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情況首次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广东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首次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去年增加債務約444億元

報告全面披露了我省地方債各項數據。在存量方面,2017年,全省地方政府債務餘額預計執行數9023.37億元(含深圳市117.24億元),比2016年末增加444.05億元,主要原因是發行新增地方政府債券。其中,政府債券7357.03億元,佔81.53%。

在增量方面,去年財政部下達廣東新增政府債務額度951億元,其中新增一般債務限額280億元,新增專項債務限額671億元。當年,我省在中央下達新增債務額度內發行地方政府債券940.8億元,深圳市利用市本級債務限額與餘額空間發行項目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專項債券20億元。全省合計發行新增地方政府債券960.8億元。

這些新增政府債券主要用於保障中央和我省確定的重點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以及土地儲備、保障性住房等領域支出。其中:用於交通基礎設施和市政建設496.37億元,佔51.66%;土地儲備200.84億元,佔20.9%;社會事業122.51億元,佔12.75%;農林水利35.77億元,佔3.72%;保障性住房21.47億元,佔2.23%;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17.43億元,佔1.81%;政權建設3.95億元,佔0.41%;其他62.46億元,佔6.5%。

在還本付息方面,2017年,全省各級財政按償債計劃均已將債務還本付息支出列入相應預算體系安排。當年全省償還地方政府債券本金43億元,支付地方政府債券利息178.1億元,兩者合計達221.1億元。

債務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

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省政府債務總體安全,風險可控。一方面,債務規模嚴格控制在財政部核定的10730.6億元限額內;另一方面,債務率總體處於較低水平。根據初步測算,去年我省政府債務率指標低於全國平均水平,且遠低於100%的警戒線。2018年新增政府債務限額後,由於財力增加和存量債務消化等原因,預計全省政府債務率將比上年略有下降。

更重要的是,由於造血功能強勁,我省償債能力較強。去年全省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1315.21億元,可比增長10.9%;全省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5622.15億元,可比增長47.4%,兩者的增長率均高於政府性債務增長率,財政收入的增長穩定,為償還債務提供了可靠保障。

近年來,通過處理存量債務,我省隱性債務風險進一步降低。報告透露,按照中央關於置換存量債務的統一政策,2015—2017年,我省分別發行了置換債券1255億元、2867.81億元、905.02億元,用於置換存量政府債務,有效減緩了到期債務償付壓力,降低債務利息成本,進一步優化了債務期限結構。

與此同時,通過債券置換,三年間我省分別騰出財政性資金455億元、206億元、246億元,這些資金優先用於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確保高速公路、國鐵幹線、城際軌道、機場與港口建設、中小河流整治、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汙水處理、垃圾無害化處理等項目,以及產業園區和新區建設、地級市中心城區擴容提質、創新驅動發展等地方建設項目。

另一項代表潛在風險的或有債務餘額也有所下降。報告透露,2017年,全省或有債務餘額預計執行數1100.9億元(含深圳1.54億元),比2016年末減少377.3億元。其中,由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35.76億元,佔21.42%;政府可能承擔救助責任的債務865.14億元,佔78.58%。

2021年為還債高峰期

值得注意的是,報告也指出了我省相對突出的債務風險:個別年度到期應償還政府債務較集中。

從2017年末統計情況來看,我省政府債務償還高峰期為2021年,達1635億元,佔全省政府債務餘額的18%,其中粵東西北地區12市372億元。報告分析認為,這是由於2021年為置換債券到期高峰,總量約1180億元,佔到期政府債務的72%。

報告特別指出了粵東西北面臨的挑戰,認為其到期政府債務規模雖少於珠三角地區,但限於自身財力薄弱,主要依靠省財政轉移支付維持運轉,大額債務到期應償還將加劇財政收支矛盾。

據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透露,為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用好債務政策,我省嚴格新增債券資金的使用要求,在新增債券額度下達及各類會議、文件中,多次強調要求各地將新增債券資金依法用於公益性資本性支出,嚴禁用於經常性支出和中央明令禁止的各類項目支出。同時,加強新增債券資金使用監管,建立新增債項目備案機制,要求各地將新增債項目安排及調整情況及時報省財政廳備案,對不符合債券資金使用要求的項目及時調整項目支出用途後重新備案。

此外,我省還建立了債務情況通報制度,加強對債務增量的監控,對21個地級以上市政府性債務與隱性債務情況按季度通報至省、所在市主要領導,並要求市參照省的做法對所轄縣區進行通報,層層傳導壓力,壓實責任。

省財政廳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將加強對市縣政府債務管理工作的指導督促,妥善處理到期政府債務,根據年度到期應償還政府債務規模,將還本付息資金納入年度預算安排,落實償債資金來源,並嚴格新增政府投資項目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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