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渝北区2017年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渝北府办〔2017〕44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渝北区2017年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属相关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27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34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渝北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渝北区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为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请各牵头单位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建立管理台账,于单月15日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报送至区环保局(联系人:张姝、陈曦,电话:8600613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渝北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2. 渝北区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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