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巴中市人民政府網消息
5月29日
巴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發佈
《關於調整購房補貼有關政策措施的通知》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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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購房補貼有關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要求,結合我市房地產市場發展實際,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九條措施的通知》(巴府辦發〔2016〕21號)中涉及購房補貼有關政策措施作如下調整。
一、第四條“完善購房補貼政策”措施和第五條“鼓勵農民進城購房”第一款“降低農民購房成本”措施,自2018年6月1日零時起停止執行。申請上述措施補貼的購房業主應在2018年6月1日零時前完成網籤備案。
二、第六條“推進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第二款“鼓勵購買地下停車位”措施,自2018年12月1日零時起停止執行。申請上述措施補貼的購買業主應在2018年12月1日零時前完成網籤備案。
三、《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九條措施的通知》(巴府辦發〔2016〕21號)和本通知有關政策措施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特此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5月29日
還沒有申請購房補貼的小夥伴
趕緊去網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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