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事)例:跨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

一、基本案情

2017年,湖北省某地检察机关在办理高某强奸两名亲生女儿案件时,发现未成年被害人身心遭受严重伤害。本案案发后,高某的三个未成年子女先后前去广东投奔母亲。为有效开展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工作,消除本案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伤害,2018年1月26日,湖北检察机关书面委托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开展异地救助帮扶工作。受委托检察机关立即走访被害人,了解其当前生活状况和迫切需求,联合“点亮心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建救助团队,对被害人开展心理救助。针对被害人无学可上的困境,检察机关为弟弟联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为姐姐联系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劳动技能,并联系做好学费减免工作。目前,未成年被害人学习、生活状态良好,逐步走出心理阴影,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二、典型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人员流动性大,未成年被害人需要异地救助的情况日益增多。各地检察机关加强联系配合,主动而为,跨省横向联动,在依法履行司法保护的同时,注意引入社会专业力量,链接各方面资源,多元化做好异地救助工作,为破解未成年被害人异地救助难题提供了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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