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新聞:中央環保督察問責真的“過濫”?恐怕是因為打疼了被問責之人!

中國環境新聞:中央環保督察問責真的“過濫”?恐怕是因為打疼了被問責之人!

問責“過濫”這一論調之所以出現,就充分說明問責確實打疼了一些人,是對懶政怠政強有力的宣戰,不但產生了強大的震懾力,也帶來了解決問題的難得機遇,更是對執法風氣極大的淨化。

中央環保督察自2015 年年底啟動以來,通過連續四批督察,在推動一大批環境問題得到解決的同時,一大批地方黨委、政府及所屬部門人員也因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被問責。尤其是負有領導責任的黨政“ 一把手”成為重點問責對象,在社會上引起了高度關注和強烈反響,得到了人民群眾的一致認可。但同時,在社會上也出現了問責“ 過濫”的觀點,甚至有一些生態環保系統幹部也認為中央環保督察問責過多,甚至“過濫”。


:中央環保督察真的是問責過於嚴厲?

答:一些人之所以持這樣的看法,一個重要因素是他們認為地方生態環保系統的同志工作本來就很辛苦,被問責了,屬於“流汗又流淚”,很不妥。

筆者認為,對於這個問題必須從更高的層次去看待,那就是中央環保督察問責雖然嚴厲,但這實際上是以問責扭轉過去一段時間不良的工作作風,以期形成風清氣正的工作環境,從而能夠更快更好地推動環境質量實現根本改善。

事實上,如果我們對問責問題進行梳理,可以清楚看到目前很多領導幹部在處理生態環境問題方面存在的幾個不足,也正是這幾個不足導致了被問責。

一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很多人尤其是非生態環境部門的領導幹部大都認為,生態環保就是生態環境部門的事情,與我無關於是對本領域工作中涉及生態環境方面的工作不予重視,一拖再拖,釀成不良後果,直至被問責。如重點企業秋冬季錯峰生產的監管工作,這個工作涉及屬地政府、工信、生態環境等領域,但主責部門則是工信部門。但在現實中,有些工信部門的同志甚至部分分管該項工作的領導同志認為,這是生態環境部門的職責,並以工信部門沒有執法力量為由不理睬或者視而不見,結果導致被問責的結果。

二是事不曝光不理不睬。

還有一些同志只重視經濟發展而忽視生態環境保護,或者以自己工作忙顧不過來,或者認為問題是歷史遺留等,

漠視身邊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最終導致小問題拖成大問題等到被媒體曝光或者被上級部門檢查通報了,才開始重視並下手處理。但這個時候往往就已經晚了,即使問題處理完了,問責也跟著來了。如京津冀地區個別城市長期存在“ 散亂汙”企業,對周邊環境影響大,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卻一直得不到整改。而一被曝光,地方政府或有關部門便立即取締,處理神速。這種前後反差極大的態度,怎能讓人民群眾認同?

三是被通報後就叫苦喊冤。

一些人被通報後,不首先從自身找原因,不去思考究竟是履職不到位,還是跟上級溝通不暢造成誤會,反而牢騷滿腹,叫苦喊冤。總是強調自己付出有多少、困難有多大,而不去反思自己哪些地方沒做到位。一些人還以此為由逃避工作,越來越消沉,對工作推進影響極大。由於持有這種態度的人有一部分是領導幹部,帶來了更壞的影響,對己對人都不利。


對於中央環保督察問責是否“ 過濫”,不僅要看很多領導幹部為什麼被問責,還要看看問責的效果如何。事實證明,中央環保督察問責取得了預期的效果。

問責形成了震懾。

通過問責,對環境汙染的產生者和監管者均產生了強大的震懾。企業知道了不敢像過去那樣肆意排汙,或者以繳點罰款換取所謂“排汙權利”了;監管者知道了不能像以前那樣“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更不能“ 以罰代管”了。其實,問責“過濫”這一論調之所以出現,就充分說明問責確實打疼了一些人,是對懶政怠政強有力的宣戰。

問責推進了整改。

較以往針對生態環境違法問題不痛不癢的通報批評,或者轉辦交辦,嚴厲問責帶來的更大改變是推動了問題的整改。很多久拖不決的生態環境違法問題在一次問責之後,便得到了徹底解決。例如,有的地方個別生態環境違法問題在長達十餘年時間裡一直存在,群眾反覆舉報也得不到解決,但中央環保督察組入駐短短几天便徹底根除,群眾為此打感謝電話、寫感謝信,甚至賦詩表達感激之情。這說明了什麼? 說明中央環保督察的嚴厲問責給有關幹部帶來了強大的壓力,也帶來了解決問題的難得機遇。

問責淨化了風氣。

問責的警示意義巨大,對於權力尋租是一種打擊。很長一段時間以來,查處問題後,是否通報成了權力尋租的重點環節。上級一發現問題,被發現問題的一方便開始找關係疏通,如此一來,既不利於問題的解決,也帶來極大的廉政隱患。而問責嚴厲之後,無論是問責者還是被問責者,都會認真審視自己的責任,會非常謹慎地對待手中的權力。久而久之,沒有了說情空間,對執法風氣是極大的淨化。從“ 總想說情”到“ 找不到人說情”,再到“ 不想說情”,風氣愈加清正。


筆者認為,無論哪個層級的黨員幹部,面對嚴峻的環境質量改善壓力和日益趨緊的問責壓力,都要調整心態,坦然面對,“盡己力則心懷坦蕩”。

首先,履職盡責,不留履職死角。這是基本點,自己應盡的職責必須完成,沒有可探討的空間。重點是不留死角,要對自己的職責認真梳理,對容易被問責的地方多加小心,儘量做到“處處留痕”,無論領導交辦還是個人開展的工作都要留下痕跡,這是重要的履責證據。

其次,不斷學習,提升履職能力。這是根本點,只有不斷學習,不斷了解實際情況,才能對本職崗位對應的服務和管理對象有更深入的認識,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如果故步自封,只能導致坐吃山空。

第三,平和心態,坦然面對問責。毋庸諱言,在目前大形勢下,有些問責是逃不掉躲不開的。作為黨員幹部,既然選擇了這個職業,坐在了這個崗位上,“ 在其位謀其政”,就更得“ 擔其責”,要有充分的心理準備去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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