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提供:小慶
資料整理:書寫自然
我今年35歲,5年前為了和前妻結婚,我自己買房買車,還在房子上加了她的名字。前妻是一個疑心病很重的女人,我又是做裝修材料生意,每天都要去跑客戶,難免會陪客戶進一些娛樂場所,但我到現在都可以明說我沒有去做過出軌的事情。
前妻因為這些就經常和我吵,而她比我小6歲,所以我一直把她當寶一樣寵著,有時候她發脾氣我也就一直哄她。只是隨著我生意越做越大,她的疑心病就越來越強,甚至有一次因為回家路上買了些燒烤回去,她也懷疑我和其他女人做了什麼。
我的寵讓不但沒有給她信心,反而使她疑心病越來越重,為了孩子我忍了一次又一次,直到她連續趕走我三批客戶,忍無可忍下我打了她一耳光,從此終於步入離婚。
離婚後房子、車子都分了她一半,然後我給了她120萬,算是又從她手裡把車、房買回來。
這樣又是半年多過去,她只是偶爾來看看孩子。最近她告訴我她生病了,是宮頸癌。我聽到這消息真的啞口無言。我不知道自己該如何去幫她走出困境,我不知道我是否還應該考慮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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