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你需要知道:物業維修基金由開發商代收合理嗎?

業主你需要知道:物業維修基金由開發商代收合理嗎?

一、什麼是物業維修基金?

對於物業維修基金的解讀,官方給出的概念就是“購房後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之用的專門款項”。那麼這個概念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又是什麼呢?

其實,共用部位就是指房屋的主體、基礎,如梁板柱、屋面防水、外牆保溫。另外還有室內的如一樓門廳、電梯間、樓梯等。

而共用設施設備就是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鍋爐、暖氣線路、煤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其實,當明確了以上這兩部位的內容,再回過頭看“物業維修基金”這個概念時,我們就可以看出,基礎和主體是施工單位終身責任制。而屋面防水、保溫、水電線路等設施保修期是有時間限制的。

因此物業維修基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開發商交的維修基礎和主體結構的。一部分是小業主交的,維修其他帶有保修期限的部位的。

業主你需要知道:物業維修基金由開發商代收合理嗎?

二、物業維修基金由開發商代收合理嗎?

08年以前,物業是可以由開發商代收的。08年新的法規出臺後,物業維修基金需要在入住前交納至銀行指定賬戶。

新的法規出現了一個變化:

08年以前,房屋維修基金的繳費時間為辦理不動產權證之前,連同契稅一起交納。也就是說,你不辦不動產權證的話,可以一直拖下去,什麼時候打算賣房子了,去辦不動產權證的時候再交契稅和物業維修基金就可以了。

但這樣的代收後果就是收款方發生了變化。比如在08年以前,由開發商代收,開發商手裡拿著這一大筆錢,最後人都找不到的比比皆是,而且這代收費用根本沒有交到主管部門指定的維修資金專戶。

於是新法規出臺後,物業維修基金由地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代管,待業主入住後成立業主大會後再轉至銀行專用賬戶。因此現在的物業維修基金是直接交到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開發商不再代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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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業維修基金如何使用?

可能有人要問了:物業維修基金什麼時候可以使用?當然是房子質量有問題時就要用了。但是請一定要注意,由施工方終身負責的基礎和主體要由他們自己出錢來修,不能從咱們業主的物業維修基金中來出。因為一旦物業維修基金少於30%了,大家就還要再交一次。

也就是說,房子出了問題,先劃分責任,是施工方的問題由施工方來修。是業主們用壞的才要從物業維修基金中出錢來修。

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程序是:由物業提出維修申請建議,由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批准。直到這時,才可以動用物業維修基金。

總之,物業維修基金關係到每一位小業主的權益,但物業公司和業主委員會套取物業維修基金的事情也是層出不窮。因此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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