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死亡!安徽通报五起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5月28日,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专报(2018年第9期),具体通报信息如下:

12人死亡!安徽通报五起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5月下旬以来,全省连续发生了5起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教训极为深刻。

事故简况

2 ,5月22日1时20分许,滁州市明光市明东街道沙坝小区人才公寓7号楼一楼区域着火,事故导致2人死亡、7人重伤。

3 ,5月23日13时40分许,206国道淮南与蚌埠交界,淮南境内300米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撞上路边停放的一辆叉车,造成客车内4人死亡、2人受伤。

4 ,5月23日17时40分许,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博资清洁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1名工人在修理泵站时,因操作不慎落入池中,随后2名工人在施救中相继落入池中,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

5 ,5月24日8时25分许,合肥市滨湖某建筑工地,1名工人在地下室作业时缺氧被困,其它5名工人在救援时相继被困,截至目前,事故已导致3人死亡、3人受伤。

上述5起事故发生在短短4天之内,充分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

事故原因

“5·21红四方事故”直接原因初步判断可能是液氨外送阀内漏,导致液氨进入氨火炬总管,在压缩机停车泄压过程中,工艺气处置不当造成气液氨从火炬口外溢,引起火炬下风向附近人员身体不适。

“5·22明光沙坝小区火灾”2人死亡的直接原因初步判断可能是盲目跳楼自救,造成坠亡。

“5·23淮南道路交通事故”存在5座私家车乘坐6人超载行为。

5·23天长博资清洁污水处理站事故

5·24合肥滨湖某建筑工地事故均是一名工人遇险,其它人员盲目施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暴露出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不重视,现场管理混乱,作业人员缺乏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常识和自救互救的能力,企业缺少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气体监测监控仪器,监管部门对有限空间作业监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

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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