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在經開區試點“證照分離”改革

娄底在经开区试点“证照分离”改革

根據《方案》,婁底對104項行政許可事項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管理方式,分類推進,深入試點。對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的事項,取消行政審批,實行行業自律管理,允許企業直接開展相關經營活動。如出版物出租經營備案、藥品廣告異地備案、醫療機構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一、二類)、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資格認定(境外就業、留學除外)以及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車輛營運證核發(區縣許可事項)等事項,完全取消審批。

對政府需要及時、準確獲取相關信息並以此為線索開展行業引導、制定產業政策和維護公共利益的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如營業性棋牌室設立許可、首次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50平方米以下小型餐館的經營許可等事項,都由審批改為備案。

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後果的行政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如在經開區設立外商投資影劇院許可、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企業審批、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等事項,將實行告知承諾制。

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也不適合採取告知承諾制的行政許可事項,簡化辦事流程,公開辦事程序,推進標準化管理和網上辦理,明確審批標準和辦理時限,以最大程度減少審批的自由裁量權。對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係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活動的行政許可事項,按照國際通行規則,加強風險控制,強化市場準入管理。

《方案》還要求,實行“證照分離”改革,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進信息共享,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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