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套路深!深圳阿伯一房多賣詐騙 700 多萬元

71 歲的黃阿伯是深圳市福田區原住民,上個世紀蓋起了自建樓,坐擁千萬身家,後來他還辦了香港戶籍,兒子也定居國外生活。本有著令無數人羨慕的人生的黃阿伯,有一天把房屋轉讓出去,獲得 2100 萬元做生意,沒想到賠得一塌糊塗,還欠下一屁股的債。為了還債他和人學起 " 空頭套白狼 " 戲碼,將自己已經賣掉的房子重複抵押或出售,共計詐騙 769.2 萬元人民幣。近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以合同詐騙罪對黃阿伯提起公訴,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黃阿伯 12 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0 萬元,對其財產依法追繳,退賠給被害人。

賣了小產權房做生意全虧了 玩起一房多賣的套路

黃阿伯是老深圳人,有一棟自建樓。深圳人都知道,在福田區有自建樓,那可是坐擁千萬身家。2013 年 12 月底,黃阿伯以 2100 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房屋轉讓給陳先生,然後用這筆錢做生意,沒想到全虧掉了,還欠了很多債。

在黃阿伯四處尋錢還債時,有人教給他一套空手套白狼的 " 金融技巧 ",自此他就開始了職業詐騙的人生。2015 年 6 月,黃阿伯和被害人文先生簽訂了一份 150 萬元的借款合同,以早已賣掉的房屋為擔保。合同約定,黃阿伯每個月向文先生支付本金及利息 6 萬元,5 年還清。過了大半年時間,黃阿伯共支付文先生 66 萬元後,就失去聯繫。

在與文先生簽訂合同的同時,黃阿伯又和被害人祖先生簽訂這棟房屋的五年租賃承包協議。祖先生支付了 150 萬元人民幣後,黃阿伯說之前的租賃合同還沒有到期,每個月先退給他 6 萬元租金收益,等合同到期後再來經營,祖先生欣然同意,當起了坐收租金的 " 二房東 "。此後大半年裡,黃阿伯陸續轉給祖先生 62 萬元的 " 租金收益 ",之後就失聯了。

嚐到 " 套路 " 甜頭的黃阿伯一發不可收拾,如法炮製,又與宋先生、劉先生、鄭先生、甘先生、黎先生、吳先生簽訂合同,或者是租賃承包,或者是大額借款,先收對方一大筆錢,然後再每月給回一筆小錢,過上一段時間就停止支付,玩起失蹤。後來,他乾脆跑到國外兒子家去了。等到被害人如夢初醒,去查那套房子,才發現那棟樓早已不姓黃了。

回國後被受害人送到派出所 因合同詐騙罪獲刑 12 年

房屋重複出售出租抵押的糾紛並不鮮見,可為什麼有這麼多人 " 中招 " 呢?這些被害人中有的在籤合同時,專門找了律師作見證;有的還跑去街道辦事處核實過,房屋的所有人確實是黃阿伯。

原來不動產登記是最準確的物權證明,但我國的農民自建房不允許上市流轉,有的還涉及違建,根本就辦不了登記。所以黃阿伯向陳先生轉讓房屋後,只要不向村委申報,村委或街道就不瞭解房屋易手的情況,從原始登記來看,房屋所有人仍是黃阿伯。黃阿伯正是利用這個管理漏洞,屢屢行騙得手。至於房子裡有租客也很正常,他還籤合同時特意叮囑這些受害人不要打擾租客,免得影響包租。

2017 年 3 月,黃阿伯回國,受害人將其送到派出所。同年 7 月,案件移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辦案彭檢察官表示," 黃阿伯隱瞞房屋已經轉讓的事實,在不具備實際履約能力的情況下,與多人分別簽訂租賃合同,將涉案房產重複租賃,重複收取鉅額租金;同時又以涉案房產或涉案房產的租金收益為擔保,向 2 人借貸鉅款,後停止支付款項,並失去聯繫。其詐騙故意明顯,詐騙數額巨大,造成被害人實際損失共計 769.2 萬元人民幣,其行為已經構成了合同詐騙罪。"

近日,黃阿伯因合同詐騙罪被判入獄 12 年。如今的他已經兩鬢蒼蒼,卻要在鐵窗度日,可謂晚景悽慘。據黃阿伯交代,社會上專有一些人在玩這種 " 套路 "。

彭檢察官提醒市民涉及小產權房的買賣、租賃、抵押一定要提高警惕," 小產權房交易中,最容易出現一房多賣多租多抵的情況。表面上看,房子還在原業主名下,靠這個掩護,他今天抵押給甲,明天又租賃給乙,而房屋可能實際上早已經轉讓給了丙。而真正的抵押,必須在房屋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當事人私下籤訂的抵押合同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缺乏法律常識而又被高額利息收益所吸引,這是上當受騙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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