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省份高效協同推進機構改革 創新“自選動作”

地方機構改革,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

最近幾天,隨著湖北、新疆、內蒙古等多省區市機構改革方案獲批消息的相繼公佈,省級機構改革的新聞備受關注。截至目前,已有多少省區市的機構改革方案獲批?已經公佈的多個省份機構改革方案有何特色和亮點?就此,筆者進行了梳理和採訪。

26省份機構改革方案獲批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為省級機構改革的落地框定了時間範圍、做出了路線規劃。其中規定:“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報黨中央審批,在2018年年底前機構調整基本到位。省以下黨政機構改革,由省級黨委統一領導,在2018年年底前報黨中央備案。所有地方機構改革任務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近期,多省區市的機構改革方案相繼“亮相”。截至10月28日中午,至少已有海南、福建、山東、江蘇、廣東等26個省區市的省級機構改革方案獲得中央批覆。

在機構改革方案獲批後,多省區市將正式步入省級機構改革的全面實施階段。


26省份高效協同推進機構改革 創新“自選動作”


高效協同推進改革

從目前獲批的省級機構改革方案來看,在注重重構性和創新性的同時,也講求高效性、整體性、系統性和協同性。

多省區市公佈了黨和政府的機構數量,海南為55個,廣西為58個,廣東為59個,浙江、福建、江西、湖北等多省份為60個,重慶為64個。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戰略研究院國家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祁凡驊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這一方面反映了中央統一限額管理的加強,另一方面也體現了黨的領導在組織設置方面的加強以及黨、政部門職能的融合,有利於降低部門管理溝通的成本,提升工作效率。

在此次省級機構改革中,各省嚴格抓好“規定動作”,統一安排設置了同中央和國家機關保持總體一致的“必設機構”。“各省設置‘必設機構’,有利於實現統一指揮,上下聯動,及時準確地處理地方緊急事務,提升政府為人民服務的效率。”祁凡驊指出。

為了回應民眾對美好生活的訴求,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在此次機構改革中省級設置了諸如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實現了政府機構設置的優化。

推出創新“自選動作”

本次省級機構改革,中央給予了地方一定的機構設置自主權。經過梳理相關報道,筆者發現,不少省份推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自選動作”。

比如,海南是旅遊大省,為了適應建設國際旅遊消費中心的建設要求,整合旅遊、文化、體育等職能,海南省組建了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再比如,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改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並單獨設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劃入“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牽頭協調職責,對外加掛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辦公室牌子。

對此,祁凡驊表示,各省省情不同,在經濟和社會發展過程中所面對的問題也不同,在機構設置上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彈性空間,有利於滿足地方治理中的個性化訴求,使地方機構的設置更為高效、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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