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八種人不很幸福

還有八種人不很幸福

最近關於什麼是幸福的話題突然熱了起來,特別是正當兩會之際,名人薈萃,代表、委員,包括高官、明星都紛紛在鏡頭前寫自己的幸福公式。但是那些還不夠幸福的人卻不見出面。我靜聽靜看了幾天,雖沒有公式,卻有一點想法。

幸福的主體是公民個人,要靠自己感受,不能“被幸福”,也不能“貼牌”,更不要“秀幸福”。構成幸福的內容有三個方面:物質、精神、情感。情感也屬精神,但又有區別,特別是對個體的人來說精神偏重於理想、信念,情感更重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恩格斯在《馬克思墓前的講話》裡說,馬克思的貢獻是發現人先得生存,解決吃穿住(物質),然後才是宗教、政治(精神)活動。他還說過,人是各種社會關係的總和。這“總和”除政治、經濟關係外,很大一塊是情感關係,是和諧。總之,人要幸福,離不開物質享受、精神追求和情感支持。這三個方面又依時代、環境不同,隨時都有個最低標準,比如恩格爾係數、最低工資規定等。但在特殊情況下,可此消彼長,如為追求理想,短期內犧牲物質利益,亦覺幸福。我們這裡討論的是正常情況,所以三方面都要顧及。

幸福雖然是主觀的體驗,但是也要有外部條件。國家的責任就是為公民創造幸福的條件,“幸福熱”的話題,折射著民眾對新幸福的追求。從改革開放一開始我們就強調共同富裕,近年來又強調多方統籌,科學發展。所以當我們大談幸福時要看一看還有哪些人不幸福。大致來說,我覺得有八種人:1.全國還有貧困人口1.5億,工薪族收入偏低,窮人在物質上不幸福;2.社會就業難,找不到工作的大學生、“北漂”族等,無固定職業不幸福; 3.貧富差距加大,部分窮人雖已脫貧,但望富人之項背,仍感種種之不公,感情上不幸福; 4.教育制度摧殘人才,學生負擔過重,兩億中小學生一想起考試就不幸福; 5.已進入老齡社會,空巢老人門依黃昏,情感上不幸福; 6.腐敗不治,國財私用,納稅人心中有氣,不幸福;7.政治體制改革滯後,憂國之士情急心切,不敢幸福;8.民意表達不暢,多年上訪者心中有冤、有怨、有話而不得說或說而無人聽者,不幸福。

舉出這八種人的不幸福,不是把社會說得一塌糊塗,只是承認前進中的矛盾,也正是兩會要議的民生話題。從上面所舉的不幸福也可看出,主要是精神和情感層面的,這說明我們在物質方面已經有很大的改善。改革三十多年,我們已經收穫了太多的幸福,如社會低保、免除農業稅、義務教育、改善住房等等。但幸福不說跑不掉,不幸福不說不得了,這是矛盾,是隱患,會影響民心,影響科學決策。治國者要長懷天下憂。上面舉的不幸福還是從社會角度就大的人群而言,如果從每個人內心的幸福而言問題就更多了,涉及更深的政治、思想、道德、文化方面的建設。治大國如烹小鮮,需要更精心、更高明的施政和管理。恩格斯說:“我們的目的是要建立社會主義制度,這種制度將給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給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質生活和閒暇的時間,給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這裡他三次強調,所有的人都要能夠物質充裕、精神自由。我們的共同富裕和兩個文明也有其意。那是個理想的社會,人人幸福的社會,太遙遠了。我們就先說當前吧,如果五年之後,“十二五”結束,能讓上面的八種人都感到了幸福,那真是國家之大幸,人民之大幸。當然那時又會有新的矛盾,我們還會再去追求更高更新的幸福,那是十二屆人大的事了。

《人民日報》201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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