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擬出臺《重慶市鐵路安全管理規定》請你提意見

徵求意見稿指出,鐵路線路兩側應當設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以下簡稱安全保護區)。安全保護區距離標準應當按照國務院《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執行。新建、改建鐵路的安全保護區,應當自鐵路建設工程初步設計批准之日起30日內劃定並公告。

重慶市擬出臺《重慶市鐵路安全管理規定》請你提意見

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鐵路橋樑、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外側起向外500米範圍內禁止升放風箏、氣球、孔明燈等低空漂浮物或者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動力傘等低空飛行物。

徵求意見稿明確,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沒有規定的,由鐵路公安機關或者地方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的單位,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經營性的單位,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此外,徵求意見稿指出,鐵路旅客和貨物運輸晚點、迂迴、停運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及時向旅客、鐵路運輸託運人通報信息、說明情況,並採取有效的應對措施。

發生前款所述情況時,旅客應當理性配合鐵路運輸企業依法處理,不得實施打罵侮辱工作人員、圍堵車站或者列車、影響鐵路正常運輸秩序、破壞鐵路設施等行為。

你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一)直接在重慶市政府網站留言;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重慶市兩江新區星光大道96號重慶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郵政編碼401147),信封上請註明“重慶市鐵路安全管理規定意見建議”字樣;

(三)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至郵箱:[email protected];(四)通過傳真023-60390728直接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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