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2018年治霾衛藍工作實施方案》解讀

一、起草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要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持續實施大氣汙染防治行動,打贏藍天保衛戰。1月22日,孫喆市長對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堅持問題導向,落實責任主體,儘快制定科學可行、具體有效的治霾實施方案。

二、起草依據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戰略部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黑龍江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大氣汙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黑政發〔2016〕8號)和《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哈爾濱市大氣汙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哈政發〔2016〕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內容

(一)方案明確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按照省、市“三年方案”工作目標要求,2018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比2015年大幅改善,重汙染天數大幅減少。全市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在2015年70微克/立方米的基礎上降低25%,達到53微克/立方米左右;重汙染天數在2015年42天的基礎上減少50%,即達到21天左右。2018年各區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與2015年相比降低25%。

(二)方案擬定六方面重點工作

即全面加強燃煤汙染防治,實施大氣汙染物達標排放,嚴格管控“移動源”汙染排放,綜合整治城鄉面源汙染,調整能源結構、優化空間佈局,妥善應對重汙染天氣。

二是在實施大氣汙染物達標排放方面,完成火電、鋼鐵、水泥等6個行業工業汙染源汙染物排放情況評估和環境問題整改;推進60臺電力鍋爐和343臺燃煤鍋爐達標改造;啟動石化、化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汽修5個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推進排汙許可證制度實施。

三是在嚴格管控“移動源”汙染排放方面,制定並實施搞排放車限行方案,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九區建成區禁止使用冒黑煙等超過標準排放大氣汙染物的高排放工程機械、清雪機械、港口碼頭作業機械。對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回收裝置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質量不合格(低於國五標準的)油品行為。

四是在綜合整治城鄉面源汙染方面,推進我市棚戶區(含城中村)改造工作,完成搬遷改造1萬戶左右;推進城鄉結合部低矮面源汙染治理,每個區最少選取1個村開展利用天然氣、電或生物質等清潔化能源改造;排查清理涉氣“散亂汙”企業;嚴控施工工地揚塵汙染;加強建築垃圾運輸管控;整治餐飲業油煙汙染;禁止非指定區域露天燒烤;推進秸稈“五化”綜合利用,進一步完善秸稈禁燒責任體系;2018年重新修訂我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壓縮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區域。

五是在調整能源結構、優化空間佈局方面,編制我市清潔取暖實施方案(2018-2021年),推進城鎮清潔供暖;燃煤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降至65%以下。鼓勵農村糧食、菸葉等烘乾塔燃用生物質燃料;科學規劃城市通風廊道。

六是在妥善應對重汙染天氣方面,立項研究局地大氣環流特點,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體系,啟動增建7個市控空氣質量監測點和建設大氣網格化精準監測系統;完善大氣超級站立體監測系統;啟動修訂我市大氣汙染源排放清單;建設環境空氣質量多模式預報預警系統,提升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

(三)方案擬定六項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實行黨政同責,健全“管發展、管生產、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環境保護工作責任體系;二是加強執法監管、嚴厲打擊大氣環境違法行為;三是加大資金投入、強化專項統籌;四是建立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推進第三方服務;五是加強目標考核、嚴格行政問責;六是加強宣傳教育、倡導全民參與。

四、解讀機構、解讀人及聯繫方式

按照《哈爾濱市行政機關政策解讀規定(試行)》(哈政辦發〔2017〕20號)規定,方案解讀機構為哈爾濱市環境保護局,日常解讀人為大氣與噪聲汙染防治處白羽軍,聯繫電話為8677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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