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出嫁女能否获得补偿?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在中国几千年的思想影响下,很多外嫁女是拿不到原家庭的财产的。

为了去除这些不公平的现象,我国法律不但规定外嫁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对她们的其他权利也做了一定的规范。其中,就包括农村外嫁女的土地、房屋征收的补偿问题。

农村土地征收,出嫁女能否获得补偿?

(图片来自网络)

我国农村实施的是集体经济,每一个成员都是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部分。因此,每一个成员都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其中就包括农村土地的征收、征用的补偿款。

外嫁女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这一点主要是看外嫁女的户口是否迁出。

我们举两个简单的案例来说明。

案例一:

2013年,生活的甲村的刘女士出嫁,嫁到了乙村,但是他的户口并没有随之迁到乙村,而是继续保留在了甲村。同时,刘女士原本承包的10亩田地,30亩林地也依然保留着。2017年,甲村进行经济开发,刘女士原来的土地在征收范围之内,但是,村集体以刘女士是外嫁女为由,拒绝将这些土地的补偿款支付给刘女士。

农村土地征收,出嫁女能否获得补偿?

(图片来自网络)

在本案中,刘女士虽然外嫁了,但是他的户口并没有随着外嫁而迁移。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只要刘女士的户口没有迁移,她就还是甲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另外,《土地管理法》还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刘女士出嫁之后,甲村并没有收回刘女士所承包的土地,也没有对其提出其他的要求。可见,甲村是承认刘女士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事实的,否则便是他们工作的问题了。

农村土地征收,出嫁女能否获得补偿?

(图片来自网络)

案例二:

2014年,生活在丙村的陈女士外嫁到丁村,陈女士的户口也随之迁移到丁村。迁到丁村之后,陈女士不仅仅在丁村分到了土地,同时也保留了丁村的一亩三分地。现在,丙村要征收陈女士分到的土地,那么,陈女士还能获得补偿吗?

原则上来讲,陈女士将户口从丙村迁到丁村,她便取得了丁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同时丧失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自然不能再获得该土地补偿款。

但是,这种情况也不是绝对的。

针对这一点,还得看地方的相关政策,是否支持陈女士是否也能取得丙村的土地征收补偿款。

农村土地征收,出嫁女能否获得补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