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創新從保護知識產權開始

□ 徐建華

世界在變,創新不變。5月28日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的中國科學院第十九次院士大會、中國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會上,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講話中強調“科學技術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深刻影響著國家前途命運,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深刻影響著人民生活福祉。要充分認識創新是第一動力,矢志不移自主創新,堅定創新信心,著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並對如何推動科技創新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新部署、新安排,高屋建瓴地詮釋了創新的重要意義,讓廣大科技工作者備受鼓舞。

應該說,黨和國家一直都高度重視自主創新,將創新驅動視為重要的國家戰略。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堅持黨對科技事業的領導,堅持建設世界科技強國的奮鬥目標,堅持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堅持以深化改革激發創新活力,堅持創新驅動實質是人才驅動,堅持融入全球科技創新網絡,科技事業密集發力、加速跨越,實現了歷史性、整體性、格局性重大變化,重大創新成果競相湧現,比如國人津津樂道的航天科技、高鐵、核電、量子力學等等,不僅大幅提升了我國的科技實力,也有效地助推了我國質量水平的提升,為實現高質量發展夯實了基礎。

自主創新一直被視為推動產業發展和國家富強的重要動力與源泉。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自主創新的“源頭”就是要確保廣大創新者,尤其是科技創新者想創新、敢創新、能創新、有創新,厚植創新的沃土,從而開出美麗的創新之花。構建適合創新、人人創新的良好環境,應當從保護知識產權開始。某種意義上來說,沒有知識產權保護,就不可能有自主創新。保護知識產權,不僅是樹立我國國際信用、擴大國際合作的需要,更是激勵國內自主創新的需要。保護知識產權,就是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就是鼓勵科技創新。

習近平在博鰲亞洲論壇上就專門強調,“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中國經濟競爭力最大的激勵。”知識產權與自主創新是相輔相成、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統一體。知識產權是關於工業、科技、文學和藝術領域內及其它來自智力活動所取得的一種財產屬性的權利,是法律確認的產權。自主創新是與模仿、引進相對應的概念,是指自己創造出來的能夠取得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包括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在引進先進技術基礎上的消化吸收再創新。21世紀是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取代了土地、資源、資本,成為企業制勝的關鍵和現代社會財富的主要體現。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實現獨立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商品生產和經營目標,關鍵是要通過自主創新,獲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產品和品牌。

前段時間因“中興事件”而引發廣泛熱議的“中國芯”問題,一方面凸顯了科技創新的重要,尤其是核心技術這樣的“國之重器”更是必須依靠創新,因為“實踐反覆告訴我們,關鍵核心技術是要不來、買不來、討不來的。”正如習近平所強調的,要敢於走前人沒走過的路,努力實現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可控,把創新主動權、發展主動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另一方面,過往“中國芯”的創新經歷也在說明,核心技術的創新突破離不開知識產權的保護,西方發達國家正是依靠著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立了強大的“WIntel”生態陣營,使得國產芯片和操作系統很難突破其構建的技術壁壘與保護。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為西方創新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值得我國學習借鑑。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無論是自主創新還是知識產權保護,都需要“久久之功”方能有所成效,期待在知識產權的保護之下,結出更多自主創新的累累碩果。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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