于个人资产总价值的,不足部分自行担则。


深圳李涛律师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遗产继承人和债务保证人承担偿还责任。

1.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遗产继承人清偿债务。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保证人承担偿还责任。担保法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29方寸世界


欠债人死亡,未清偿债务,其继承人应当负责清偿。

如果该债务,有担保财产 或者担保人进行担保的,应当以担保财产进行清偿, 或者担保人连同欠债人的继承人一并清偿债务。(如果担保人能够足额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直接选择单独由担保人来清偿)

债权人需注意的是:如果债权人选择由债务人的继承人清偿债务,则要看债务人遗留的遗产还有多少?如债务人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那债权人有一部分债权不能得以实现。

所以,建议:

债权人债权尽早向欠债人主张清偿,

或者要求欠债人为其债务提供合法合理担保(如房产抵押担保、债券质押担保等),

这样债权人债权清偿才得保障。


吴疆

这种情况要看债务人在死亡后是否留有遗产,一般情况下可以用他的遗产来清偿债务,但是遗产如果不足以清偿的,就没有办法了


北京任丽丽律师

这种情况太多了,作为债权人,你的正确方式就是立即起诉,因为在极少数情况下,死亡人的另一半或继承人会主动还钱!!




根据情况,诉讼请求可分为两种。

一是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诉请另一半偿还;

一是以继承人为被告诉请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



根据2018年,婚姻法司法解释的新规定,要慎用第一种诉请,因为死亡者单方签字的借条已很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你能够证明是用于了夫妻日常生活。



及时起诉的好处是,如果死亡者在外欠债过多,资不抵债的话,你可以通过诉讼及时执行到他的有限财产,避免或少受损失。


于卉梅律师

对欠债人死后债务的偿还,应当根据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的性质来区分。

(一)所负之债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所以虽然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的。这里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的:

1、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 区别。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 务,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赌博所负的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不能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需要指出的是,赌博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赌债也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 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二)遗产已经被分割但还未清偿债务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遗产的分割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根据这三种遗产的处理方式,对债务的清偿有以下两种:

1、同时有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根据《继承法意见》第62条的规定,应当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2、只有遗嘱和遗赠。根据《继承法意见》第62条规定,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以上条款来自网络,如有雷同绝非恶意抄袭,实为解疑释惑,还望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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