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冠衡刑事法治论坛”隆重举行

2018年5月27日,北京大学法学院迎来了一场高规格的公益性学术论坛——“北大冠衡刑事法治论坛”,该论坛由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与北京冠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冠衡刑事辩护研究院联合主办。

“北大冠衡刑事法治论坛”隆重举行

本次论坛云集了法学专家,最高审判机关、最高检察机关权威人士,优秀刑辩律师等近三百人,从学术、司法相结合的角度对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刑法规制展开深入的探讨。会议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车浩及北京冠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卫东主持。

“北大冠衡刑事法治论坛”隆重举行

“北大冠衡刑事法治论坛”隆重举行

近年来,非法集资类案件增长较快,类型多变,给刑法理论和司法认定都带来了巨大挑战。一方面新型的非法集资犯罪不断兴起,变化迅猛,实践中出现了各种新型集资方式,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已经成为非法集资的高危领域。一些以互联网金融之名行集资诈骗之实的案例层出不穷,涉案金额之大,牵扯人员之多,屡创非法集资的纪录。如何识别各种从网络借贷为名实施集资犯罪的行为,这些问题都亟需讨论。

另一方面,即使在传统领域中,我们对于非法集资犯罪基本类型的认定,在理论和实践中仍然存在着含糊不清的认识甚至是盲区,在包括类似于一些银行、保险等传统领域涉及到集资诈骗的问题时,如何厘清非法集资与违规集资的界限、如何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罪等等,这些问题仍有待加强研究。

总之,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增长、类型变化、此罪与彼罪、罪与非罪,包括立案退赔中的一问题,都给我们的刑法理论和刑事法律事件带来巨大挑战。此次论坛就是希望能够为学界和实务界的共力同心、共同回应这一挑战,尝试着做出一些努力。

“北大冠衡刑事法治论坛”隆重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长刘为波法官作为“非法集资案件的审理”环节的主讲人,就非法集资的概念和特征、融资行为的行政审批与监管、非法集资的所涉及罪名进行了解读并发表了观点。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对刘为波法官的发言进行了评议。

“北大冠衡刑事法治论坛”隆重举行

在“非法集资案件的追诉”环节,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审查逮捕二处处长刘福谦作为主讲人,主要围绕非法集资案件的当前形势、检察机关对非法集资犯罪的主要应对和办理非法集资案中的难点发表了详细看法,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阮齐林教授随后进行了评议。

“北大冠衡刑事法治论坛”隆重举行

在“非法集资案件的辩护”环节,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主任郝春莉律师作为主讲人,结合自己的辩护办案实践,从非法集资刑法规制、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共性与区别等方面发表了看法,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姜淑珍随后进行了评议。

在此次论坛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公诉部副主任李凯、北京市二中院刑二庭庭长谭劲松、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金融犯罪检察部主任董丽娟、北京市朝阳法院刑一庭庭长臧德胜、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赵运恒律师等参会嘉宾也做了精彩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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