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雅逝世事件中该不该对王家三万多捐款进行调查,并要求其公开花销项目?


从王凤雅事件来看,筹款有两次,一次是2017年11月,一次是2018年3月初。第一次主要来源为亲戚朋友与邻居,而第二次则是应志愿者要求进行的社会筹款,共筹到23316元,这些志愿者就是儿童福利机构“大树公益”或陈岚的机构“小希望”的志愿者。

水滴筹对于他们线上筹款的定义是为家庭困难筹款,属于社会互助而不属于慈善捐款。不过,水滴筹跟捐款者是否说明了“捐款不要求全部用于救治”这一点呢?

志愿者加入进来,用自己的社会网络来帮助病童筹款,作为儿童福利机构,帮助筹款的前置条件是积极救治,我认为这没有问题。只是不知道沟通过程中出现了什么问题,家属并未认可这一条件。

水滴筹在王凤雅事件中,采取了比较有限的措施保障善款善用,譬如,4月初,孩子家属曾再次申请发起筹款,但因不能提供上次筹款所有花费的单据,被平台拒绝。而水滴筹的公关人员在回答媒体提问的时候说,筹款提现前,会要求患者或者家属提供相关证明,并向所有捐款人(本次捐款有1636人)进行24小时公示,均无异议后才会打款。如有异议,线上筹款顾问和线下志愿者会进行相关核实。提现之后,则依靠患者家属上传患者及花费动态,以及实时开放举报机制进行监管。

这种争议如何平息呢?

目前要不要调查,我认为唯一能够决定的,是数千名捐助者。也唯有平台,能够协调解决目前的争议。


李思磐

27号下午两点,开始采访小风雅的爷爷,整整五个小时。之后稍微休息,换个场景继续采访小风雅的妈妈。采访结束时,已经是晚上10点半。收完机器赶回县城,已经过了午夜12点。胜男说,饿的胃疼,他们从早上出发到小风雅家,一天没吃东西。

小凤雅爷爷很瘦,采访间隙一支接一支吸烟。他过去当过老师,有文化,各种细节记得清清楚楚,有些时候我觉得某些细节并没有那么重要,但他依然要讲,讲到情绪激烈处,他的身子都在发抖。好几次我也差一点掉泪,年纪大了,越来越见不得戳心的苦难。

这个时间,小风雅的爷爷专门记在本子上,11点57分。

孩子死后,小风雅的爷爷第一反应是给政府和派出所打电话,让他们作见证。孩子的遗体被拉走,警察打来电话,等等,我们要拍照。在王家责任田的麦地里,警察匆忙赶过来,又把孩子的新衣服脱下来,从前身到后背仔仔细细反复拍照。证明孩子没有受到虐待。 采访中小风雅的爷爷拿出一张纸,上面记载着他们收到捐款后的花费。一共是37373块钱。这其中,大约只有五千多块钱有票据。剩下大部分开支,比如买奶粉,买卫生棉签,照顾孩子是买的零食,等等,都没有发票。爷爷怕我不相信,一项一项给我解释,其中奶粉是在两家店买的,数字有整有零。期间几次我都不太想继续询问,但凤雅爷爷特别认真,一项一项解释。节目播出的时候,编导对这一段做了剪辑,显得没有那么漫长,但我在采访时,挺受折磨的。

最后,小凤雅的爷爷对我说,王老师,我的孩子多活了20天,就是为了帮助我们,证明我们的清白。她做到了。

说到这里,孩子的爷爷眼泪纵横。

休息时我对编导说,一共就三万多块钱,一笔一笔算来算去,这真的是在寻求真相么?

回北京的列车上,龙爱问我,王老师,为什么当时罗尔事件时,你那么坚决要求他公开,但这次小风雅事件,你却觉得仔仔细细算账不够人道?我说,罗尔的女儿有医保,实际看病开销非常少,他们完全负担得起却欺骗公众募捐,另外,罗尔最后募集了几百万,这么大一笔数字,我认为他有义务说清楚。但小风雅事件,一共就三万多块钱,虽然凤雅爷爷说的每一笔钱花费或许会有出入,但大部分也都花在的孩子身上了,这么贫困的家庭,如果非得要求他们必须去做化疗,否则就是欺骗,我觉得太苛责了。

说到底,点对点求助性质的捐助,很难做到清晰的账目管理。因为钱进了个人账户,多数受助人都会当做是自己的钱,怎么花,就看当事人的良心了。因此,这种求助只适合小额的数字,因为事实上这种钱根本没办法进行有效的监管,而过分的较真,也会伤害到受助人。让他们倍感屈辱。

舆论爆发后,凤雅爷爷把剩余的1301块钱交给了政府,之后,还当着镜头面前展示自己的收据。

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慈善救助中清晰的救助目的,完善的开支账目当然重要,但是,并不是仅仅只有这个重要。对受助者的尊重,不伤害他们原本就十分脆弱的自尊心,同样重要。

否则,这些贫苦不幸的人群,因为命运被剥夺物质资源之后,还会因为被施舍,被苛责,在精神上再被剥夺一次。如此,救助就会变成伤害。

采访中我询问乡政府民政所的所长,为什么来帮助这个不幸家庭的志愿者,还有慈善组织的工作人员,最后不但没有帮助成孩子,反而和小风雅的家人反目成仇?他说,双方互不信任。为什么会这样呢,我继续追问。他小心翼翼地说,志愿者们沟通的方式可能不太妥当。

小风雅的爷爷和妈妈给我讲过这样一个细节。4月5号,马婵娟带着小风雅一家坐车去郑州,之后准备坐高铁去北京看病。车行驶在高速路上,坐在前排副驾驶座位上的志愿者马婵娟突然朗声大笑,说,“我终于把小风雅带出来了”。

抱着已经昏迷不醒的小风雅妈妈,还有坐在旁边的爷爷,听到这笑声,感觉是那么的刺耳!


王局志安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第一,如果我们认为应该调查,谁来调查?谁有资格调查?当地纪委?还是参与捐助的人组成一个调查小组?那么,网上随便一个公益组织,或者随便几个人,就要调查,这是合适的吗?

第二,据当地警方调查,王凤雅在三个平台一公获得3.8万捐款,其中水滴筹最多,3.6万,参与捐款的人达到2000多人。换句话说,平均每个参与者也就20块钱不到。那么,一个捐款20元的人·,是否愿意调查呢?答案多半是否定的,很多人捐款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这一点。我也在这种平台上参加了几次捐助活动,一共捐了几百上千元,但是,如果不是熟人的话,我连病人的后续都不知道,就更不用说捐款如何话了。

第三,像水滴筹这样的平台,其实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直接的互助。一个人发出求助,需要出示病例,还有两个实名人的担保,他们担保的是“病情是真实的”,并不是“每一分钱都用来看病”。如果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协议,那么,在筹款的一开始,病人就并没有做出承诺要每一分钱都花在看病上,也没有承诺公开每一笔开销,或者出示发票。如果我们把这理解为协议行为的话,拿着这些钱去吃一顿饭,打车,都不算违约。

也是理想的状态,受捐人应该最大限度地公开账目,同样,捐助人则纯粹是献爱心,并不为自己这个爱心要求什么回报。这才是伦理上的理想状态,但是很可惜,最终我们收获的是相反的结果:捐助人或者看热闹的网友要求受捐人做到无瑕疵。

这并不是好现象。我们应该把这种监督热情放在对公益机构的监督上,但是悲哀的地方在于,在中国,恰恰是公益机构不发达、不专业,最终我们才发展出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救助,这样的救助,是很难做到要病人公开账目明细的,除非募捐平台在设置上想办法——但是正如你所见,各家平台竞争的关键在于看谁更方便,而不是谁最可靠。

最后的结果,应该是两败俱伤。以后求助越来越难,而捐款的人也越来越少。


张丰

首先,在这里我要对自己先前偏听偏信,在未查明事实情况下妄自发表的恶意揣测,向所有可能受到伤害的当事人致歉。

其次,具体到本事件,我认为不应该。这件事情之所以闹出如此大的争议,一个方面的原因在于围观者和王凤雅的家人对款项的性质产生了不同理解。围观者可能认为捐款是一种“契约”,应当明确用于“治病”这个目的,不得挪作他用。这样的期望固然有其存在合理性,但在本事件具体情况中,却注定不可能实现。

法律上有一个原则,在大部分时候都成立,叫做“谁主张,谁举证”。在此次事件中,谁质疑王凤雅家人的行事动机,谁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而王家人并没有责任自证清白。这一点,我在早先评论此事的时候并没有认识到,对此感到非常自责。


王瑞恩


唐阳奋斗青年

几万块?对一个多钱人来说不算什么,可能只是上一次酒店而已,可对一个贫穷人来说有可能一年的火食费用,也有可能两年的火食费用,整天为这个说事,笑话,再这样下去,等于在小凤雅家人身上伤口撒盐。


希望平静4

有什么权利调查?除了国家部门,谁有权利调查?现在的自媒体大都是抄袭一下,随便改一改语气助词,改一改标题。一个失去女儿的母亲居然还要承受来自自媒体的无端猜测,如果这位母亲想不开自杀了,自媒体应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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