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俠一號
這個問題真不好答,得從多個方面分析,先來普及普及相關法律知識吧。
因為熊貓是屬於國家的,那麼你無故受到熊貓的侵襲而進行自保的行為叫緊急避險,你對熊貓的傷害侵犯的是第三方也就是國家的利益,你最好能證明你確實是出於自保而對熊貓造成了傷害。我原來在網上看到過討論這個的,說如果侵襲人的是法律保護的國家珍惜野生動物,實施緊急避險時就要注意限度,儘量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儘可能減少對珍惜動物的損害,否則將會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 所以在現實中,碰到這種情況,如果周圍有人證,會好辦點,就算沒有人證,也會有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對熊貓的屍體啊,你的傷勢啊進行分析,得出結論,至於怎麼判,在沒有監控這種確切證據的情況下,估計每個法官的判決也是不一樣的。
這個話題真的很有意思,熊貓是國寶,但人命更是無價。朋友們如果是你遇到這種情況,你會怎麼做呢?
小豬熊視訊
被大熊貓攻擊又能將大熊貓殺死,沒槍支估計夠嗆,所以活下來趕緊請客吧。
賞哈賞薩賞阿拉
不要以為熊貓看上去萌,一點攻擊都沒有。熊貓的咬合力在世界排名都是前幾位。基本上和河馬差不多。而且你以為熊貓速度很慢嗎?就連動物園的熊貓都能逮到鳥了。更何況野生熊貓了。再加上那一身厚厚的皮毛。你的刀不鋒利未必都能砍的進去。熊貓基本上不吃人,主要是付出和收益不成對比。
理論上來說,熊貓就算吃肉也可以活下來。但問題是因為長時間的進化,她的腸胃已經消化不了那麼多肉了。大量的能量排出。甚至還沒有抓捕付出的能量多。不過熊貓在怎麼說也是熊。還是有自己的領地意識的。見到熊貓最好還是繞著走吧。
參考法律 熊貓攻擊你,它一爪子把你撓出一個大口子,你是不可以殺它的。因為在它撓完之後屬於停止侵害,你再殺它你就是犯法。 況且這是國寶,你的命值幾個錢 ,法律不會站在你這邊。弄死熊貓又不受牽連的辦法只有一個。把它殺死後在自己身上挖個洞,將熊貓爪子放在身上的窟窿裡,然後報警 。這是正當防衛的正確做法。
首先要弄清楚一個概念,熊貓是熊!不是貓。在動物園被熊貓傷害的概率很小!如發生了,那也一定是人的錯。因為熊貓沒機會跑出動物園。即便跑出來了,如果人不去招惹它,也不會受到傷害。在野外,熊貓如果遇到了人,一般會主動逃避!這也是大多數野生動物的天性。除非它感覺到你有威脅!或威脅到它的幼崽安全,才會主動攻擊人。所以在野外受到熊貓攻擊!人也是有責任的!
小蝦趣事兒
第一,遇見野外大熊貓概率真的很低,它不是貓貓狗狗那麼容易遇見的。
目前野外大熊貓也就1800多隻,很不容易遇見。
第二,很多人有個誤區,認為野生動物就喜歡攻擊人,其實除非你招惹它們,它們沒那麼多精力攻擊你。
我們之所以有這個誤判,比如動物園裡看起來他們很兇猛主要在於在動物園的動物長期被關押後,由於長期被遊客驚擾,甚至有不文明的行為,比如拍窗戶,強行吵醒別人,干擾別人的作息,會導致裡面的動物非常反感人類的到訪。
才會對人類如此的更具備攻擊性。
根據歐洲和加拿大的一組研究人員分析了697個記錄在案的大型食肉動物攻擊人類的事件,這些動物也包括了熊,而其中多半都是因為人類自身做了危險性行為。
目前,我國的確也有人遇見過野外大熊貓,但是從沒聽說過有主動攻擊人類的情況出現。而如果傷害了人類的農作物等,政府是會給予賠償的,因此請放心大膽讓它吃吧。
第三,我們就假設,你就遇見了一個喜歡攻擊人類的大熊貓,而且還以把你弄死為使命,你這樣做,是不是正當防衛?
首先,這不是正當防衛,因為通俗來說,正當防衛僅僅侷限於人。
所以這隻能叫做緊急避險。
在我國,緊急避險的確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但是是需要把握尺度的,並且只發生在緊急的狀況中,是合法權益,
如果大熊貓主動攻擊你,(注意是主動)你為了保護自己,當然可以適當的反擊。(注意是適當)這個適當根據當時情況的緊急狀況來決定,以足夠保護到自己性命為界限。
情況一,你招惹了大熊貓,比如有驅趕丟石頭這些行為,進而大熊貓攻擊了你,你反擊。很明顯你自身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情況二,大熊貓主動攻擊你,你進行反擊,但是大熊貓已經開始逃跑,你還窮追不捨,超過了必要的限度,也自身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
類似案例:
當時一群野象闖入了村民家中,在大吼大叫無果後,村名最終選擇了開槍驅趕,中間導致一懷孕母象死亡。
最終該男子被刑拘,但是據後期,該男子是成立了緊急避險的,被刑拘是因為非法持有槍支。
因此,綜合來說,如果你遇見一個大熊貓,它主動攻擊了你,你採取其他辦法它也非弄死你不可,最終你只好把它殺了,那麼你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
最後希望野外生活的它們,能夠好好的健康繼續生活下去。
廖彩琳律師
俠與法想說以下幾個問題。
一、對於動物的不法侵害進行反擊的行為能不能叫正當防衛?
答案是一般不叫正當防衛。
通常,如果動物襲擊的背後體現了人的作用,那麼對動物進行反擊,或可視為正當防衛。
例如,狗蛋看見狗剩很不爽,於是牽著自己家的狗去咬狗剩,這個時候,狗其實是狗蛋實施不法侵害的工具,背後侵害的意思是狗蛋的意思。所以,這種情況下,狗剩如果將狗蛋的狗擊殺。我們可以把這種行為視為正當防衛行為。
反之,在法律上,一般將相應的反擊行為稱作“緊急避險”。
例如, 狗蛋欺負狗剩遭了報應。走在路上的時候,山裡面跑出來一隻狼要吃他。但是狗蛋採取措施將狼擊殺,這種行為一般稱為緊急避險。
二、什麼屬於緊急避險?
我國刑法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收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一款中關於避免本人危險的規定,不適用於職務。業務上負有特定職責的人。
第三、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
一般來說,發生熊貓傷人的概率真是微乎其微。如果一旦發生,熊貓固然可愛,我想,還是可以採取緊急避險手段的。
至少,趕緊跑吧。。。。。
俠與法
前面的回答大多都是在扯淡,如果是野生大熊貓永遠不可能構成正當防衛,正當防衛針對的是人的暴力,而不是野生動物的攻擊。
正當防衛針對的是他人的不法侵害,因此只有人的攻擊才可能構成正當防衛,比如這個動物是人飼養的,那麼才有可能構成正當防衛,在這個時候就存在正當防衛的可能,這個時候動物相當於人所持有的武器,就拿飼養寵物狗來說,如果飼養人沒有盡到管理義務,導致飼養的寵物攻擊別人,有了重傷或者死亡的後果,這個時候寵物飼養人就會構成過失致人死亡或重傷,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而緊急避險的起因條件是一種危險,這裡的危險包括自然災害,野生動物的攻擊等。因此,針對上面的問題:
首先如果動物園的動物,那麼看具體情況可能構成正當防衛。
如果是野生動物,在被攻擊產生巨大危險的的時候,人使用工具殺死大熊貓,那麼這個人的行為就是緊急避險行為,不管大熊貓多金貴,多珍惜,也是無法與人的生命相比較的,因此,殺死大熊貓不構成犯罪,也不會受到處罰。
陳磊律師
正當防衛是指為了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行為。
不管是野生動物還是豢養動物,都不具有人格,所以動物實施的侵襲也就談不上不法侵害,而正當防衛針對的是不法侵害人及其不法侵害行為,所以打死大熊貓不構成正當防衛。
野生大熊貓攻擊進行防衛,這種情形,只是一般的自保行為,屬於私力救濟行為。
私力救濟是指權利遭侵害時,權利人直接依靠自己的力量排除妨害,從而實現其權利的自我保護方法。
由於大熊貓屬於野生,將實施侵害的野生大熊貓打死這一行為根本即不涉及第三方的合法利益,只是對危險的直接對抗,不具備避險對象這一要件,因而也不構成緊急避險,出於維護自己的生命健康不受損害而採取的必要的自保行為。
這種情況下,應當屬於緊急避險行為。
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害,不得以而採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權益的行為。
緊急避險針對的是第三方,而非不法侵害人。
因為非野生大熊貓,具有權利主體,打死大熊貓是為了保護生命健康權,這也是合法權益。當這兩個合法權益相沖突時,又是在只能保全其中之一的緊急狀態下,乙打死大熊貓是為了保全較大的利益即其生命健康權,而不得不犧牲較小的權益即對大熊貓的財產所有權。這種情形符合緊急避免的行為。
葉律師
我只知道幾點:1、熊貓被擋了退路或護崽才會攻擊人;2、目前根據新聞知道的被熊貓攻擊嚴重受傷的都是四肢,大概是吃竹子嘴型原因吧!看視頻熊貓吃個蘋果都是張個大嘴一口只能啃下一點點的成果來看,它能把人幾下咬死的幾率幾乎沒有,倒是把人壓死的幾率還高些。3、到熊貓的地盤被熊貓整了不該是人家的錯吧!人類護自己可以用武器,野生動物護自己用牙就不該了嗎?4、熊貓對行走中的肉肉不感興趣,也就是對攻擊人本質不感興趣,所以哪個人惹來倒黴事,肯定不該是熊貓的錯;5、最後不管啥原因吧!對全世界人類來講,誰要對熊貓下手誰就是全世界的敵人。。。所以,還是別去試試了。反正沒人同情的,自然也沒正當防衛一說了。
回家去了
我是相信你根本打不過大熊貓
大熊貓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在猛獸排行榜上第五位,第一位北極熊,二位老虎,三位棕熊,四位,獅子,大熊貓可以把狼當坐墊玩。你本人是它的對手嗎。
首先了解什麼叫正當防衛,法律用語,為了保護公共的利益、自己利益或他人的利益不受違法行為的侵害,採取了正當防衛保護措施或行為將對方殺傷不負刑事責任。但是在一些行為上有限制,比如對方沒有反抗能力了,被制服了,你再弄他一刀,這就違法了。
像這種被兇猛動物攻擊,有生命危險的,叫做,緊急避險。緊急避險,緊急避險。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的侵害,不得已而採取的損害另一個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為。
有生命危險了,沒地方可逃了,只要你打得過,當然可以反駁殺死或者制服,如果一級保護動物被制服了沒反抗力,也沒必要殺死了。人的生命高於一切。
熊貓都退化成這樣了,一般不會攻擊你,每天都想什麼呢?
圖片來自網絡
牛頭馬面兩鬼
殺了大熊貓還想算正當防衛?做夢!熊貓的身價比人高多少倍啊!弄死國寶還想免罪?有三個問題要問你:你是怎麼遇見熊貓的?你為什麼要獨自一人跟熊貓solo?你要是能solo過熊貓怎麼不去自由搏擊賽場上拿個世界冠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