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婦生女孩遭丈夫嫌棄,欲離婚卻被追索補償

肖青青(化名)今年43歲,1992年經人介紹與臨鎮男子費軍(化名)相識,相處不到兩個月,兩人登記結婚並按當地農村風俗舉辦了婚禮。結婚開始,費軍對肖青青關懷備至,寵愛有加,可是隨著肖青青接連生下女兒後,費軍卻像換了個人似的,對她動輒冷言冷語,甚至拳腳相加。

農婦生女孩遭丈夫嫌棄,欲離婚卻被追索補償

原來費軍是三代單傳的獨子,家庭對他生兒子的期望值很高,當肖青青第一胎生下女兒後,肖軍如墜冰窟,加上三姑六婆,還有費軍幾個姐妹不斷嘮叨,使費軍喪失了理智,甚至罵肖青青是個不會下蛋的母雞,為了家庭,肖青青選擇了隱忍。

但事態並沒有因為她的忍讓而停止,她和費軍的冷戰愈演愈烈,一次爭吵過後,費軍一怒之下連隨身衣物都沒有帶就離家出走了,這一走就是10餘年,之間很少和肖青青聯繫,偶爾打電話也只和自己的父母聊天,問一下情況。肖青青獨自撫養著大女兒,裡外都要操心,向好費軍的父母對她還不錯,這讓她的心裡多少得到一點安慰,讓她能夠堅持守候這個家庭,只盼費軍能及早回家團聚。

農婦生女孩遭丈夫嫌棄,欲離婚卻被追索補償

2003年2月,在外奔波多年的費軍回家了,因為在礦山打工掙了點錢,家庭條件有了很大改善,回來後對肖青青的態度也有所改善,兩人就有了再要一個小孩的念頭。2004年5月,肖青青再度產下一個女兒,這一次費軍只看了一眼,轉身就走了。面對費軍這樣的態度,肖青青悲傷欲絕,看著襁褓中的小女兒,肖青青只有咬著被子一角默默地哭泣。

此後肖青青只管照看女兒,公婆雖然也有怨言,但畢竟還有兩個親生孫女兒,只是對肖青青不再像那樣親熱。肖青青看在眼裡,記在心頭,在小女兒一歲後,她迅速給女兒斷了奶,在一個漆黑的夜晚,她將小女兒塞給年邁的婆婆,獨自一人離開村莊,前往廣東尋找新的人生。

這一走就是13年,在這期間,肖青青只保持和大女兒單線聯繫,並給兩個女兒不時寄回生活費和學費。肖青青的大女兒很爭氣,考上了大學並找到了工作,還將妹妹帶在身邊上學。2017年12月,肖青青重新出現在老家村子裡,就像換了個人似的,打扮洋氣顯年輕。她回家後首先去看望了公婆,然後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和費軍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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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激起千層浪,此時的費軍因為礦山不景氣,早已經返鄉務農,面對肖青青突如其來的離婚訴訟,幾乎懵了。但他畢竟在外闖蕩過,在庭審過程中,費軍辯稱,自肖青青走後,自己帶著兩個女兒又當爹又當媽,自己下煤窯掙的辛苦錢全部用於養育兩個孩子,這些年總盼望肖青青能夠回心轉意,趕緊回來,但現在回來了卻堅決要離婚,這樣的話必修對兩個女兒未盡撫養義務給予20萬元的經濟補償。

面對費軍的辯解,肖青青在沒有像以前那樣歇斯底里,而是輕蔑一笑,向法庭陳述了自己離開家庭的理由,當說到動情處,幾次傷心落淚。不僅如此,肖青青還向法庭提供了10多年向大女兒匯款的單據證明,以證明費軍在說謊。兩個女兒也證明母親對自己的照顧多於父親,大女兒更是訴說自己從小沒有見到父親,和母親相依為命的艱苦歲月,點點滴滴讓母女三人抱在一起哭作一團。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費軍在和肖青青婚姻存續期間,因生育問題對肖青青產生歧視,併為盡到家庭責任,對肖青青給付撫養費的訴求沒有證據支撐,且多項證據表明,費軍在肖青青離家出走之後,並沒有盡到照顧未成年女兒的責任。綜上所述,法院判決兩人離婚,未成年小女兒由肖青青撫養,費軍按月給付生活費800元直到18週歲。

農婦生女孩遭丈夫嫌棄,欲離婚卻被追索補償

判決生效後,肖青青主動給付費軍父母生活幫助金2萬元,並表示今後會努力履行一個母親的責任,同時兩個女兒也永遠是費軍的女兒,離婚後也會把費軍當做朋友一樣對待。肖青青的舉動讓費軍痛哭失聲,然而一切已經晚了......。(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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