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意外死亡,信用卡欠款还用还吗?

初见

在这里,我介绍一个案例供大家参考

典型案例

小张是家中的独子。由于交了一个女朋友,日常开销增多,小张于是向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

信用卡到手之后,小张消费了多笔,还将卡交给了女朋友保管。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不久后小张因为突发疾病而意外死亡。小张去世后,部分遗物由女友保管,包括了那张信用卡。小张父母在处理完儿子的后事后便返回老家,一直在老家生活。

可是,就在儿子去世已经一段时间后,银行却将小张父母俩人告上了法院。原来,银行要求小张父母,作为小张的法定继承人,偿还他信用卡的欠款及利息、违约金共计两万余元。

小张父母先前对该信用卡的情况一无所知,经调查后才发现,小张在此之前是有一笔欠款没有偿还,但是数额并不大。欠款的大部分消费行为,是在小张去世后产生的。毫无疑问,小张的信用卡在当时没有及时注销,已经被他人拿去再使用。

那么这笔欠款,小张的父母该不该偿还呢?

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通则》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也就是说,上述小张死亡后,他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也就终止。

同时,在遗产继承上,继承人清偿债务以继承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也就是说,小张的父母,在继承小张的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通俗的讲,债务大于遗产的,超出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责清偿。

上述案例中,最终法院判决,小张父母只需要偿还小张的实际消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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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家

持卡人意外死亡,信用卡欠款还用还吗?

怎么可能不用还,你想得美!如果真这样的话银行早就破产了!如果真发生这样的事银行会找这些人还钱:


第一:死者遗产受益人!

我国继承法有如下规定:

假如这个死者死后留有遗产,即使这些遗产已经被分割了,银行也是可以向继承人追偿的,但是这个债务只会在遗产份额内进行清偿,如果遗产还没有债务多超出部分继承人是不用管的!


第二: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找配偶还!

假如这个死者死前是已经结婚的,如果这个欠款可以被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需要配偶还,虽然现在不像以前只要是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都必须无条件承担,但是仅仅根据题主所提到的是用于赌博还不能完全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认定要素是否具备,但是十有八九不属于共同债务。

什么样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说到底就是对方不仅仅要知情而且是同意的,如果这笔欠款有他配偶的签字或者追认就会认定为共同债务。

2:是用于日常生活的:

当然赌博肯定不算,如果是用于生活开支不用对方同意也会认定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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