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乘客違法違規將納入信用管理

城市軌道交通要建立運營服務質量承諾制度,交通運輸部24日發佈《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將於7月1日起施行。


地鐵乘客違法違規將納入信用管理

軌道交通乘客須禁止9類行為

為保障軌道交通運營安全,規定明確禁止了9類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包括禁止強行上下車,禁止攀爬或者跨越圍欄、護欄、護網、站臺門等,禁止在車站出入口5米範圍內停放車輛,禁止在地面或者高架線路兩側各100米範圍內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飄浮物體和無人機等低空飛行器。

針對乘客在軌道交通內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將建立城市軌道交通重點崗位從業人員不良記錄和乘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庫,並按照規定將有關信用信息及時納入交通運輸和相關統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現場處置方案演練納入日常工作

規定對從業人員管理、設施設備准入與運行維護管理、風險隱患管控治理等提出了相關要求。運營單位健全涵蓋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的應急預案體系,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配備應急救援裝備和隊伍,完善應急值守和報告制度。運營單位應當定期組織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現場處置方案演練納入日常工作,開展常態化演練。建立運營安全重大故障和事故報送制度,不斷提高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水平。

規定明確,建立城市軌道交通初期運營前、正式運營前、運營期間安全評估制度。建立運營服務質量承諾制度。運營單位要向社會公佈運營服務質量承諾,行業管理部門定期對運營單位服務質量進行監督考評,並向社會公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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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不再是想開就能開 背景核查要過關

網約車平臺和司機將納入出租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體系

網約車平臺公司和司機將納入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體系。這是交通運輸部24日公佈新修訂的《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中的規定,辦法將於6月1日起施行。

考核指標設置

6類共19個項目

辦法明確,網約車和傳統出租車均須開展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在指標設置上,辦法對網約車平臺公司從企業管理、信息數據、安全運營、運營服務、社會責任和加分項目6類共19個項目設計了相應的考核指標。對司機遵守法規、安全生產、經營行為、運營服務等方面實施考核。

辦法進一步優化完善了傳統出租車企業和司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指標,細化了出租汽車企業考核等級,在原有的四個等級基礎上,增加到6個等級,對司機根據考核分數設定了4個等級。

保障乘客安全

三方面加強監管

針對近期發生的滴滴順風車事件,有關人士表示,網約車領域不是法外之地,保證安全是底線要求。為了切實保障乘客安全,要在三方面加強監管:

一、事前准入把關。有關地方企業應該落實法律法規明確的對網約車平臺企業、車輛、司機的准入許可要求,尤其加強對司機的背景情況核查,防止不合規的司機、車輛進入行業,從源頭上保證安全。

二、落實網約車平臺公司的主體責任。網約車平臺公司要組織司機開展崗前培訓和日常教育,提升司機的遵紀守法意識和服務水平。平臺公司要發揮技術優勢,通過衛星定位、人臉識別等科技手段,加強營運中的安全和服務管理。尤其是在運營途中出現的車輛長時間停留、司機註銷賬戶等突發情況,建立安全監控機制。

三、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加強信息化監管,建立完善信用體系,及時向社會公佈。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大對網約車線上、線下人車不符、以合乘為名開展非法運營等行為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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