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嚴打涉江涉河湖違法犯罪

針對此情況,湖北省各級公安機關堅決落實“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的最高指示要求,持續高效維護長江及其沿線水域治安秩序,嚴打涉江涉河湖違法犯罪。

5月17日,湖北省公安廳召開全省公安機關視頻會議,通報公安、環保、水利、農業等部門開展長江流域生態環境整治執法工作情況,部署推進全省公安機關打擊破壞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犯罪專項行動。

對涉江涉河湖違法犯罪“零容忍”

罰款2800萬元,公司停業整頓,4名主要負責人被刑事拘留。2017年8月24日,宜昌市公安局環保支隊對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開出了“天價罰單”。

2017年,宜昌警方在突擊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將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從一個隱蔽涵洞直排長江,且排放的生產廢水中重金屬銅含量超過國家廢水綜合排放一級標準178.6倍,已涉嫌汙染環境罪,警方對該公司當場進行了查封。

修復長江水域生態環境,必須出重拳、用重典。湖北各級公安機關執法果斷、懲罰堅決,對涉江涉河湖違法犯罪“零容忍”。

湖北省公安廳連續3年在全省組織開展打擊環境犯罪“清水藍天”專項行動,連續2年組織開展打擊非法捕撈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暗管排汙、篡改環境監測數據、轉移傾倒(填埋)危險物品、加工提煉固體廢物、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活動是公安機關打擊整治的重點。

河道非法採砂破壞水環境,威脅堤防安全和航道安全。2016年12月,新司法解釋出臺後,明確界定非法採砂適用非法採礦罪,公安機關以刑事司法手段打擊非法採砂行為。湖北非法採砂案件得以迅速突破,2017年2月,湖北辦理了新司法解釋以來非法採砂首案——武漢市“贛九江貨1215”採砂系列案。當年,全省公安機關共辦理非法採砂案件22起。

排查越來越細,出警力度越來越大,懲罰越來越嚴。全省公安機關堅持“有案必查、違法必究、涉刑必移”,對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湖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環保大隊大隊長朱儁峰介紹,近3年,全省排查環境汙染點1萬餘處,破獲破壞長江流域環境犯罪案件375起,對環境犯罪案件立案數、破案數年均增長2.4倍,依法查處了一批環境違法企業和人員。

嚴打犯罪嚴控事故確保穩定

2016年3月16日晚,長江武漢青山水域,一艘採砂船被20餘名不明身份人員持刀棍打砸。

武漢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很快發現該案系劉某為首的犯罪團伙所為。他們以拆遷公司為掩護,在長江武漢天興洲大橋至武漢長江二橋水域,實施有組織的尋釁滋事、武力恐嚇、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向過往船隻收取保護費。專案組民警經過半年的偵查、取證、抓捕,劉某等16名團伙成員全部歸案。

維護長江水域良好治安秩序,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平安穩定社會環境,是長江大保護的重要部分。各級公安機關責任扛上肩,任務抓落實,對破壞長江及其沿線水域秩序穩定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打擊、一查到底。

在三峽大壩、荊江大堤、大規模拆建水域等重點流域和點位,公安機關設置水面、陸地、視頻多方位治安防控關卡,利用公安信息化預警預判預防,有效防控事故、震懾犯罪。2016年6月以來,全省累計投入警力4.2萬餘人次,參與執法巡邏1600餘次,確保全省江河湖泊沿線秩序穩定。

設立四級“河流湖泊警長”

過去,長江部分支流和一般中小河流,由於管界不清、警力不足等原因,一些河流湖泊的管理還遊離於公安機關的執法管轄之外。

2017年1月,湖北省委、省政府開始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省公安廳設立省、市、縣、鄉四級“河流湖泊警長”,配合同級河長、湖長依法打擊涉江涉河湖環境違法犯罪。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近1600名公安民警任河湖警長。其中,省級河湖總警長由省公安廳廳長擔任,市級河湖警長由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江漢油田公安局局長擔任,縣級河湖警長由縣、市、區公安(分)局局長擔任,鄉級河湖警長由各公安派出所所長擔任。

河湖警長的主要職責是研究解決河湖保護工作中存在的治安問題,依法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等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河湖流域治安秩序。河湖警長制的推行與實施,是“長江大保護,公安在行動”的具體落實,為“千湖之省”的湖泊保護注入新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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