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孩報警被網友強姦 湖南安化警方:是約炮不予立案?

13歲女孩報警被網友強姦 湖南安化警方:是約炮不予立案?

據知情人士透露,芬芬出生於2004年12月10日,截至事發時未滿14週歲。4月27日發生性行為後,芬芬趁李某不注意,撥打了110,當地公安出警並現場取證。

但始料未及的是,4月28日,芬芬的父親陸超(化名)收到安化縣公安局出具的一份不予立案通知書。安化縣公安局在該通知書中稱,芬芬於4月27日提出報案的被強姦案,“我局經審查認為無犯罪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之規定,決定不予立案。”5月2日,李某被安化縣公安局釋放。無奈之下,陸超只得向安化縣公安局申請複議。

13歲女孩報警被網友強姦 湖南安化警方:是約炮不予立案?

13歲女孩報警被網友強姦 湖南安化警方:是約炮不予立案?

13歲女孩報警被網友強姦 湖南安化警方:是約炮不予立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