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四437
先确认下题主的意思,是否是指全部出资100万,其中投资人乙出资60万,占比60%,创始人甲出技术并负责运营,占比40%?
出资比例方面只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即可,我觉得主要还是涉及到创始人的出资的问题。
针对创始人甲的出资,可以有3种方式:
(1)如创始人甲只出技术并负责运营,并无其他的出资补充,则需要创始人甲提供的技术进行评估鉴定,其评估价值至少要在40万以上(低于40万,则可以认为是出资瑕疵,实缴出资不足),并且办理技术产权的权属人的变更至公司主体名下。
(2)创始人甲提供的技术出资如果评估价值不足40万,但是双方约定由乙方实际出资,举个栗子,如甲提供的技术评估价值为20万,则另外的20万出资可以约定由乙代为履行出资义务。
(3)创始人甲提供的技术出资如果评估价值不足40万,由甲在规定的出资期限内完成出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