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遇前夫糾纏:你衣服我買的,女子脫光歸還,你怎麼看?

菜蟲~

無錫一女子商場遇到前夫,沒想到卻遭對方糾纏,不僅被扇了一巴掌,手機和身上的衣服還被表示是其買的。怒火之下,女子當場摔壞手機並脫光衣服,裸體下樓。

8月19日,一名網友在逛商場時,巧遇一對男女正激烈爭執,從對話聽來,兩人過去為夫妻關係。當天,女子先是被前夫扇了一巴掌,緊接著前夫又對她吼道:“你手機是我買的”,女子當場拿出手機怒摔在地。但她前夫仍未善罷甘休,又嗆聲:“衣服我買的”。怒火之下,女子當眾脫光衣物歸還。前夫被嚇到試圖上前抱住並幫女子遮擋,被女子掙脫,後裸體下樓。

女子在等電梯期間,多名圍觀群眾上前為正在哭泣的她解圍,拿來衣物讓其穿上。據瞭解,報警後警方也到現場對雙方進行勸解。事情曝光後,有不少網友表示女子該有多生氣絕望,才會放棄顏面選擇當場脫光歸還前夫。

遇人不淑,好不容易離了婚,卻仍無法擺脫前夫糾纏的事例不少,有人甚至因此失去了鼻子。17年4月16日,央視《面對面》欄目播出了《被咬掉鼻子的女人》,講述了重慶的章曉雲(化名)因婚姻陷入家暴循環而離婚,離婚後也沒有擺脫前夫胥某的暴行,最終釀成更大慘劇——章曉雲的鼻子被前夫咬掉。

內蒙古的趙阿蘭與前夫離婚已經12年了,但無論她帶著孩子搬到哪裡,前夫總能千方百計打聽到她的落腳處,跟過去,同吃同住,時不時對她實施毆打。她被菜刀頂過脖子,被灌滿開水的暖壺砸過頭,被膠帶纏過手腳......最難熬的那些年,趙阿蘭真的擔心,總有一天不是前夫打死了她,就是她殺死他。

2016年3月,內蒙古一家地方法院下達民事裁定書,禁止趙阿蘭的前夫“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親屬”,同時責令他搬走。起初,前夫還不服氣,但當他從司法人員那瞭解到一旦違法要承擔法律責任。他這才“怕了”,從趙阿蘭的生活中撤出。

在家庭和婚姻中,許多女性處於弱勢,但正因為如此,女性更需要勇氣站起來表達自己的訴求,一味地忍讓只會讓自己更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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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佩服這名女子決絕的勇氣,但實際上這種“勇氣”只能上海自己,這種情況應該果斷用法律懟回去,如果運用得到可以讓這位無恥的前夫進監獄。

你衣服我買的,所以呢?

就算是談戀愛,在分手的時候講“XX是我買的”,都是一種很掉價的事情更何況是結婚以後的夫妻呢?拋開面子問題不談,這樣的說辭也是站不住腳的。

之前有一對小情侶分手,女方後來找到我,說我要委託你幫我取回我的東西,我問有什麼東西,她說有一個iPhone手機,一雙匡威的鞋子,還有一件耐克的衣服,等等,亂七八糟,都是用的。

我說這個做不到,這些物品都是你贈送個他的,如果在你交付之前還可以撤銷贈與,但是在贈送之後,如果他沒有加害你,就不能撤銷贈與了。

在結婚以後更是如此,中國的夫妻一般沒有做夫妻分別財產協議,這就意味著夫妻的收入都屬於共同財產,既然是共同財產,也就不存在“你買的,我買的”,而是“我們買的”。

更何況,在離婚的時候,財產都分得清清楚楚,像衣服、口紅這種生活用品,當然是屬於個人所有,不存在一絲一毫的財產爭議。

扇耳光涉嫌尋釁滋事

同時,對於丈夫耳光這種非常無禮的行為,應當果斷報警,讓警察來處理,像這種在公共場合,公開扇他人耳光,就算構不成情商,通常會以尋隙滋事,做行政拘留,關上幾天,冷靜一點。


邏格斯

雖然女子的行為有些極端,但對於自己極力想擺脫的渣男,越是極端,越是決絕,對自己越好。

所以,我讚賞女子的勇氣!

男子不死心糾纏的原因,無非是你的手機我買的,你的衣服我買的,言外之意就是,你既然還拿著我的買給你的東西,穿著我買給你的衣服,那我就有權利糾纏你!卑劣的人幹出來的都是卑劣的事情,無論,能不能走到最後,曾經相愛過的人,真的不必這樣苦苦相逼,最後連路人都不配做!



所以,女子女子怒摔手機,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脫光,還給男子,明確的告訴男子,我身上再沒有你的東西,你在不要糾纏我。男子一定是吃定了女子不敢脫衣服,才故意用此要挾女子,給自己的無理糾纏尋找藉口,女子,當機立斷,用自己不顧尊嚴的行動回絕了男子的侮辱!

情人之間何至於此?!充分說明女子的決心是多麼堅決。她的內心是多麼絕望。對眼前這個男人她是多麼痛恨!可想而知,她也是多麼痛恨曾經瞎了眼的自己。用這樣的殘酷無情的手段來懲罰自己,告訴自己,這個人對自的傷害遠比自己自己赤身裸體的羞恥還要大,還要深!!!



也許人們會說女孩子衝動了,也有人會說女子何必這樣糟踐自己。但我們從女孩子的這個出乎所有人預料的舉動上,看到了對愛情絕望的女孩子她的心被傷的多麼痛。不用非常手段不能堅決這段過期的感情留下的後遺症!

所以,就像割了毒瘤一樣,是為了身體健康,同樣女孩子的大膽做法隔斷了了男子對自己騷擾。女孩子從此能過上安穩的生活,那麼這一脫真是值當的。



幾天前,一女子因為和前夫同住一屋,被挖了左眼球,挑斷手筋,用開水燙了臉和身上多處,前夫手段之殘忍聞所未聞,令人髮指。究其原因,就是因為即使離婚了還住在一起引發慘案,如果這位女子和江蘇這位女子一樣決絕,前夫就沒有機會下毒手了!

永遠不要低估離婚後的一方會對另一方幹什麼!不要太相信一紙離婚證就真的能抹去幾年或者幾十年的感情。很多人在離婚或者分手之後,處於痛苦之中,如果心有不甘,或者懷恨在心,只要一方有恨意,另一方就會有潛在的危險。所以儘量不激怒對方,不刺激對方,既是對對方的人道也是對自己得負責,不要高調秀新的戀情,或者路遇說些不該說的話,置自己於危險之中還洋洋得意,此種男女是最不理智的,一定要低調,能躲開儘量躲。

人生的路很長,但感情的事情誰也說句好,唯願人人心向善,把美好的留下,把傷害過的深埋。一別兩寬,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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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前夫或者前任的糾纏,你們一般都會怎麼做呢?無錫的楊女士用脫光衣服的方式告訴我們:你狠我比你更狠,看你還敢糾纏。

無錫的楊女士今年28年,與前夫雷先生2013年認識,兩個人在談了3年戀愛後,於2016年結婚。結婚前,雷先生對楊女士那是好的不得了,但是,結婚以後,雷先生像變了一個人,對楊女士不是嫌棄這,就是嫌棄那,為此兩個人吵了無數次架。



2017年6月的一天,雷先生從外面喝了酒回來,兩個人又發生了爭持,雷先生動手打了楊女士。當時,楊女士就離開了家第二天,就提出了離婚。當時,在氣頭上的雷先生想也沒想就同意了。

但是,半個月以後雷先生就後悔了。去求楊女士復婚,當時還跪了下來,看著曾經深愛的雷先生,楊女士當時就很感動,同意復婚。當天兩個人就回了家,誰知道剛回到家的雷先生竟然強迫楊女士做她不喜歡的性動作,楊女士不同意。雷先生又一次打了楊女士。楊女士這次是真的傷了心,再次離家出走。







雷先生在那件事後,多次糾纏楊女士,都被楊女士拒絕。2017年8月19日16點左右,楊女士在商場又遇到了雷先生,雷先生又糾纏起楊女士來。在楊女士拒絕後,雷先生就打了楊女士一巴掌,並對楊女士說:“你手機是我買的”,楊女士馬上拿出手機就摔了,雷先生又說:“你衣服也是我買的!”在氣頭上的楊女士做出了讓大家都驚訝的舉動,開始脫衣服一件件摔在地上,雖然雷先生也阻攔了她,但楊女士還是把衣服脫光了。

後來,還是清潔工阿姨把衣服從地上撿了起來,給楊女士披上,隨後商城保安趕到,才結束了這一鬧劇。

兩個人看來還是有感情的,只是雷先生你動不動就打老婆的舉動確實有點不好!不管怎麼樣,老婆是用來疼的,不是用來打的。希望雷先生好自為之,不要在糾纏楊女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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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無論出於什麼原因,夫妻是做不了了,但是看看對方,應該還是有一種“親人”的感覺。不在一起生活了,但依然牽掛對方,總希望對方的生活過得好一點。當一方遇到困難的時候,另一方應不遺餘力地提供幫助。不知道江蘇無錫這對夫妻是什麼原因離的婚,但是在大庭廣眾之下,要前妻脫光衣服還給他,這樣確實有些太過分了。


 一樣米養百樣人,雖然結束關係了,也不要有放不開的恩怨 。江蘇無錫這種夫妻,必有一方失於自私和狹隘,他們會認為,婚都離了,還有什麼可說的,我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離異後雙方毫無感情可言,彼此關係僵硬、冷漠,視對方如陌生人,甚至不如陌生人,雙方對待利益和責任問題還往往是斤斤計較。這種關係會對雙方以後在家庭社會產生很多不利影響。婚姻結束了,但是怨恨還沒有結束,長時間地沉浸在對對方的抱怨和指責中。這樣的分手,必有一方屬於“怨婦”或者“怨夫”,總覺得對方不仁不義,深深傷害了自己,自己的命好苦。“天長地久有盡時,此恨綿綿無絕期”。殊不知,人的痛苦很多時候是因為自己的記性太好了,人生是應該學會忘記的。  

 這樣的關係狀態,對自己無疑是一種傷害,會給自己帶來巨大的心理陰影,不僅影響到自已的心理健康,還會影響到自己將來的戀愛和婚姻,讓人遺憾。  離異夫妻都要學會遺忘那些痛苦與悲傷,記取那些美好與溫暖,真正從內心深處寬恕對方,使自己疲憊不堪的靈魂得以徹底解脫。   
雖然離婚不是一件讓人愉快的事情,然而兩個人既然一拍兩散,商量好了解除夫妻關係,那就各自往前,尋找各自更好的生活,這應該是離婚的世間男女所應追求與踐行的。像江蘇無錫這對夫妻的上述舉動,是實在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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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遇前夫糾纏:你衣服我買的,女子脫光歸還。這名女子是有多絕望,才不顧臉面脫光衣服歸還!再說兄臺,真想請你借一步說話,教練你怎麼做人!

事件回顧:事件發生在無錫市。8月19日,一名網友在逛商場時,巧遇一對男女正激烈爭執,從對話聽來,兩人過去為夫妻關係。當天,女子先是被前夫扇了一巴掌,緊接著前夫又對她吼道:“你手機是我買的”,女子當場拿出手機怒摔在地。但她前夫仍未善罷甘休,又嗆聲:“衣服我買的”。怒火之下,女子當眾脫光衣物歸還。前夫被嚇到試圖上前抱住並幫女子遮擋,被女子掙脫,後裸體下樓。

不是男人!不是男人!不是男人!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看了事件的起因,此時心頭一萬句草泥馬飛奔而過,如此渣男,怎麼會存活於世!

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這兄臺的做法不僅讓前妻顏面盡失,更是把自己給推到了無底深淵!

就想問這兄臺一聲:兄臺,你當真缺錢缺的要前妻身上的衣物來換取溫飽?!還是想故意讓前妻當眾出醜?!殊不知,你這種做法是打了自己的臉!忘了,你沒臉!


婚姻已經夠不幸了,何不放彼此一條生路呢?

要知道離婚後,還是有很多復婚的。但是這位兄臺這做法,復婚是不可能了,估計也沒人敢再嫁他!萬一哪天不高興了,說內衣內褲是也是自己買的,當眾要回,這可受不了!

兄臺,咱能大氣點嗎?!能給自己一點尊嚴不?!


男人心胸當似蒼穹,既然緣分已盡,又何苦苦苦糾纏,做下這等讓人唾棄之事呢!


情感菜單

商場遇前夫糾纏,發生爭執,前夫打了女人一巴掌,並且說:你手機是我買的!前妻回敬:把手機摔了!前夫又說:你穿的衣服,也是我買的!前妻回敬:脫光衣服!前夫期間試圖阻止前妻衝動的舉措,但此時的前妻,就想不佔他一分一毫、一絲一縷!


然後赤裸的走向電遞,被保潔員攔住,並拾起她丟棄的衣服,勸其穿上,並認為這樣影響不好。但勸服不了女子,此事招來了警察,警察的說服下,女子才穿上脫掉的衣服!

看完這篇報道,難掩心中氣憤:

作為前夫,以與前妻不是同路之人,商場遇到又何必苦苦糾纏!即對前妻放不下心中情愫,當初擁有時,又為何不懂珍惜?既然不能再使其回心轉意,何不把美好回憶留在心靈深處,為曾經的愛人送上真心的祝福!雖然你說:“手機你買給她的,穿的衣服也是你買的”,你並非索回物,只是利用你給前妻買的東西,讓冷漠的前妻體會下,曾經為她物質的付出,令她想到你的好!你錯了,被傷透心的女人,變到冷漠程度的時候,前夫就是生命一段的過客而已,所有與你有關的記憶,都將隨時間流逝漂遠!當你阻止前妻脫衣服,在顧及前妻肉體尊嚴的時候,前妻寧可赤裸,也脫下與你有關的牽扯,相信你也被振憾到醒悟的地步!

這位女士面對前夫糾纏,做出全裸的行為,令我憤然!在公共場合,解決私人恩怨,竟敢穿越道德底線,裸露女人私密處,你把商場當澡堂子嗎?與前夫劃清界線,這樣脫衣服,表面是你的無奈,骨子裡滲出拿道德當兒戲,把臉面丟到地面上,客觀地汙濁了商場眾人的眼睛,不知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人,是不值得同情的!身為女人,為你可恥!我若是你,不會與其在公共場合爭執,即使不能按自己的意願,我也必須有尊嚴的解決事情!手機你可以還他,衣服也可用錢退之,即使當時錢不夠,過後再退也不遲啊!

夫妻感情,靠的是精神上的關心,而非物質的給予,能攜手時要好好珍惜!莫到分離後,苦想其美好,一切皆晚矣!


手機用戶71975865442


關於對江蘇女子的尊嚴問題,我這裡舉這樣一個例子:在抗日戰爭時期,小日本為了踐踏被捕的女地下黨人的尊嚴,就把她赤身裸體地捆綁在大街上示眾,女地下黨人始終仇恨地盯著小鬼子,威武不屈。女地下人的所作所為激起了人們對小鬼子的仇恨,贏得了尊嚴。誰也不會因褲子問題而小看女地下黨人。

回到江蘇事件中,我佩服脫光衣服的女子,是個真漢子。面對渣男,打又打不過,罵又罵不過的一個弱女子,情急之下做出了摔手機,脫衣服的驚世駭俗的舉動。她寧可不要在大眾之下的尊嚴,也要保持自己在渣男面前的尊嚴。可見她對渣男的感情已到了水火不容的程度。



試想,在這種突然的事件之時,誰還能十分理智地處理這些問題,還要和渣男商量掏出自己身上的錢給渣男,相當於從渣男手裡買回衣服維護自己不脫衣服的尊嚴,如果這樣,那渣男更要得寸進尺,對前妻糾纏不休了。


而回答問題的手機用戶71975865442罔顧事情的真相,不去大力批評渣男的做法,卻以一個偽君子面目去譴責一個被渣男欺負的弱女子。說這女子是踐踏尊嚴,汙濁了大眾的眼睛。

這純粹是放屁,在這樣一個事情面前,你不去痛恨渣男,反而把弱女子說成了一個道德敗壞的人,不到萬不得已誰願意光著身子讓別人看,簡直是善惡不分,純粹是婊子立牌坊,豬八戒倒打一耙。


面對這一突然事件,我覺得脫褲子的女子反而贏得了尊嚴,贏得了人們對她的支持和理解。反觀那個渣男雖然沒有脫褲子,但是他醜惡的靈魂卻暴露在大庭廣眾之下,道德敗壞糾纏不休的渣男恐怕以後沒有女子會嫁給他了。

那女子儘管在眾人面前脫過褲子,但是她不丟人,有志氣,愛憎分明,性格剛強,不妥協,不氣餒,這樣的女子不愁嫁,如果誰要娶了她,那是男人的福分,因為她能頂起一個家。


東方看雁

幹得漂亮!姑娘我敬你是條漢子!

故事的大概我們都知道了吧,前夫無理糾纏,逼迫前妻複合,女子不願意,前夫怒喝,將我給你的衣服,內衣,手機所有都給我!女怒脫,摔地而走!

事情經過,我們明白了,那麼我們來說一下這個前夫,這哥們我相信他很愛他老婆,甚至是這個愛有些讓人難以接受!

如果你不是做了什麼讓你老婆難以接受的事情,讓這個女人對你徹底失望的話,她能和你離婚嗎?從你無望追回開始討要你給你前妻的東西時,你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失敗者!

從這件事上我們可以看出,這個男人有很強的佔有慾和不成熟!可以說這份感情對女方可能就是一種心理負擔,才和他離婚的!


女方將自己的衣服全部脫掉,赤身裸體走出商場,可見是有多麼的無奈和傷透心的表現!


宇康解說

“我暴露了不可示人的純潔身體,你卻暴露了不可告人的骯髒靈魂”。這就是我對此女子在面對前夫糾纏羞辱時的憤烈行為的總體看法。

事件回顧


女子在一商場偶遇前夫,被堵住語言羞辱,並遭受前夫巴掌毆打。與其理論中,前夫說:你這身上穿的衣服,背的包都是我當初給你買的。沒想到此女子竟當眾脫光衣服示人,裸體走向商場出口。



商場員工勸說無效的情況下報警處理,在警察的勸說下,女子才穿上了丟在地上的衣服。

事件分析,評論

很多人可能認為該女子行為有些過激,但是我卻認為這是一種氣節。很多人可能會認為該女子有傷風化,但是我認為這是以直報怨的正確行為。

如果漢代的劉向還活著,那麼我覺得他的《列女傳》就該收錄此女子事蹟,就放在“節義篇”裡。

她暴露的不過是純潔的身體,她的前夫暴露的卻是骯髒的靈魂。今日遭受屈辱越多,越證明當時的離婚是多麼的正確!

餘憤憤不已,作文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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