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假期溺亡 家長大鬧學校 學校是否要承擔責任

五一期間,學校發生了一件令人悲痛的事。三個六年級學生在假期裡去河邊遊玩,由於當天天氣炎熱,這三個學生便脫了衣服下河游泳。不料,稍微深一點地方的水還是很涼的,由於水深和腿抽筋,這三位學生不幸溺水身亡。

學生假期溺亡 家長大鬧學校 學校是否要承擔責任

事情發生後,三個孩子的家長租了三個冰棺,把孩子的遺體拉到了學校門口。當時正是五一假期,學校沒人,於是又把冰棺拉到了教育局門口。他們要求:孩子出了事,學校管理不嚴必須賠償,班主任要求不嚴必須賠償,每家要求賠償十萬元。

學生假期溺亡 家長大鬧學校 學校是否要承擔責任

教育局領導立即把校長以及那幾個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叫來了解情況。萬幸的是,在放假前,學校發放了兩張《假期安全須知》和《安全責任書》。都是一式兩份,班主任那裡都有存檔。可是,這些東西,家長根本不看,咬死了就是學校和班主任的責任並把冰棺放在了教育局門前的大路中間。最後,教育局迫於無奈,與家長溝通協商後每家賠償了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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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聽聞這件事後,一方面為這幾位學生感到心痛,另一方面,為那些家長的做法感到心寒。這些家長平時對孩子教育不管不問,一出了事就鬧學校、鬧老師、鬧班主任。學生的安全教育不只是班主任的事,更是家長們需要重視起來的,學生的家庭教育才是長久教育。學生在放假期間出事,學校和班主任該不該擔責任?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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