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是“頭等大事”

  隨著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逐步深入,全社會掀起了一股生態環境建設的綠色革命,“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也日漸深入人心。黨的十九大報告把汙染防治作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三大攻堅戰之一,是我國對全世界、全社會,以及全國各族人民作出的莊嚴承諾,可見這項工作在時間的緊迫性上、在領域的廣泛性上前所未有。作為傳統的礦山企業,要認清地質環境保護,以及土地復墾工作的形勢變化,把礦山生態環境的恢復與治理當做“頭等大事”來抓。

長期以來,我國傳統礦山存在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淡薄,注重資源開發、輕生態保護,治理能力不足及資金嚴重缺乏等弊端,導致礦山生態環境建設欠賬太多。特別是一些資源枯竭或者轉型無望的礦山企業,礦區地質環境的保護及土地復墾工作嚴重滯後,給生態環境恢復與治理帶來了嚴重阻礙。

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是“頭等大事”

2017年祁連山環保事件發生之後,黨和國家進一步提高了生態環境的恢復與治理力度,將化解風險、精準脫貧和汙染防治作為當前的首要大事來抓。礦山企業在落實黨和國家大政方針方面有著義不容辭的責任。

當前,國家在礦山准入條件方面設置了較高的門檻,新建的礦山必須要以綠色礦山的標準和要求來建設,在礦區地質環境的保護,以及土地復墾工作方面有了較為明確意見和要求,監管部門要積極推進新建礦山在地質環境保護,以及土地復墾方面落實主體責任,堅決杜絕生態環境治理工作的欠賬。

對於一些傳統礦山企業來說,要敢於面對歷史欠賬較多的現狀,必須樹立“不再欠新賬,加快還舊賬”工作思路,要從講大局、講奉獻的政治高度,按照時間進度的要求,切實制定好礦區地質環境的保護,以及土地復墾的綜合整治方案,以倒排工期的方法,建立倒逼工作機制,分步實施,逐步落實到位;對於確實無力承擔生態環境治理與恢復的礦山企業,要釐清礦山企業的隸屬性質,合理分擔生態環境治理的責任,全面推進地質環境保護和土地復墾工作。

與此同時,礦山企業要積極嘗試“誰治理、誰受益”的生態環境治理模式,積極爭取國家資金、地方資金或者社會資金,實現多渠道融資,力爭形成“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新模式,將償還生態環境治理與恢復“舊賬”作為壓倒性的工作任務來抓,堅決做到持續用力,久久為功,助力黨和國家打贏生態環境治理這場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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