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生活品位,體現在方方面面。對於女文青們來說,她們表達內心的方式,不僅僅是文字,也包括獨特的衣品。
張愛玲:喜歡奇裝異服,對旗袍上癮
張愛玲有著天生的精緻。她很小的時候就發誓:“8歲我要梳愛司頭,10歲我要穿高跟鞋,16歲我可以吃粽子湯糰,吃一切難以消化的東西。”
然而母親離開後,繼母對她十分苛刻,只給她穿自己的舊衣服。
張愛玲對美的渴望,在青春少女時代 ,被痛苦地壓抑了。
於是到香港讀書後,一拿到獎學金,她就迫不及待買了很多布料,自己設計服裝來穿。看到她設計的款式,弟弟覺得很新奇,她卻說:“我還嫌這樣子不夠特別呢!”
經濟獨立以後,她終於可以用服裝,來彰顯自己綺麗精緻的靈魂了。
不過也許是被壓抑得太久,她開始熱衷於奇裝異服,簡直是“衣不驚人死不休”。
只要是喜歡的布料,管它應該是做什麼的,她都可以用來做衣服。
她曾經淘到一塊土布,明豔的玫紅底色,配上粉紅的花兒、嫩綠的葉子。
今天看來,這樣的圖案簡直太“土”。即使在當時,這款布料也只是給嬰兒做衣服用的。
張愛玲卻不顧忌,偏偏拿來做衣服,並且穿上它到招搖,覺得自己彷彿“穿著博物館的名畫”。
她因為喜歡被面的花色,便將這舊被面也做了衣服,穿在身上居然很有範兒。
張愛玲最愛的款式當然是旗袍,她甚至一年四季都要穿旗袍。
不管是絲質碎花旗袍、桃紅色的軟緞旗袍,還是淺底灑著竹葉的旗袍,她都能穿出屬於她的風情。
她也為旗袍著了不少筆墨,在散文《更衣記》,《半生緣》、《傾城之戀》、《沉香屑·第一爐香》、《金鎖記》等小說中,旗袍都增添了濃淡相宜的色彩。
蕭紅:心靈手巧,喜歡自己做衣服
寫出《生死場》、《呼蘭河傳》等作品的蕭紅,也是一位對美有獨特追求的女子。
蕭紅當時不僅是文壇新秀,更是位心靈手巧的主婦。
在上海的那段時間,朋友來看望蕭紅,發現她梳兩條粗粗的小辮,扎著花圍裙,正在收拾房間、擦地板。這就是那時的田園風吧。
蕭紅獨具審美眼光,曾親自設計、描繪了《生死場》的封面。
她對美的創造力,也延展到了服裝上,如果不當作家的話,恐怕她會成為一個好裁縫。
為了讓蕭軍第二天會客更體面,蕭紅在昏暗的燈光下,連夜縫製了一件西裝,還用邊角料縫了條圍巾,細密的針腳裡藏著她的愛。
她改制衣服也不在話下。有位叫高永益的朋友,驚訝地目睹了蕭紅 “用一會兒工夫,把他一條被老鼠咬得多處破洞的長褲,改成了一條很像樣的短褲。”
一次,蕭紅美麗的造型,驚豔了女作家梅志。
那段時間,梅志剛生完孩子,蕭紅過來看望——
“忽然房門開了,我眼前一亮,隨著一陣清香撲鼻而來,我幾疑是回到了我童年時寄居的梅花館呢!一株尺多長的紅梅出現在我眼前,手執梅花的正是蕭紅。
“她亭亭玉立地站在我面前,身穿一件黑絲絨的十分合體的長旗袍,顯得十分高貴清雅,臉色也像梅花白裡透出點淡淡的紅色,這時我感到她真美。”
——梅志《“愛”的悲劇——憶蕭紅》
梅志禁不住誇讚她衣服漂亮,沒想到蕭紅告訴她,這身衣服是她自己做的,“這衣料、這金線、還有這銅釦子,都是我在地攤上買的,這麼一湊合,不是成了一件上等的衣服了嗎?”
除了會做衣服,蕭紅在搭配衣服上,也有自己的風格,這種風格就是——隨性。
她可以穿蕭軍的大號外套,配上一雙男士馬丁靴,現在看來也是時尚搭配呢。
不過有一次,她穿了件寬袖大紅上衣,配咖啡色格紋裙去見魯迅,魯迅卻委婉地批評她,說顏色搭配得渾濁。
蕭紅不反駁這是自己的style,反而悉心聽取——在穿衣這件事上,她也是蠻認真的學生。
三毛:全臺灣穿波米裙最好看的三個人之一
三毛的美,是一種靈性之美。她堅信自己前世是一位吉普賽女郎,於是她的審美里也多了幾分異域風情。
她曾自信地評價:全臺灣只有三個女人最適合波米裙——齊豫、潘越雲,還有三毛。
所以,三毛最愛穿的服裝,就是寬鬆飄逸的波米裙,這讓她宛如一朵沙漠之花,盛開在那片神秘、廣袤的土地。
她的靈魂是自由灑脫的,因此在服裝上也有所體現。
與張愛玲截然不同,三毛最不喜歡的大概就是旗袍。她覺得那種緊緊包裹身體的衣服,會讓她無法邁開步子。
同樣地,她喜歡自然風格的面料,比如棉布、麻料的衣服,更契合她天然奔放的格調。
三毛和蕭紅一樣喜歡DIY,尤其是首飾,她不喜歡大牌,也不喜歡名貴的珠寶。
她有一條最珍愛的項鍊,是用沙漠一位主婦的舊項鍊,加上一些自行車零件改造的,看起來卻是獨一無二、獨具特色的。
女文青們的靈魂是不安分的。在筆墨中曼舞輕歌畢竟委婉,通過服裝來彰顯態度,才是更直白的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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