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四岁幼童被遗忘校车内八小时身亡,幼儿园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会思考的皂角树

当了妈妈之后,心变得特别脆弱,看不了这样的新闻,可这样的新闻却时时在发生,不是孩子被遗忘在校车里,就是被遗忘在私家车里,我真想问问这些人,你们是干什么吃的?一点责任心都没有吗?

很难想象,欣欣被关在校车里8个小时,是怎么度过最后的时光的,将会是多么的痛苦,多么的难熬。大夏天,我们把车放在阳光下面,再打开车门时,那热浪都让人受不了,常常要把车门打开一会,或者将车启动,开会空调,才有勇气进去,想想这个孩子……哎!

我们这里也有的幼儿园有校车,负责接送孩子,不管幼儿园多好,我都不敢让孩子去,我的原则是给孩子选择一个较近的幼儿园,亲自接送,虽说大多数人还是负责任的,就怕让你赶上一个负责任的,好吧,我承认有了孩子之后,变得多虑、胆小了。

生命没有重来的机会,但我们却要问:

如果校车司机能够将孩子下车后,再仔细检查一下车辆,就不会有一个小天使意外离世;

如果老师能够仔细轻点一下孩子数量,在所有孩子下车后,再回到车上看一眼,用不了你几分钟的时间,这个可爱的孩子怎么会离去?

再如果,欣欣的老师若发现孩子没有来上幼儿园,家长也没有请假,和家长及时取得联系,孩子也不会被关在车里8个小时!他的生命还能挽回!

今天发生这样的悲剧,绝不是一两个人的不负责任造成的,是整个幼儿园都缺乏安全意识造成的!如果园长平时多督促员工,制定有相关的条例,有一定的接送流程,就不会有今天的悲剧!

说再多,一个4岁孩子都离开了,心痛!希望相关人员多一点责任心好不好?有时候一条生命就可能葬送于你的一念之间啊!


沛泽妈读心理

整整八小时,30℃的高温,他最终离开了这个世界

就在5.24日,又一个可怜的孩子被忘记在校车内,进而活活的被闷热死。

这个可怜的孩子,才年仅四岁,当天他和往常一样被他的妈妈送上了学校的校车,结果这居然成为了母子俩的最后一面。


上午七点二十还活蹦乱跳上校车的欣欣,下午四点,就已经永别了这个世界。

孩子离开时,双唇发紫,双眼紧闭,在那样闷热的环境下,可以想象孩子当时的痛楚。

据悉,校车是一个7座咖啡色的小车,而一共一次性也就接送包括欣欣八个孩子,到达学校的时候是八点左右,当时幼儿园的几个老师包括司机,居然都没有留意车上是否留有孩子。

司机关闭了车门,还进行锁闭,并且停放的地方是露天的停车场,当天武汉的气温高达30℃。 孩子被发现,还是三点园长准备区别送孩子回家才发现。


仅仅八个人,消失八小时,居然没人发现,事故的细节让人痛心疾首

你没有办法想象,怎么可能会车上才八个孩子,有一个没下车,居然都没有发现,八个真的很多吗?怎么会看不过来。而且那么多个老师,连带一个司机居然都集体没发现少一个人?

最不可理喻的是,这个孩子没下车消失了这么久,他班级的老师居然一上午一中午半下午,整整八个小时都不知道?你班上有多少人,谁没有来,你就完全没一丁点的察觉? 还必须再次用车看见孩子可怜的身体才发现?

这样的行为真的很难用没有责任心来概括。这简直是丧心病狂,妄为做人。


园长,涉事老师,司机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拘理所当然

目前园长和司机已经被刑拘,所谓过失致人死亡罪,看字面大家也可以理解,就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或者过于自信应该避免而没有避免的过失行为,最终导致了他人的死亡。

犯该罪,情节较轻的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重就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样的悲剧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但是为何总是不能断绝

这不是第一次发生幼儿园把孩子忘记在车里,最终导致孩子死亡的事情。

2007年,安徽一三岁孩子被遗忘在幼儿园车内最终活活闷热死


2015年,山东,一孩子在车里被困在幼儿园车里九小时,最终闷热死

2016年,保定也是一三岁的男孩,被忘记在车内整整四个小时最终被闷死

2017年,河北3岁女童被忘校车中死亡 死前曾剧烈挣扎


仅仅就在今年,前不久潮汕,也有这样的悲剧事故发生。


有时候你没办法想象,为什么孩子下车的时候,点一下孩子人数,这么一个小小的举措就会那么难办到吗?

这些人是怎么开的幼儿园,又是如何做的老师,我们的家长怎么敢把孩子托付出去? 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除了严惩涉事人员,更应该筛选幼儿园的办学资格,教师素质。

作为老师和学校,不要求把孩子带着优秀,但是最最基本的不应该是保证他们的安全吗?

如果这点都做不到,还开什么学校,做什么老师?


廖彩琳律师

一次接送8个孩子,少了一个孩子司机竟然不知道?8个小时的时间里,孩子的老师也没发现少人?这是什么幼儿园?又是怎么开起来的?可怜的孩子……

武汉江夏的伍雪梅像往常一样把4岁的儿子欣欣(化名)送上了“校车”,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下午4时许,园方打来电话告诉她欣欣死了。

▲出门时还是活蹦乱跳的孩子,8小时后却天人永隔。难以想象欣欣的父母正在经历着怎样的煎熬。


这是一起本不该发生的惨剧

1,5月24日早上7时20分左右,星星幼儿园司机戴功训一次接送欣欣等8名孩子上学。

2,8时左右,该园小班幼师毛丽姬、王清将几名孩子领进教室,戴功训及老师均未留意车上是否遗漏孩子。

3,戴功训下车关好车门吃早餐,又驾车前往一家公司上班,将车停在公司露天停车场,并锁闭车门车窗。 当日,武汉最高气温30度。

5,目前,园长晏雪莲,校车司机(晏雪莲的丈夫)戴功训等人因过失致人死亡已被刑拘。

▲欣欣幼小的身体就这样静静地躺在床上,有孩子的家长看到此情此景估计都忍不住心酸落泪。

从司机到老师再到园长,几个环节,几次弥补失误拯救生命的机会就这样错过了。

一次接送8个孩子,哪怕目测也应该能看到少了一个孩子啊。司机戴功训在这件事情上的责任最大,他等于连续几次犯了错,他后来关车门去吃早餐,又开车去上班,竟然都没有发现车里还有一个孩子?(这里也有一个疑问,此时的欣欣是否睡着了,要么怎么不吭声呢?)而把车停到露天停车场虽然是无心之举却是造成欣欣死亡的原因之一。

还有那些幼儿园老师,少一个孩子竟然发现不了吗?这期间可是有8个小时呢,如果早一点发现欣欣没有来,或许还能挽救欣欣的生命。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幼儿园班级里少一个小朋友不需要向家长了解情况吗?也不需要向园长报告吗?责任心在哪里?规章制度都是摆设还是根本没有?

还有幼儿园的园长,无论司机还是老师都是你的员工,他们之所以出现层层纰漏,很大程度上是管理和制度上有问题。不禁让人怀疑该园的资质是怎么来的,还有教师是否都有资格证?如果没有责任心和管理水平千万不要开办幼儿园,这是害人害己!

现在相关责任人已经被刑拘,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他们还要因此做出民事赔偿。

然而4岁的欣欣却再也活不过来了。

幼儿教育马虎不得,希望对那些小型的民办幼儿园进行严格要求,不合格不合规的坚决取缔,希望这样的惨剧不要再度上演!




夜雨如书

这个事情其实挺令人伤心的。关于这个事情的始末我简单的说一下。

星星幼儿园位于江夏藏龙岛栗庙社区,属于私立幼儿园,由安徽人晏雪莲创办。大中小三个班共86个孩子。

这辆校车当时装了8个孩子,是一辆棕色的商务车。按说这是个极少的数目,理应不会发生事故。

接送的校车司机戴功训是园长晏雪莲的老公,属于兼职。他当时送完孩子到幼儿园后,由老师把车上的孩子带下去了。

司机戴功训吃完早餐,上车把车子开到他自己的单位去了,并没有发现车里有个被遗落的孩子。就这样,车子在30多度的室外高温下,停在露天车场。

直到下午3:10分,园长晏雪莲跑到停车场,取车准备开到幼儿园送小孩回家时,才发现车内躺着的幼童欣欣。

武汉警方将园长晏雪莲、司机戴功训、涉事幼师毛丽姬、王清进行了控制,目前正在以“过失致人死亡案”进行立案侦查。


每个炎炎夏日,都会听到这样令人浑身发冷的消息,xxx孩子又被遗忘在校车里活活闷死。

这实在是最不应该发生的悲剧,拷问的就是幼儿园办学者和幼师的责任心与良心。哪怕多看一眼,多清查下人数,这样的悲剧说不定就可以避免。

按照本案“过失致人死亡案”的客体条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神圣不可侵犯,已为宪法所肯同,理应由其子法贯彻。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法打击。本法第233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本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按照刑法《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


王司徒老百科

5月24日上午,武汉江夏的伍雪梅把4岁儿子欣欣送上了“校车”;下午4时许,她接到园方电话,欣欣死了。据通报,星星幼儿园因粗心大意将欣欣遗忘在校车上,下午发现昏迷的欣欣后紧急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园长晏雪莲,校车司机、晏雪莲的丈夫戴功训等人已被刑拘。(5月25日《重庆晨报》)

一到夏天,就会发生孩子被遗忘在校车内导致死亡的惨剧,因此被媒体称为“夏日悲剧”。现在才是5月,高温才刚刚小试一下,就已经发生了这样不幸的事故,又给我们敲响了一次警钟。

如何防止这样的悲剧发生?我们最容易想到两点:一是解决责任心问题,让所有接送人员高度负责,时刻牢记别丢下一个孩子;二是解决制度问题,例如建立上下车检查制度,幼儿园、司机、家长三方交接制度。如此确实可能减少遗忘孩子的情况发生。

但我以为,责任和制度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蒙牛的创始人牛根生说过,他到日本的食品企业参观,工人上卫生间都规定了一定的程序和步骤,什么洗手、消毒、烘干,如果少了一个环节,他就无法打开厕所的门走出来。这里,保证卫生不仅是靠制度和员工的自觉性,还有电脑设计的“死”程序,想不遵守都不行。

那么,我们能不能设计这样一种技术手段:当车上探测到还有生命信息时,就让司机无法关上车门。据说,现在是有这样的产品的,比如能够使用超声波传感器来监控后排座位,以检测是否有儿童运动,在司机离开汽车后,如果系统检测到有儿童运动,就会发出报警,并向车主的智能手机发送警报信息……

长沙芙蓉区育英西垅小学的一位小学生发明的“汽车智能防窒息装置”,一旦监测到车内有遗留幼儿,将自动启动防窒息系统。在去年的第22届全国发明展上,该项发明一举斩获金奖和宝武专项奖,并被选送参加今年法国巴黎发明展。这个装置的原理是:当成人将幼儿遗忘在车上,驾驶员锁上车门离开时,智能汽车防窒息装置能够自动启动,发现车内有人,主控板启动报警器,发出警报声,提醒车主及行人;同时,启动通风装置,向车内输送新鲜空气,当车内温度过高时,将启动降温装置。

这就是说,靠车载设施来预防“夏日悲剧”发生,已经是一个可行的科技课题。现在需要的是,权威部门通过鉴定,选择效果最好、使用最简便、费用最低的设施,尽早加以推广使用。这样的技术,对于所有校车都应该成为标配,家用车也宜鼓励家长选购安装。

即使现在还没有成熟的产品,我们也应该有信心迅速研制出来。在一个飞船可以上天的国家,这样的问题应该不成问题。如果我们从技术上做到,只要车内有小孩就关不上车门,开不动车,并且能发出报警,这样一来,“夏日悲剧”就能得到根本性的预防。

(文/殷国安 刊于燕赵都市报2018年5月26日第2版 原题:预防“夏日悲剧”,出路在科技)


燕赵都市报

99随便语:四岁幼童闷死校车内,外来打工家庭父母的痛。

又一起孩子被遗忘在校车内,最终死亡的惨案!

从概率上来说,这类案件发生的几率极低,全国的私立幼儿园数量那样多,但真正造成惨案的,就那么多,然而,每一次惨案的发生,都让我们如鲠在喉。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那些无辜的孩子呢?

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星星幼儿园

时间:5月24日

事件:幼儿园小班孩子被困校车内死亡

(1)24日上午7时20分,4岁的小班孩子欣欣,被母亲送上了星星幼儿园的校车,开车的是幼儿园园长的丈夫戴功训,这是一辆7座咖啡色的小车,车上除了司机戴功训,共有包括欣欣在内的8个孩子。

(2)8时左右,戴功训将车开到目的地,几名孩子被下车,被幼儿园老师领入教室,但谁也没注意到,4岁的欣欣一个人留在车上。

(3)戴功训在幼儿园吃了早饭,又驾驶这辆小车前往某公司上班,并将车停在公司露天停车场,锁闭车门车窗,直至此时,他并未发现车上有个孩子。

(4)下午15时10分,幼儿园园长晏雪莲来停车场取车,准备开车送放学的孩子们回家时,发现了车内已经人事不省的欣欣,经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当日,武汉天气为多云,最高气温30摄氏度。

(5)据悉,星星幼儿园位于江夏区藏龙岛栗庙社区,是一家私立幼儿园,园长晏雪莲(女,安徽人),戴功训系晏雪莲丈夫,兼职司机。

幼儿园共有86名孩子,分为大中小三个班级。

事发后,园长晏雪莲、晏雪莲的丈夫,兼职司机戴功训已被刑拘。

99随便观点:

第一,那些已经发生的惨剧。

其实此类惨剧早已不是首次发生,已经发生的那些惨剧,依旧历历在目,假如我们将那些往事一一列举,绝对会让每个正常人,感到触目惊心。

2007年5月29日,安徽肥东县蓝天幼儿园;

2007年8月8日,山东济南市银座双语幼儿园;

2007年8月20日,广东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幼儿园;

2007年9月19日,广东东莞大朗镇爱心幼儿园;

2010年5月19日,广东潮州市潮安县磷溪镇仙河村凯旋幼儿园;

2010年7月1日,广东茂名童艺幼儿园;

2010年7月19日,广东江门蓬江区金晖幼儿园;

2010年7月31日,陕西西安水泥制管厂幼儿园;

2011年8月2日,安徽安庆市宜秀区育才双语幼儿园;

2011年8月29日,海南三亚市吉阳镇博爱双语幼儿园;

2011年9月13日,湖北荆州市紫荆花幼儿园……

看到这份名单,您害怕吗?

值得欣慰的是,由于2010年和2011年的校车内幼童死亡事件的集中爆发,国家加大了私立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在那之后,类似事件有了明显下降趋势。

在随后的2012年,全国仅发生一起,2012年7月29日的江西吉安市安福县快乐幼儿园。

然而,仅仅是趋势下降而已!

201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在广东英德,湖北蕲春,河北容城县,山东沂水,山东沂水,河北廊坊等地,依旧发生了完全一模一样的案例,一个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失去了生命。

第二,为什么有那么多私立幼儿园?

私立幼儿园,顾名思义,是由个人花钱兴建的,为的是弥补公办幼儿园的不足,其中有两类幼儿园最具代表性。

第一类是贫穷地区,孩子居住分散,得不到良好的教育,私立幼儿园填补了不足。

第二类是经济发达地区,外来打工家庭,由于没有户口,孩子无法就近进入公办幼儿园上学,迫不得已选择私立幼儿园。

尤其是第二类,假如这些家庭能把孩子送进公办幼儿园,谁愿意去私立呢?

私立幼儿园,只要交钱就能进,甚至于,你居住的远一点也没关系,私立幼儿园为了让居住分散的孩子能上学,通常主动提供“校车接送服务”。

恰恰就是这个校车接送服务!

要知道,开办一家私立幼儿园的投入也是不小的,一旦幼儿园开始运营,出资方必须尽快赚钱,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于是我们就看到,许多私立幼儿园,外表看起来很高大上,但在一些细节方面,能省就省,绝不乱花一分“冤枉钱”。

外表高大上,是为了吸引家长,顺利招来大批学生。

尽量省钱,是要节约成本,让自己赚钱。

第三,为什么受害的总是私立幼儿园的孩子?

很多时候,私立幼儿园的缺陷,是先天性的和无法避免的。

就如同这一次的藏龙岛星星幼儿园,驾驶“校车”的是园长的丈夫,本人是有正式工作的,他不是幼儿园专职司机,车辆也不是专门的校车。

这样一种情况,已经存在了很大的隐含,不出问题都是侥幸!

然而,哪怕明知道这里面有隐患,在真正出事之前,所有人也没办法,因为,这样一家几十个孩子的私立幼儿园,你不能要求他配备专职司机,配备专门的校车。

假如要求一家私立幼儿园,必须配备专门的校车和司机,会如何呢?

幼儿园的支出增加,最终会分摊在每个孩子的头上!

当私立幼儿园的学费,超出那些外来务工家庭承受力的时候,就没有孩子再来上私立幼儿园,这些私立幼儿园,只能用其他办法,来降低成本,最终让学费恢复到普通家庭能接受的程度。

这就是个死循环!

坚持专门校车和司机的结果,肯定会造成别的大问题!

所以,哪怕国家重视了,三令五申要求私立幼儿园加强管理,最终,依旧有不幸发生。

第四,幼儿园将承担什么责任?

其实这个问题的讨论价值不大,这样的案例不止一起,也不止有一家幼儿园承担过责任了。

首先是刑事责任,直接责任人,包括园长和司机,将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受到起诉,然后根据其他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因为及时足额赔偿的,能够得到缓刑。

差不多就是如此了!

接下来是民事赔偿责任,需要说明的是,这一类案件中,民事赔偿部分,能否得到家属的谅解,将会决定责任人是否能被缓刑,所以,基本上作为幼儿园负责人,都是积极主动赔偿。

然而,孩子已经死了,再多的赔偿又有什么用?

因为遗忘在校车内死亡的孩子,大多是3~5岁,也就是幼儿园年龄段,其中最多是3岁或者4岁,这样一个孩子的失去,对家庭的打击,是灾难性的。

结束语:惨剧发生了,孩子父母痛不欲生,星星幼儿园或许就此关门,但没有了星星幼儿园,孩子们依旧要上学,还会有另一家幼儿园在附近开办。

私立幼儿园,真的是加强监管,就能避免意外发生吗?


99随便

看到报道,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还以为是往年的事情呢,谁知道竟是发生在2018年,就发生在前天。



01,让我们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时间:5月24日,

地点:武汉江夏藏龙岛,星星幼儿园(私立)。

司机在接送孩子后,因粗心大意将一名四岁半的幼儿遗漏在车上。当天下午发现孩子昏迷在车子的过道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24日当地为多云天气,最高气温30度。 死者欣欣就读的星星幼儿园位于江夏区藏龙岛栗庙社区,为一家私立幼儿园,园长晏雪莲(女,安徽人),戴功训系兼职司机。幼儿园共有86名孩子,分为大中小三个班级。

事发后,司机及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



02、让我们回顾一下近两年的类似事故。

1、2018年5月2日,潮州市湘桥该区艺星幼儿园一女童陈某祺(女,3岁,城西古美人)在5月2日上午由该园用面包车接送到园内读书,至当天下午发现被遗留在车上,后经120医生到场检查确认已死亡。

2、2017年7月月11日,河北保定容城县大河镇“小天使”幼儿园,一4岁男童被遗留在校车内高温致死。




3、20176月20,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艺童幼儿园”,一幼儿被发现遗忘在校车里,下午被发现时已无生命体征。

4、2017年7月14日,河北廊坊廊坊大城县旺村镇子牙河北村一幼儿园发生一起“2名幼儿遗忘校车内被闷死”事件。据网友称,受害两儿童为表兄弟关系。

5、2017年6月28日下午,河北省保定市雄县一所幼儿园发生一起人间惨剧,一名幼儿被遗落在车内,直到放学时才被发现,最终该幼儿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6、2017年5月12日,广西宜州市一名3岁男童被遗忘在幼儿园校车内死亡。

7、2017年5月18日,山东东明县一名4岁女童被遗忘幼儿园校车内死亡。

。。。

据初步统计,近几年我国每年都会发生类似事故,且呈现事故越来越多的态势。仅2017年,公开报道的,全国至少发生10起儿童被忘在车内的事件,造成超10人死亡。



03、为什么类似事件还会一再发生呢?

一件件幼儿被遗忘闷死在校车内的事件陆续发生,每一次事件发生之后,幼儿园赔钱、关停,司机、老师、园长、负责人被抓被处理,惩处不可谓不严,但惨剧还是接二连三的上演。

根源在于管理不到位,交接手续不严格,教职工安全意识不强。每一次案例中,只要司机、随车老师、班主任三个人中有一个负责任一点,就可以避免事故发生,但就是发生了。

作为司机粗心大意,下车时忘记孩子,这也是导致此类事件发生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司机作为驾驶人,有责任保证乘坐人的安全,幼儿遗忘在车内发生事故,往往第一个被抓的是司机。



04、如何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关键还是在于严格安全流程。校车接送幼儿应该有十分严格的程序:早上,随车老师必须填写幼儿上车登记和幼儿园每日未乘车幼儿登记。幼儿下车后,随车老师与当班老师的人数交接对照,班主任每日未到幼儿点名并要弄清楚具体原因。司机接送完孩子后也要检查车辆。

惨剧已经发生,幼小的生命已经逝去,相关人员肯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事件留给我们的警示更应该牢记心中。



目前,天气越来越热,安全的弦更应该紧绷,安全第一,警钟长鸣。希望这样的惨剧不要再度上演!


文轩阁

在一辆过热的车内,仅仅15分钟就可以让一个孩子大脑和肾脏遭到损伤,当体温达到40摄氏度,孩子的体内器官就会停止运行,体温41.6摄氏度时,孩子就会死亡。

美国相关学者做了实验,在密闭的车里,当车外温度是33.8度时,短短20分钟车内温度就超过了摄氏52度,已经远远超过了可能导致中暑的安全温度线摄氏38.3度;不到40分钟,车内温度就稳定在了摄氏60度。

另一项实验中,在环境温度仅有26.7°C情况下,停放在阳光直射地方的车内温度,在2分钟内就可以升高到使人感觉闷热不适的34.6°C,10分钟就可以达超过人体温的37.2°C,20分钟就升高到灾害性的42.8°C,1小时可高达50.6°C,深色仪表板或座位温度甚至可以达到82~93°C,足可以蒸熟鸡蛋。

基本上,只要当把年幼的孩子置于密封的车内足够长时间之后(具体时间与环境有关),不管什么天气,不管是否留了一丝缝隙,没有被发现的话等待的就是死亡了。

所以,当把一个年幼的孩子封锁在车里,那就是“明知道这会导致他人的死亡而放任其结果发生”的“过失杀人罪”。


遗憾的是,全世界范围内,每年都会出现很多很多把孩子置于车内死亡的案例。中国就是高发地。常见的情形,一种是父母(爷爷奶奶)疏忽,连自己的孩子都忘了。一种就是幼儿园(小学,尤其是低年级)校车。

每年都会出现校车内热死的案例,比如去年的7月,山东霸州市一名3岁幼儿被遗落在幼儿园接送车内,不幸死亡。当地公安局马上展开调查,并把幼儿园负责人、跟车老师、司机列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去年的5月,山东菏泽一个幼儿园校车,将一名4岁女童遗忘车内,不幸死亡;其幼儿园院长、司机、随车老师等相关人员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次新闻中出事的孩子。)

这些学校的责任人员要负刑事责任,相关学校的办学和运营机制也会被重新审核,甚至被关停。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应该的。但这同样也会导致一些衍生的问题,会令更多的学校取消校车接送之类的服务。如何强化学校,还有父母的责任心,如何普及这一早已人尽皆知的知识?我想,更重要的已不是普及知识了,而是普法:如果你把孩子忘在车里了,你会因为“过失杀人罪”而坐牢的!


侯虹斌

5月24日武汉四岁幼童被遗忘在校车内近8小时身亡,一条鲜活生命不幸逝去,令家属悲痛,网友惋惜。目前当地警方对该事件已立案侦查,涉事的园长夫妇已被刑拘拘留,至于幼儿园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法律会给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对于幼童被遗忘校车,或是宝宝被家长遗忘车内,导致悲剧发生,近几年已报道多起,2012年6月湖南3岁女童小紫,被老师遗忘在幼儿园校车里长达7小时,不幸死亡;2013年7月湖北13岁男孩丁丁被“遗忘”车中,不幸死亡。对于此类沉痛的教训,家长和老师要引以为戒,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一是,家长和老师要有高度责任心,要养成下车前看一下后排座的习惯,务必要再次确认宝宝没有遗忘在车内,尤其是接送孩子的校车,老师或司机要清点无误,不得马虎。

二是,由于宝宝是不能坐副驾驶室,只能做后排坐,这样来说宝宝不在视野范围内,相对容易遗忘,家长可以把贵重的东西也同步放后排座,下车拿东西时,不至于把宝宝遗忘在车内。

三是,教会宝宝学会自救,对于大龄宝宝,家长或老师下车时,应让宝宝养成与家长老师一起下车的习惯,别独自在车内玩耍;如果宝宝万一真的遗忘在车内,应让他们拍打窗户向路人求救。对于低幼宝宝,最好是还有其他家长陪同,这样路上可以照顾宝宝,也不会把宝宝遗忘在车内。

现在,天气炎热,汽车内的温度上升非常快,温度可高达四五十度,宝宝长时间留车内会出现昏迷乃至窒息死亡。因此,家长和老师一定要仔细,不得马虎,不能犯这样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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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爸育儿

任何一个环节履责,幼儿被遗忘校车致死事件都不会发生

幼儿被遗忘在校车内,导致死亡的惨剧,近年来屡屡发生。这是所有环节全部失灵产生的悲剧,而悲剧背后是当前幼儿园人员素养不高,责任心不强,管理薄弱的严重问题。 除了依法追究司机和园长的刑事责任外,还需要反思、整顿幼儿园的管理。

有人说,幼儿被遗忘在车里的事,有的还发生在年轻父母身上,国外也有这样的惨剧,因此没有必要把这和幼儿园的管理联系起来。这属于一时疏忽的偶发事件。但是,幼儿被遗忘在校车中,与幼儿被遗忘在家庭的私家车里,是不一样的。后者只有父母参与,当父母忘记后,其他人没办法提醒。而前者则是有多人、多个环节参与的,除了司机,还有跟车教师、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园长,如果没有跟车教师,至少也有司机和教师、保育员。如果司机把孩子忘记在车里,教师和保育员应该发现班里少了孩子,如果知道孩子平时是坐校车来幼儿园,就要马上问孩子当天是否来幼儿园,是否坐了校车,这就会提醒司机再次检查校车。对于家长自己送的孩子,如果当天没来,也要联系家长,询问孩子的情况。

可每次幼儿被遗忘在校车致死事件,都是司机忘了之后,没有其他环节补上,其他人都没注意到少了孩子。考虑到运营成本问题,校车没有配备跟车教师可以理解,可是,孩子没到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也不追问,这是不可理解的。可以解释的,就是教师、保育员根本不上心,学生来不来幼儿园,根本不操心。

这是和幼儿园的教师、保育员素质与管理有关的。幼儿遗忘校车内致死的事件,多发于民办园。而众所周知,不少民办园的待遇普遍不高,很难招聘到较高素质的幼师,甚至会聘请没有合法资质的教师,因此,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和保教水平难以提高。可能幼儿园是要求教师、保育员掌握孩子到园情况的,但一旦没有监督,教师、保育员就“失责”。值得注意的是,教师素质低、工作压力大,是导致幼儿园虐童案高发的重要原因,这也就不难理解,幼儿不来幼儿园,教师、保育员也不及时反馈了。因为他们对孩子根本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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