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企业做不到位 三年不能承揽项目

第一,明确了工地管理的主要内容。一是工地围挡管理。会议指出,目前全市工地围挡情况,经过各方努力,情况有所提升,形象有所改变,但是工地围挡的不美观、不整洁、不安全、不达标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二是工地扬尘的管控。会议指出,目前工地扬尘的管控存在问题就是没有按照 “五化”工作的要求,扬尘控制设施不到位、硬化不到位、具体管理措施也不到位。三是密布网的规范问题,主要表现为工地密布网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环境。四是道路的挖掘管理问题。主要是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挖掘计划实施。在道路挖掘过程中,施工拖延,而且不遮不挡。

第二,明确了强化工地管理的目的。会议指出了工地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客观需要。在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建设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建成让本地人自豪,外地人向往的长春。抓不好工地管理问题,表面上体现的是一个围挡,一栋建筑,实际上体现的是城市管理者的管理能力,体现的是政府和百姓的自觉性与“精气神”。二是落实中央环保督查的切实需要。中央环保督查过程中,道路破损严重、垃圾堆土、工地管理不严等问题都在群众反映问题的范围内。作为城市建设管理者,必须深刻的体会到为人民服务的意义,百姓的不高兴、不满意就是我们的失职。三是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客观需要,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定位要高于城市建设,“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城市文明程度与城市化的水平,体现在城市的精细化管理,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心下移还远远没有完成。四是推动城市管理改革持续深入的需要,城市管理改革,涉及到长春市与城区之间工作职责的划分问题,涉及到各个市政公司与施工单位、法人单位的关系问题,涉及到市属企业管理与非市属企业管理如何协调的问题,还涉及到行政执法如何真正到位的问题,以及日常监管体系如何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第三,如何实现强化工地管理的目标。会议明确了长春市的目标就是对标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内一流的工地管理水平。实现目标的核心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责任,基本途径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问责和严格惩处。严格工地管理与执法,对于开发企业,凡是不按照市政府要求,工地管理不到位的,直接处罚;整改不到位的,做停工处理;仍做不到位的,列入诚信名单,一定年限内不允许进入长春市房地产市场和开发市场。对于市政项目的中标企业,除依法严厉处理以外,还将上报总部,未来三年内不允许承揽长春市的项目。对于市属企业,不能按照政府要求完全达标的,对其实行约谈制度。即日起,每周都会组织相关部门走遍长春,查工地、查街巷,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最后,会议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强调三点意见: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城区、开发区要加强对工地管理的组织领导;二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各施工企业必须履行好主体责任,无论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决不能只关注经济效益,同时也要承担起社会责任;三是要强化监管责任。各城区、开发区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区域内建筑工地的管理,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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