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老师时间:写给孤独症儿童的家长……

唐老师时间:写给孤独症儿童的家长……

如果真正接触过大量的孤独症家庭,我们可以轻易发现一个共性:

孤独症儿童的每一步成长,都建立在父母成长的基础之上。

如果一个干预人员所有的干预措施都是针对儿童的,而对家长不闻不问,那这个干预程序一定是不完整的。

那么家长应该在理念上、行动上有怎样的转变呢?唐老师时间告诉你:

在面对孩子和家长多年的一线干预过程中,我总结出以下几点,需要家长自己努力去想清楚、想明白,同时也需要我们专业人员努力帮助家长去理解。

一、家长应当如何看待自己的孩子

二、如何选择干预方法

三、家长在干预过程中扮演什么角色

四、收集谁的行为数据以及如何收集

五、家庭干预中的误区及解决办法

唐老师时间:写给孤独症儿童的家长……

如何看待自己的孩子

如何看待自己的孩子,决定了你如何对待自己的孩子。视角的转变意味着方法的转变。以下几个问题的思考对于儿童家长视角的良性转变有很大的作用。

1、正常与异常:

社会生活是由人建构的,或者更精确地来说,社会生活是由多数人的实践所主导建构的,所以如何正确区分“多数与少数”和“正常与异常”是至关重要的。

心智健全的是多数,心智损伤的是少数;

肢体健全的是多数,肢体损伤的是少数;

遵纪守法的是多数,杀人放火的是少数……

那么这个“少数”要在什么情况下,才应该被看作“异常”,并且与耻辱捆绑在一起呢?

在我大学时代,班级里的人都积极申请入党,而我在相关人员的督促下却反而拒绝入党,在这件事上,我肯定属于少数群体中的一员,那么我是不是应该被贴上“异常”的标签,并且与耻辱感相伴呢?

我并没有侵犯任何人的利益,没有对任何人造成伤害。异常与耻辱不是我所应得的。少数与多数并不是决定正常与否的指标。

在一个多数压迫少数的环境(比如种族主义或者同性恋歧视或者由权力和资源的多少而形成的比如男尊女卑的问题)中,多数群体才是异常的。

也就是说,我的观点是:在社会生活的语境下,只有侵犯了别人的利益、践踏了其他个体作为人的尊严或者强制操控别人的生命权利,才能被认定为伴随着耻辱的“异常”。

而除此之外的情况,“少数”就是“少数”。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我们对待“少数”与对待“异类”的态度与方法有可能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我对家长要说的第一句话就是:

不要把孩子看成异类,并伴随着耻辱感。

我见过太多孤独症儿童的家长,不敢带孩子出门,不敢告知其他人孩子的情况,甚至有的家庭中公公婆婆因为孩子的状况而对儿媳妇非打即骂。

说实话,在我们社会当前的这个发展阶段,如果家长都不能勇敢的接受孩子,勇敢地去除孤独症的污名与耻辱感,勇敢地面对社会的偏见与歧视,那这些孩子该会多么的无助。

唐老师时间:写给孤独症儿童的家长……

2、损伤(impairment)与障碍(disability):

通常我们听到人们评价说:“噢,这是一个残疾人。”我们可以确信,这里说的“残疾”既包括了相应的损伤又暗含了公众想当然的、与之相对应的、刻板印象似的障碍。

障碍是不是损伤的必然结果?

所有的障碍是不是都是由损伤带来的?

一个肢体损伤比如腿部截肢的人是不是一定无法独自出门或参与社会生活?

一个视力损伤的人是不是一定无法上网无法独立网购?

一个听力损伤的人是不是一定无法去参加讲座?

一个言语理解困难的人是不是一定无法与人交流?

答案为:不是,都不是。

有障碍人士所面临的障碍一方面来自自身的损伤,另外很大一方面来自社会的忽视、歧视、偏见和不作为。

由于工作的原因,生活中我都会留意一下,盲道是否规范,台阶旁边是否有坡道,是不是有为有障碍人士准备的电梯或者马桶,重大新闻直播有没有配备手语和字幕等等,这些不需要花费多大力气的措施,就可以非常有效地减少有障碍人士所面临的障碍。

家长能够建立一个健康的障碍观,对于更合理有效地看待和对待孤独症儿童很重要。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仍然相信,时常跳出主流社会观念的泥淖,清醒地审视自己以及自己身边人的生命存在,生命过程中许多一直困扰、撕扯自己的事情也就随风而去了。

唐老师时间:写给孤独症儿童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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