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九岁幼童,高空连抛下14个灭火器,面对确凿证据,家长却死不承认,责任应该谁负?

会思考的皂角树

两个九岁孩童高空连抛下14个灭火器,怎么看这一案件?

这件事上除了租客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属地派出所、物业管理单位、该户房东业主将受此事牵连,可能会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这么说?笔者来分析一下。


从录像来看,至目前为止尚未发生重大伤亡毁物事故,尚且侥幸,但是据录像描述事件的责任方已明确,那么前述的警方、物业和业主这三方在事件调查之后未采取有力的措施杜绝进一步恶性事故的发生,居然在被动等待租客的租约结束,就很有问题!

这三方可谓手足无措,明显的安全措施不足,很可能再次发生仍至重大事故。对可能产生的后果,自己应该履行什么职责糊里糊涂。

试想一旦再次丢下灭火器什么的产生人身伤亡事故,租客的赔偿责任是免不了的,假如说他没有充足的赔偿能力呢?

受害人的律师,哪怕水平再次也会将以上的三方作为共同被告一同告上法庭。下面分别说一说各方可能会承担的责任及原因:

一、派出所的责任。警方治安责任是防患于未然,和消防工作一样,不只是事故调查那么简单。在现有证据下,从高楼丢灭火器及其他物品的行为,完全够得上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实施人虽是两个孩子,但是监管人、其家长有疏于监管过失,应获其罪!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应立即提请检察机关给予公诉,之前应将该租户给予控制。如果没有相应预防举措则需承担不作为之风险。

二、物业管理方的责任。事件发生,部分发生在楼顶平台,物业管理方对顶楼平台的管控存在疏漏,在现有条件下,虽然装了监控,可能还不能完全避免事故的发生,最妥善的办法是全方位无死角地用监控设备及人员24小时监控可能的抛物地点,人盯人战术也要用上!如果未做到,则承担可能承担管理失职之责(视再次作案地点定)。


三、房东业主的责任。很多人认为这户的业主很倒霉,遇到了这么不靠谱的租客,却没有想到他可能会更倒霉!

再次发生了伤亡事故,肇事租客如无力赔偿的情况下,房东业主可能被连带被告。业主与使用人在居住使用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责任。房东有管理责任,不因将房屋出租与他人而灭失,如果租客承担不了赔偿责任,那么该房东业主承担部分管理之责!(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就是这种情况)


综上所述,为避免惨剧再次发生,当地警方、物业管理方和房东业主应积极行动起来商量对策,比如: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拘押并送检起诉家长(检方可考虑最适合的罪名);

2、房东业主立即终止租期,驱逐租客搬离小区;

3、物业在租客未搬离期间做好全方位监控预防工作。

几方如果再无有效措施杜绝类似灾祸,这样被动的干等下去,眼睁睁的等待两个熊孩子再次做案,那么就该担责,不冤枉!因为这已经不是意外,而是安全责任事故!

这样的祸害留他做甚

此答


老包有时不在线

孩子犯错做家长的有责任和义务去管教,身为父母袒护自己的孩子可以理解,但是逃避责任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据江苏广播电视消息,从4月20日开始,江苏昆山市某小区内,楼上时不时会有酒瓶、玻璃杯、大砖头掉下来,砸在商业街的过道上。5月1日到5日期间,更恐怖的事情发生了,有人接二连三从高空抛下14个灭火器,险些殃及行人,非常危险。

据当事人周先生讲述,当时自己正在店门口和朋友们闲聊,一个灭火器突然就从高空掉下来,掉在离自己一米不到的地方,而且还差点砸到了一个小孩。

通过这些一连串的事件后,物业在楼道安装了监控,结果没过几天更狠的来了,一辆自行车从天而降,这一次民警也感到了现场,通过监控发现,竟然是两个9岁的孩子,经过核实之前的瓶子、灭火器也是他们干的。

原来,这两个孩子是一家出租户的,民警要求孩子家长严肃教育孩子,因为太过危险,但是没想到家长竟然矢口否认,连民警上门沟通都被拒门外。

这时闹小区人心惶惶,小区物业智能和房东沟通,等房子到期后收回房子。

高空掉落的杂物危害太大,因为重力加速度的原因,一枚30克的鸡蛋,如果从25楼掉下,是可以直接砸死人的,哪怕是4层楼掉下来,都能把人砸伤。

面对如此严重的事情,家长竟然不承认,简直无法理解。万一那天熊孩子真的砸伤人,可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小拉车

9岁熊孩子从20层高楼扔下危险物品,家长却耍赖不承认 !事情是怎么回事:

在昆山市黄浦城市花园小区,24号楼下,就是一条商业街,沿街是一排店铺,商业街上不时有行人来往,靠外侧停满了汽车。

4月20日开始,24号楼上突然不时有酒瓶,玻璃杯,大砖头等危险物品砸下来,直接砸在商业街的过道上,吓坏了周围的居民和来往行人。最近几天先后有好多危险物品从楼上丢下来!



物业工作人员在现场安装了监控,仅数天后,又有危险物品砸下,这一次居然是一辆自行车!


经物业和民警上门沟通,要求家长教育孩子,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但这户人家的家长拒绝配合,甚至否认此事是自己孩子所为,经多次上门沟通无效。


首先,感到震惊!震惊现在的熊孩子可以惹下塌天大祸!九岁的孩子为了好玩可以无所顾忌,拿其他人的生命做儿戏!20层的高层扔东西不要说是酒瓶,大砖头,灭火器,就是一个鸡蛋科学实验证明如果落到人的头上,这人必死无疑!好吓人啊!视频中我们还看到灭火器落下的时候离一个行人只有一米,那个人与死神擦肩而过,真是惊魂瞬间。这就是犯罪,尽管他还是个孩子!熊孩子犯了错误不管多大的错误就是天大的错误,家长一句:他还是个孩子!所有的罪责就烟消云散了!什么也不追究了!也不管给人家多大的伤害!以犯错误的是个孩子为理由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在熊孩子越来越多和人们处理的态度有很大的关系!犯罪越来越低龄化,好多熊孩子仅仅为了好玩就肆意妄为。据报载一个熊孩子为了看看孕妇会不会流产就将一名怀孕七个月的孕妇推下楼梯,三个熊孩子为了好玩竟将石头放到高铁轨道上逼停列车……震惊啊!



第二,反思熊孩子的教育!一个熊孩子的背后一定有一个宠溺的父母!养不教,父之过!孩子一出生都是一样的!为什么人家的孩子遵纪守法,行为端庄!而你的孩子无法无天!是因为你的教育,你事事都依着孩子,孩子在家说一不二,从小犯了什么错误都忧父母顶着,是谁给了熊孩子这么大的胆子,是谁让他们没有了敬畏之心,毫无疑问必然是家长!可怕是出了这么大的事家长还故意袒护和逃避责任,没有担当!不知道这个家长要把这两个熊孩子引向何方?

第三,感慨现在的对熊孩子们的惩处力度!现在熊孩子即使犯下了滔天的罪行惩处也是绵软无力,他是未成年,可是你不惩处他,他要遗害其他人,甚至拿去人家的生命,你是保护他了,但是谁来保护他人,这公平吗?熊孩子犯了错,好多都是一幅满不在乎的样子,因为他知道自己再怎么作也没事,你不敢把我怎么样?为什么我们这么没有底线的纵容他,我们在纵容他说不定哪天受到伤害的就是我们自己!


松高寻鹤

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江苏昆山某一个小区里的事——

两个九岁幼童,从4月20号开始,就时不时地从小区的高楼上往下扔着酒瓶、玻璃杯、大砖头。

而在5月1号到5号期间,更恐怖的事情发生了:这两个“熊孩子”竟然从高空连续扔下了14个消防灭火器!而且,还“力大无比”地扔出了一辆自行车!所幸正好被窗台给挂住了,但其摇摇欲坠的样子,把路人反而看得更加的胆战心惊……

当民警及物业保安赶到现场,找到了这两个“熊孩子”的家长时,他们不但不配合,还继续一味地包庇着孩子,还仍然厚着脸皮否认此事是自己孩子的所为。

这样的孩子,家长还不加以严厉的教育吗?这样的危险之举,家长还可以故意在装聋作哑不赶紧惊醒反思吗?

在这样的事实面前,家长还不应该为自己对孩子疏于管教而感到愧疚和后怕吗?

然而令人不可思议而又气愤不已的是,即使面对着这样的确凿证据,也就是事实已铁证如山了,而这两个“熊孩子”的家长,竟然仍能死不承认,竟然仍在百般狡赖!

可以说,他们这就是在以自己的实际表现,充分地验证了“有什么样的熊孩子就有什么样的熊家长”这句话的正确性。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本就担负着教育自己子女,培养他们有着正确行为规范的重任;家长,又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更必须还要为闯出祸的孩子担负着道义上或法律上的责任!

而家长,如果只知一味地包庇着自己孩子的错误行为,也就等于是在纵容着自己的孩子干坏事!这必然会使孩子以后要犯出更大的错误,能干出更多的坏事。最终,只会酿成更大的恶果,只会养出一个废物,只会有追悔莫及的那一天!

在此,关于高空抛物的危害性,有关高空抛物造成的许多惨剧事例,就无需赘言和陈列了。

现在,高空抛物,已不仅仅是文明素质的问题了,随着居住趋于了高层建筑化的普及,随着这类伤害事件的日益增多,这早就成为了一种触目惊心的事实了,这更早就上升成为了一个违法的行为了。

但我们在谴责这两个“熊孩子”不明事理家长的同时,是否也要对该小区有点“滞后”的处理稍再微词几句呢?

为什么,这两个“熊孩子”从4月20就开始扔酒瓶、扔玻璃杯、扔大砖头,扔了半个月,能扔了这样长的时间都没人来管?

直到扔下了灭火器和自行车这些“重器”后,才有物业和民警找上“肇事者”的家门。

虽然这件事“走运”的是一直都没砸到行人,没有对无辜的路人造成“天灾人祸“,但在小区内,竟然存在了这么长时间而且又是这么频繁的高空抛物现象,物业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管理职责,又体现在了哪里呢?这到底是熟视无睹还是疏于查察才造成了这两个“熊孩子”的“猖狂”之举呢?那么,这是否也属于一种失职或渎职呢?

据悉,目前小区物业已采取措施,通知了这两个“熊孩子”的家长,同时和房东沟通,七月份租期到后立刻停止与该户的租约——这就等于宣布:你这样的住户,是“不受欢迎的人”。

是的,对于这种不通情理,不知天高地厚,不顾别人死活,不能教育孩子,不懂安全常识的租住户,就应该要把他们“扫地出门“!


偶来三径

99随便语:养不教父之过,熊孩子违法,但板子应当打在熊家长身上。

这件匪夷所思的事,就发生在苏州昆山,这让笔者特别气愤,因为,在很多人的印象里,苏州以及下属几个县级市的经济发展迅猛,社会治安环境也很不错,为何出现这样无耻无赖的熊孩子和熊家长?

地点:苏州昆山,黄浦城市花园小区

时间:4月20日至今

事件:9岁熊孩子从20层高楼扔下危险物品,家长却耍赖不承认

(1)昆山市黄浦城市花园小区,24号楼下,就是一条商业街,沿街是一排店铺,商业街上不时有行人来往,靠外侧停满了汽车。

(2)4月20日开始,24号楼上突然不时有酒瓶,玻璃杯,大砖头等危险物品砸下来,直接砸在商业街的过道上,吓坏了周围的居民和来往行人。

(3)5月1日至5日期间,更恐怖的事情发生了,一个个灭火器钢瓶,被人从高楼上砸下来!

据商铺老板周先生介绍,当时他恰好在店门口和朋友聊天,其中一个灭火器钢瓶,就砸在距离他仅有一米远的地方。另外有一个路过的孩子,也差一点被砸中。

经统计,共有14个灭火器钢瓶,被人从高楼上砸下。

(4)物业工作人员在现场安装了监控,仅数天后,又有危险物品砸下,这一次居然是一辆自行车!

由于物业保安和民警及时赶到,发现作案的是两名9岁左右孩童。

这户人家是租户,租住在24号楼的2003室。

(5)经物业和民警上门沟通,要求家长教育孩子,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但这户人家的家长拒绝配合,甚至否认此事是自己孩子所为,经多次上门沟通无效。

目前,小区物业只能与房东沟通,等这户人家7月份租期到期后,不再续约,在此期间,由物业安排保安加强巡逻。

99随便观点:

第一,熊孩子的行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太危险了!

高楼坠物的危害是巨大的,事实证明,哪怕高空丢下来的一个苹果,也会造成极其严重的恶劣后果,更何况是消防灭火器钢瓶,酒瓶子,自行车这些危险物品?

哪怕没有事实上造成人员伤亡,这种行为也不可原谅。

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第二,熊孩子9岁,无法让其承担刑事或行政责任。

这是法律的无奈,目前的情况是,由于肇事的是9岁的未成年人,即便警方已经掌握证据,却无法给予两个肇事的熊孩子处罚。

判刑显然不够年龄,就连行政拘留也不行!

真怀念以前的工读学校!

这两个熊孩子9岁,原本应当是上学的年龄,却缺少人来管教,他们的父母本身品行恶劣,无法起到任何教育作用,也是这两个孩子的悲哀。

这户人家父母,难道你们自己就不想一想,你们亲手把自家孩子,教育成这副鬼样子,等这两个孩子长大,他们就是流氓混混,第一个要对付的人,就是你们自己!

第三,熊孩子违法,家长是无耻的熊大人,应当让其承担责任。

9岁的熊孩子无知,难道他们家的父母也无知吗?

然而,现实就是如此无奈,事实证明,这种无耻无赖的家长,就是典型的熊大人。

我们一点不怀疑,两个孩子有今天的调皮捣蛋,胡作非为,与家长的素质,是直接相关的,正是因为有无耻的父母,才有无耻的孩子。

我们应当如何对付这种不讲理的父母?

应当强制这户人家搬离!

应当对熊大人的家长进行训诫,有必要时,对其进行拘留!

从现在的情况看,物业采取的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的“笨办法”,因为,对于这种无赖,仅仅安排保安巡逻,不可能阻止熊孩子继续丢杂物,该有的危险,依旧存在。

更重要的是,对于存在明显的违法犯罪,却没有惩罚,那是对其他人的不公平。

结束语:这种家庭的熊大人和熊孩子,就是对全社会的严重威胁,这种人的存在,对于全社会都是莫大的悲哀。

建议对这种没有基本道德观念,危害社会的人,该抓的抓该罚的罚,不要有姑息!


99随便

看了整个报道得知,2个9岁孩子扔东西已不是第一次,先后扔过酒瓶、玻璃杯、砖头、消防灭火器、自行车。都是从24楼扔下,其中任何一样东西,只要砸中人都必然会发生严重伤亡的事件。

首先,孩子的父母在知道孩子这种极不文明且具有巨大危险行为时,作为监护人应当予以制止并加以严厉地教育,但是该监护人却在民警找到后矢口否认自己孩子的过错,我个人认为作为监护人却不加以制止,放任这种危险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伤亡的,应当考虑对其监护人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次,孩子虽仅有9岁,当孩子的行为造成他人伤害时,也应当由孩子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再次,每一位公民都应遵守社会公德,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大家都知晓,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却包庇纵容到如此程度,自己不从自己教育方面寻找自己的问题,却袒护犯了错误的熊孩子,虽然高空乱抛杂物的人是熊孩子,不是熊家长,但是其作为监护人明知孩子存在高空抛物的行为却不予以制止,也应当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

总之,高空抛物危害性大,一旦砸到行人或是车辆,极有可能危及生命。作为孩子的家长,应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为孩子树立好的榜样,培养孩子正确的行为习惯,是身为监护人的职责。遇到孩子犯错时绝不能包庇纵容,否则只会毁了你的孩子。


许爱莉老师

高空抛掷物品,有好危险,不用多说,每年都有人因为高空抛物,被无辜砸伤甚至砸死。

而在苏州昆山市黄浦城市花园小区,这里的居民忍受了很多日高空抛物,从4.20日开始,他们的小区就从24号楼上不断抛下酒瓶,玻璃杯,甚至砖头。

最离谱的是,5.1日后,开始接二连三的丢灭火器,过后更是丢了一辆自行车下来,而从监控中可以清晰的辨别出,丢东西的是两个九岁的孩子。


孩子犯错,按理说,家长不应该包容,因为抛掷这些物品非常危险,有住户几次差点被砸中,砖头,玻璃,自行车,灭火器哪一个不是会让人头脑开花的物品。

一旦真砸中人,孩子的监护人面临的就是全部的民事责任。

但面对民警找上门,家长却各种死不承认,还门都不开,当前警方和物业解决办法,无非是因为是租客,让房东以后不能续签合同。

而租客的合同七月才到期,这段时间物业和警方表示会加强巡逻。


这样的结果,真是让人无可奈何,因为庆幸没有砸中人和物品,目前可能最多追究家长损害路面,乱丢垃圾,破坏消防设施的一些相关费用。

九岁也不可能有刑事或者行政上的惩处。如果是成人会面临危害公共安全罪

我想,也是家长认准了这点,才如此噬无忌惮吧,但所谓惯子如杀子,现在的一时纵容后期早晚也会出是非。


纵容孩子乱丢东西,高空抛掷连续这么多天都不阻止已经让人瞠目结舌,过后被监控拍下,面对确凿的证据,死不承认。这样的榜样难怪有这样的孩子。

我只能说,凡事总归有因有果,孩子小时候不教育好,长大后不是未成年人了,就会有社会,会有监狱。


廖彩琳律师


事件回顾:近日,在苏州昆山市黄埔城市花园小区有人从高空抛下14个灭火器非常危险,而经过调查,居然是两个9岁左右的孩子。

5月1日到5日期间,一个个灭火器从楼下抛下来,险些殃及行人。

楼下商铺老板周先生说,自己当时正在店门和朋友聊天,灭火器就坠落在离他一米的地方,非常危险,差点砸到一个孩子,我们在聊天的时候又扔下来三个。


无业人员随即在楼道内安装了监控,并将灭火器收集起来,没想到过了几天有一辆自行车从天而降又差点砸到行人,这一次民警和物业赶紧到达现场,发现居然是两个9岁左右的孩子。

经了解该户为租房户,民警要求家长严肃教育孩子,可没想到孩子家长极不配合,并否认是自己孩子所为。

物业虽然有确凿证据,与警方一起再次去租客家沟通时对方却拒不开门。

目前物业已采取措施,通知孩子家长,同时与房东沟通,七月份租期到期后立即停止与对方续约,在这期间物业会加强保安力量维护小区安全。


诗词公寓观点:高空抛物造成的危害的前车之鉴至今历历在目,如今又有熊孩子如法炮制,而且更厉害的是接连抛下14个灭火器,一辆自行车,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一次高空抛物问题了。

首当其冲的就是家长的责任,遗憾的是当物业和民警找到孩子家长时,对方却拒绝合作,否认是自家孩子所为。那作为家长,这位肯定不是一个合格的家长,面对孩子高空抛物造成的严重后果(好在没砸到人),不但不虚心接受物业和民警的意见,还一再维护自己孩子,这样毫无底线的惯着孩子,无异于变相纵容孩子的恶性,有这样家长的孩子,迟早有一天会出大事。只是那时候估计这位家长哭都没地方哭去。


其次,物业也应该有责任,小区的类似消防通道还是不够畅通,像灭火器是小区统一配备,那两个9岁左右的孩子如何能轻易的拿到?楼道内怎能随意摆放自行车,是有会影响他人同行?这些安全问题显然物业做的也不是很好。

最后想说,希望物业能以这次的事件为戒,对于小区能重新制定安全流程,堵住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也希望各位家长管好自己的孩子,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的生命财产负责吧!


诗词公寓

昆山市两名九岁的幼童,从高空楼上连抛下14个灭火器,这真是骇人听闻!

一、这是谁家的小孩?这么大胆!砸到人怎么办?

想必楼下的用户和行人,头上都高悬着一把利剑,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这还让人活不活?

二、这么多的灭火器,他们是从哪弄的?

如果其家不是开办灭火器工厂的,那一定是偷盗公共设施的。对于这种破坏消防设备的行为,危害极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应当严厉查处和制裁。



三、熊孩子犯错,其家长却不承认,难怪有其子必有其父。

这两个小孩年龄不大,却净干坏事。一定与其家庭教养有关,当监控录像等证据都指向他们家的时候,可是两个熊孩子的家长却拒不承认,无理抵赖。可见其干坏事是有祖传性的,真是劣根不改。

四、严厉查处,消除隐患。

对于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严厉查处,将他们驱逐出去,以免后患。由于小孩年龄较小,无法追究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对于监护人拒不配合的,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监护职责。


法重情深

九岁了,也不算幼童,标准的儿童了。

当然,孩子的世界我们不懂,高空连续抛下14个灭火器。那么,一个普通的家庭家里是没有这么多灭火器的,这些灭火器从哪里来?该不会是偷的吧?除了扔灭火器,还有大砖头,酒瓶,甚至还有一辆自行车。

从上面的情况来分析,这两个孩子肯定不是无意扔这些东西的,难道他们在作什么实验吗?是不是想验证两个物体同时落下的真伪吗?还是这两个小家伙在进行什么比赛。

所以,当发生这样的事时,首先要求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因为高空抛物真的很危险。这是拿别人的生命在开玩笑,后果很严重,但是这两位家长,在事实面前竟死不承认。真是想不通,让你们教育一下孩子怎么呢?现在都有摄像头,不是你不承认就可以否定的。真是想不通,教育你的孩子难道不是你们的责任吗?

当然最后的结果是,让这两位家长搬出这个小区。看来这还是两个出租户。应该是在当地打工的,如此教育自己的孩子,如此包庇自己的孩子,表面上是为了孩子好,其实是害了自己的孩子。

这样的孩子不可能有责任心,家长法律意识淡薄,孩子也一样,现在不管孩子,惯着孩子,再过几年,想管都管不了了。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有这样的家长,只能是孩子的悲哀!长大了只有社会来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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