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 多項整改任務涉及棗莊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東省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環境保護督察。12月26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正式向山東省反饋了督察意見。目前,《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全文已在山東省人民政府和山東省環境保護廳網站公佈。

《整改方案》圍繞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研究確定整改任務和目標,共計確定59項整改任務。其中點名棗莊的內容有:

《整改方案》中第二十五項:濟南市在2016年度全國74個重點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中位列倒數第9位,未列入排名的德州、濟寧、棗莊、淄博、聊城、菏澤、萊蕪等7個稱呼PM2.5年均濃度均高於濟南。整改目標為: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任務目標。

《整改方案》中第四十七項:《山東省礦山復綠行動實施方案》明確2015年底前完成400處地質環境問題突出礦山的治理工作。截至督查時,仍有155處礦山未復綠,面積超過1.66萬公頃。整改措施中要求棗莊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剩餘6個礦山復綠項目。

《整改措施》第五十一項:危險廢物處理能力不足,涉危險廢物環境汙染案件高發,2013年以來,僅山東省公安系統就查處1339起涉危險廢物環境汙染案件。整改措施中要求棗莊市確保山東揚子化工有限公司、山東魯南渤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有限公司危險廢物處置設施正常運行。

《整改措施》第五十五項:全省生活垃圾處理能力缺口超過1.5萬噸/日,80個生活垃圾填埋場中,超負荷運行的48個;37個生活垃圾焚燒廠中,超負荷運行的10個。垃圾滲濾液處理能力不足,目前全省垃圾滲濾液暫存量約255萬噸,環境安全隱患突出。整改措施中明確重點項目包括臺兒莊區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此外,還有多項整改任務責任單位為全省各設區市黨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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