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幼兒被遺忘在“校車”裡,是被縱容而成的“致命失誤”


時評:幼兒被遺忘在“校車”裡,是被縱容而成的“致命失誤”

這起事故的直接肇因,當然可以歸結為“疏忽大意”:司機並沒有確認車上是否還有乘客,教師也並未核查班上學生是否到齊……這些本該例行為之的常規排險操作,在整個事件中未見蹤影。之於此,似乎很難理解為是“一時失誤”,而更像是一種由來已久的懶散懈怠。作為一所未取得資質的無證幼兒園,作為夫妻檔模式運作下的幼兒教育機構,其日常管理的業餘與隨意,最終以“涉嫌過失殺人”的極端後果暴露出來。

無證幼兒園,非正規校車、兼職司機,所有這一切,自一開始就風險重重。眾所周知的是,長久的安全,必然只能維繫於一系列固定化的規章、程序。一所幼兒園居然連最起碼的“人數清點”都可以忽略,足可見其內部管理的混亂不堪。幼兒教育之所以要設立極高的准入門檻,之所以必須取得資質才可以辦學,就是為了讓辦學者能夠習得一套科學的管理方式,就是為了確保幼兒園能夠具備必要的軟硬件條件,這些正是確保學生自身安全以及教育有效性的根本。

審視這樣一起悲劇,並不能籠統歸因為“職能部門對無證學前機構監管不到位”,而更應該理解為“有限的監管,缺乏策略性和側重性”。要知道,當地教育局早在去年就關注到了星星幼兒園的情況,並下達了整改通知書,並計劃在今年暑假再根據整改情況作進一步處理。而這個冗長的整改過程,如果能夠緊緊盯住並優先消除“違規校車”這一最大的安全隱患,那麼或許就不會有後續的不幸了——第一時間排除顯而易見的風險,這理應是公共安全監管的第一要義。很多時候,我們對於無證幼兒園的處置,恰恰忽略了這一最關鍵的原則。

作者 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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