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抖音为假货背了一口大黑锅

主播存在售假的行为,短视频平台多少有点监管责任,最多1%,把板子都打在平台上,这完全是乱扣帽子。不管快手还是抖音,内容都是用户创作,哪个主播会不会售假,平台怎么去预防呢?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哪怕有预先的审核机制,平台也不会知道哪个主播就会售假。要想让平台能够100%控制,只有一种可能,让神赐予负责审核的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

快手、抖音为假货背了一口大黑锅

就算平台主播存在售假行为,平台除了下线屏蔽主播之外,又能奈何?且论责任也不该是平台的,打假是工商部门的本职工作。如果有关部门执法得力,把假货都给消灭了,自然平台就不会有假货贩子了。平台只要没有自己卖假货,没有明知是卖假货的人还去助推,那样就是助纣为虐了。如果平台完全不知情的话,那其实也是受害者,因为这些假货贩子影响了平台的声誉。

总不能说,因为主播存在售假行为,就认为平台自身有问题。到处的电线杆上都有虚假骗人广告,是不是要把电线杆也逮起来批判一通?这完全是不可能的事。还有,一些知名主持人曾经代言过传销、诈骗的事,为什么就不去批判主持人所在的电视台呢?因为都知道那是个人行为,与电视台无关。说到底还是欺软怕硬,可以乱扣帽子给互联网公司,万万不敢去扣电视台的帽子。

这还算好,某超级电视台大肆报道P2P集资平台,一年收这些平台几个亿的广告费,现在那些平台倒下了,老百姓亏了几百亿了,电视台何曾出来道过歉呢?有关部门何时追究过他们助纣为虐的责任呢?电视台可能也是冤枉的,谁也不知道是集资,也不知道会搞成传销。但按照法律来说,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因为发布了虚假广告,平台也是需要处罚的,但这种监管几乎是虚设。我倒是认为,媒体应该深入追踪一下,那些电视台、报纸有没有被问责、追责。

至于互联网平台存在的假货问题,该监督、该报道,但是,不能违背基本的逻辑常识,不能大帽子随便一扣,把客观存在的一些问题,归咎于平台的主观责任,那是不对的。“青蛙不吃谷,赖都赖到它哭”的这一套来不得,不能因为青蛙就在田里,就认为青蛙吃了谷子,不能搞街头无赖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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