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海盜是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實際上是被逼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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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盜張保仔

在中原王朝的眼裡,這些海盜不僅僅是打家劫舍的蟊賊。古代中國是農業國家,農耕是立國之本,這些海盜遠在海疆,背叛了土地,專門在海上做些勾當,已經被當做是叛國者。海盜當中還有的逐漸做大,佔據島礁,自立為王,比如明代的海盜黃蕭養,曾經在廣東沿海自封為東陽王,這更是朝廷難以容忍的行為。歷代的農民起義似乎更讓人印象深刻,而在海濱的這些海盜,卻少有人注意,這說明我們還是一個以陸地為中心的國家,更關注的還是內地,海上的風雲激變也毫不遜色,只不過被歷史忽略了,對海洋的疏離和隔膜,也使海盜的歷史變得曖昧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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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盜綁架人質,索要錢財的贖票

那麼,究竟是什麼人在做海盜?應該說,海盜群體的人員構成非常複雜,佔絕大部分的是窮苦的漁民。古時候的海上漁業,還停留在風帆、搖擼的時代,沒有天氣預報,沒有機械動力,所以出海捕魚的危險性極高,經常有漁民在海上喪命。這就使漁民對生死有了一種超然的心態,死亡對他們來說是常見的事,他們更容易去冒險。捕魚也是有周期的,這一點雖然不如農業生產的週期那樣明顯,但漁汛的起起落落,直接關係到漁民的作息時間。漁汛過去後,海上捕魚的收穫少,有的漁民就會鋌而走險。這些漁民還不完全是海盜,他們在漁汛到來時,就是漁民,漁汛過去後,就變身為海盜,他們做海盜是偷偷摸摸的,只能算是兼職的海盜,他們平時在漁村裡仍然假裝成良民。有些做的案子太大,捂不住了,就乾脆到海上,做一個全職的海盜。還有一部分海盜是走私的商人。明清兩代的海禁政策,催生了大批海上武裝走私的商人,他們發展自己的勢力,冒著風險去做外洋生意,其實他們既是商人,又是海盜,他們之間互相爭搶地盤,爭搶航線和港口,同時也跟往來商船收取高額的保護費,交了保護費,發放一面旗幟,相當於通行證,把旗子插在船上,在打海盜的地盤裡就可以放行。這是一項很可觀的收入,俗稱“買水”,也就是“花錢買一條水路”。這部分海盜的目的主要在商業,對沿岸百姓的侵害相對較小。比如明代的海盜汪直,就是這樣一個半商半盜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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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的小說《張保仔》

招募海盜,也是一個有難度的工作。一般來說,很少有人願意冒這個險,也很少有人認為海盜是一份有前途的工作。海盜的結夥,一開始是鬆散的組合,幾個貧苦漁民因生活所迫,大家約好了去海上冒險。他們之間有一套秘密的聯絡方式,每個人還有綽號,隱藏了真名,躲避官府的調查。臨時湊起來的漁民海盜,人與人之間甚至不知道對方的真名,只只知道綽號,這樣一來,即便有人被抓,也不會供出其他人。清代的學者藍鼎元在廣東普寧、潮陽等地做知縣時,就審理過海盜,他在《鹿州公案》中曾經記載了一個被捕的海盜李阿才,問到他的同夥都有誰,李阿才供出的都是些綽號,什麼陳二潑、阿肥、蕭大肚等,這些同夥的真名,李阿才根本不知道。這還真是個有效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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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盜藏身的巢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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