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梅雁吉祥水電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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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7年年度報告的補充更正公告

股票簡稱:梅雁吉祥 證券編碼:600868 編號:2018-026

廣東梅雁吉祥水電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17年年度報告的補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廣東梅雁吉祥水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4月1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了2017年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經事後核查,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17年修訂)》的要求,現對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年度報告”)及摘要的以下內容予以補充或更正:

一、年度報告第二節“公司簡介和主要財務指標”第七點之(二)“報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的說明” 補充如下內容:

報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4、2017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金額為8,865.5萬元,同比下降54.67%,主要受以下現金流量影響:

單位:元

說明1:本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較上年大幅度下降主要受2017年度梅州地區降雨量影響,公司水電生產收入較2016年大幅度下降43.75%。公司與廣東電網公司梅州供電局結算週期為當月支付上月貨款,故相應的本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較上年大幅度下降;

說明2:本期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減少主要為翔龍公司轉讓後不再合併報表及旋窯公司租賃後無需購買原材料所致。

說明3:本期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增加主要是本期支付的上年獎勵增加所致;

說明4:本期支付的各項稅費受本期收入減少的影響同比例下降。

二、年度報告第三節“公司業務概要”之二 “報告期內公司主要資產發生重大變化情況的說明”補充以下內容:

報告期內公司主要資產發生重大變化情況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5、報告期末公司的主要資產情況:

單位:元

說明1:報告期轉讓了嘉元科技和金象銅箔股權所致

說明2:將租賃經營企業的房屋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重分類至投資性房地產科目所致

說明3:將租賃經營企業的土地使用權重分類至投資性房地產科目所致

三、年度報告第四節“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的補充更正

1、對第二點“報告期內主要經營情況”之(一)“主營業務分析”中以下內容進行補充更正:

(1)主營業務分行業、分產品、分地區情況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主營業務分行業、分產品、分地區情況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公司製造業因採用租賃經營模式,報告期內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及毛利率均為零。

公司教育行業為梅州市梅雁中學,其營業收入較上年增加17.13%的原因為學生人數增加和住宿費、高中學費的調整;營業成本較上年增加62.59%的原因為職工薪酬增加,新增二期宿舍租賃費及裝修待攤費用,合作辦學費用增加;教育行業的毛利率高的原因與公司成本費用核算有關,將直接相關的計入成本,其餘計入當期費用。

(2) 成本分析其他情況說明

√適用 □不適用

電力生產成本構成

製造業成本構成

教育服務行業成本構成

其他業務成本分析

2、第(五)點“投資狀況分析”之“重大的股權投資”補充更正為:

重大的股權投資

√適用 □不適用

公司於2015年6月25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設立“梅州市梅雁如意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如意投資”)的決議。公司持有如意投資100%股權。2015年7月2日,如意投資完成工商註冊,註冊資本壹億元,自成立之日起3年內繳清。公司分別於2015年7月注資1200萬元、2016年12月注資3800萬元,2017年8月注資5000萬元。如意投資經營範圍為新能源產業投資、對外直接股權投資、實業投資、創業投資、資產管理等。

如意投資自2015年成立以來,所調研的各類投資項目未能取得實質性進展,因此未進行具體項目投資,其運營資金主要用於二級市場購買各類證券產品,包括國債及股票。報告期如意投資淨利潤為-14,327,666.13元,主要為證券投資虧損所致。

3、第(七)點 “主要控股參股公司分析”補充如下內容:

(3)控股及參股子公司報告期內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4)參股公司報告期內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4、第三點“公司未來發展的討論與分析”之“經營計劃”補充以下內容:

2018年度公司計劃利用自有資金投入電站技術改造及電站後續建設的資金約5000萬元,主要包括各電站的技改費用、控股子公司梅縣龍上水電有限公司提高發電能力所需徵地補償款、梅豐B站建設及徵地補償款等;

四、年度報告第五節“重要事項”的補充更正

1、“現金分紅政策的制定、執行或調整情況”補充更正如下:

《公司章程》規定的現金分紅政策主要內容為:“公司採取現金、股票、現金和股票相結合或者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進行利潤分配。原則上公司一年分配一次利潤。在有條件的情況下,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批准,也可以進行中期利潤分配;公司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在滿足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且足額預留法定公積金、盈餘公積金的情況下,如無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等事項發生,公司應當採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十。”

公司2016年度的現金分紅方案經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符合《公司章程》分紅政策的規定。2016年現金分紅方案為:“根據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廣會審字[2017]G17000900015號”審計報告,2016年度公司經審計的母公司淨利潤為57,649,789.67元,合併報表歸屬於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68,206,740.08 元。公司擬按2016年期末總股本1,898,148,679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0.15元(含稅),合計派送現金股利28,472,230.19元,佔審計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41.74%。”公司在2017年4月20日實施了上述2016年現金分紅方案。

公司2017年度現金分紅預案:根據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廣會審字[2018]G17038150015號”審計報告,2017年度公司經審計的母公司淨利潤為124,277,771.92元,合併報表歸屬於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116,359,952.36元。公司擬按2017年期末總股本1,898,148,679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0.20元(含稅),合計派送現金股利37,962,973.58元,佔審計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32.63%。

2、對第十四點“重大關聯交易”第(三)“關聯債權債務往來”之“臨時公告未披露的事項”更正如下: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3、第十七點“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工作情況”之(三)“環境信息情況”補充披露如下:

(1)屬於環境保護部門公佈的重點排汙單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環保情況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梅州市梅雁旋窯水泥有限公司,屬於國務院生態環境部等規定的重點排汙單位,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相關要求,現就其主要環境信息報告如下:

(1)排汙信息

主要汙染物是廢氣。大氣汙染物排放形式:有組織;大氣汙染物排放執行標準: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企業大氣排放總許可量:顆粒物:95.976(t/a)、SO2: 37.35(t/a)、NOX :600(t/a)。

(2)防治汙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主要廢氣防治汙染設施有袋收塵器、脫硝設施等;設備冷卻用水經汙水處理設施後循環利用。設備運行情況:有專人巡查,及時維護,2016年、2017年經環保監測站監測達標排放。

(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情況。

公司取得了環境保護許可部門頒發的排汙許可證。公司建設項目具備《環境影響報告書》,並通過環保部門驗收。

(4)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公司制訂了專項《應急預案》制度,明確了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及職責、應急工作的開展和結果整改等具體內容,確保遇到突發環境事件時的及時應對並最大減輕結果損害。

(5)環境自行監測方案。

根據排汙類別及具體環境保護要求,公司在日常運營中利用環境保護設施設置了全面的自行監測,對數據進行分類及分析,做到及時發現排放異常並整改,確保公司排放符合環境保護的各項指標。

(2)重點排汙單位之外的公司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全資子公司廣東梅州市梅雁礦業有限公司的生產符合環境保護的要求並獲得相應的環境許可,其實施的項目具備環境影響報告,具備環境應急預案等制度。公司運營過程中對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實施良好,報告期內未出現環保部門檢查不合格或要求整改的情況。

除上述補充更正,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其他內容不變。因本次更正給廣大投資者帶來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請廣大投資者諒解。

特此公告。

廣東梅雁吉祥水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O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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