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

會議應出席常委會組成人員62人,出席52人,符合法定人數。

會議聽取了關於《山西省平遙古城保護條例(修訂草案)》的說明和研究意見的報告。《山西省平遙古城保護條例》於1998年制定,為依法保護平遙古城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時間推移,條例已不能適應新形勢下古城保護、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現實和發展要求,亟需修訂。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認為,全面修訂條例十分必要,並提出具體修改意見和建議。

會議聽取了關於大同市部分行政區劃調整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的說明。經國務院批准,大同市部分行政區劃進行了調整,所涉及的有關常委會組成人員名額、代表名額、代表資格和國家機關名稱變更等事項,需要省人大常委會依法決定。

會議聽取了關於2018年省本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說明和審查報告。今年我省擬舉借政府債務464億元,根據我省實際,將重點支持鐵路、高速公路、“氣化山西”管網和高校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用於精準脫貧、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棚戶區改造、農村公路、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方面。省人大財經委員會就做好預算調整工作、提高政府債券資金使用效率提出具體建議。

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邱水平,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楊景海,省政府、省監委負責人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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