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創造性勞動 中辦國辦發文提高技術工人待遇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意見》旨在落實《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方案》,創新技能導向的激勵機制,進一步鼓勵辛勤勞動、誠實勞動、創造性勞動,增強生產服務一線崗位對勞動者吸引力,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和精益求精的敬業風氣。

《意見》以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加強領導、形成合力,重點突破、多措並舉,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為原則,突出“高精尖缺”導向,大力提高高技能領軍人才待遇水平;實施工資激勵計劃,提高技術工人收入水平;構建技能形成與提升體系,支持技術工人憑技能提高待遇;強化評價使用激勵工作,暢通技術工人成長成才通道。

對於高技能領軍人才,包括獲得全國勞動模範、全國五一勞動獎章、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等榮譽以及享受省級以上政府特殊津貼的人員,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認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意見》提出,將從服務保障、政治待遇、經濟待遇、社會待遇等方面予以提高,併發揮高技能領軍人才在技術創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對於技術工人,《意見》提出,要完善符合技術工人特點的企業工資分配製度,建立企業技術工人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探索技術工人長效激勵機制。

同時,《意見》支持構建技能形成與提升體系,讓技術工人憑技能提高待遇。比如,加強終身職業技能培訓,深入實施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加大校企合作培養技術工人力度。

針對加大校企合作培養技術工人力度的措施,《意見》指出,要充分發揮國民教育對技術工人成長髮展的支撐作用,促進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本科高校與企業充分合作,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提高應用型和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培訓能力;積極發展職工培訓和學歷繼續教育;提高職業教育質量,促進產教融合;完善職業教育“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招生方式;支持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本科高校與企業共同開發教學資源和培訓項目;統籌規範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逐步擴大高等職業院校招收有實踐經歷人員的比例;鼓勵企業、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本科高校、職業培訓機構合作建設現代化產業人才培養培訓基地(中心),健全企業參與校企合作的成本補償等政策,培養符合企業崗位需求的技術工人;鼓勵各地根據實際打造具備實踐經驗的高素質職業教育師資隊伍。

此外,《意見》還提出,強化評價使用激勵工作,暢通技術工人成長成才通道。一是完善技術工人評價工作;二是加大勞動和技能競賽培養選拔技術工人工作力度;三是完善技術工人平等享受待遇政策;四是落實好技術工人休息休假權利;五是廣泛宣傳技術工人勞動成果和創造價值。

《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重大意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持續推動技術工人待遇水平的提高,對成熟有效的做法要及時上升為法規政策。建立多方協調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財政、住房城鄉建設、文化、國資、稅務、外專等有關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等群團組織要各盡其職、緊密配合。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加強工作指導和對技術工人的教育管理,廣泛聽取各類企業、行業協會、技術工人、社會公眾的意見,密切跟蹤技術工人待遇政策落實情況,加強督查檢查,認真總結經驗,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國有企業要帶頭落實本意見明確的各項政策措施。推動非國有企業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提高技術工人待遇水平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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