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拆迁中,法定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加入到其中。伴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过程,农民朋友们,难免会遇到征收土地、拆迁房屋的情况。而一旦遇到征收土地、拆迁房屋,就会涉及到补偿问题。对此,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又有没有规定呢?若有,又是怎么规定的呢?等等的这些问题,就常常是,被拆迁人非常关注的问题。

房屋征收拆迁中,法定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万典律师提醒您:首先,法定的补偿标准,是指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补偿标准。其次,不论是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还是对集体土地的征收与房屋拆迁,不论拆迁是谁主导的,也不论是在什么性质的土地上、建造或者购买的房子,房子均是属于产权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对其的拆迁补偿,都须是合法、合理的。

一、城市房屋(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其补偿标准,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其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被征收房屋周边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二、农村自建房屋及其宅基地(即集体土地的征收与房屋拆迁):其补偿标准,应由省级政府制定,按照区位分为几类地,确定相应的补偿标准。其最低的补偿底线,是房屋的重建成本价和宅基地地价。

三、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拆迁):

其补偿标准,可参考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可选择中间价位(如“价格区间”,为在“农村房屋补偿与城市房屋补偿之间”的价位),以及做好与拆迁方、在拆迁中间环节的谈判事项,争取最佳的合法、合理的补偿价格。

(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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