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拿了分手费的女生

偶像剧里总有趾高气昂的家长甩钱给女主:“给你五百万,离开我儿子。“让她滚出总裁的世界。无一例外的,女主都会很愤怒的反驳,“我爱的不是他的钱,你休想侮辱我!”然后拎包走人,再经历一番爱恨纠葛,分分合合,最后嫁入豪门。

那些拿了分手费的女生

最近《上海女子图鉴》中,罗海燕拿上海男友两万的“分手费”买房一时讨论纷纭,分了手,该不该拿分手费?该不该给分手费?

法律的角度讲:恋人之间索要“分手费”合法吗?

引自律师 左文盼:恋爱一方向另一方主张 “青春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虽然有可能在感情存续期间写过欠条,但实质上也不存在借贷关系,也就是说,欠条往往因“有名无实”而导致无效。

如果实在不得已或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况下写下支付“青春损失费”欠条的,依照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的意思表示,除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外,受害方是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所以,凭借这类“欠条”到法院打官司也很难得到支持。

由此可见,“青春损失费”这个说法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

那些拿了分手费的女生

但从情理角度讲,感情其实很靠不住,说变就变,没有道理,上一秒可能还爱到发疯离开对方就生不如死,下一秒就觉得TA面目可憎,恨不得早早摆脱。

有的人觉得,恋人之间唯一的筹码就是感情,如果他已经不在意感情,那就用钱来找回场子吧,先转身的人,总要付出点什么,才算公平。

有的人却觉得,爱是不能用钱来衡量的,分手了就各自安好,给对方和自己都留个面子,互相给个台阶下,不要因为钱再抹掉彼此心里最后那点好。

还有像《上海女子图鉴》里那种被爹妈拆散的情侣,男生妥协了,然后象征性的拿点钱补偿,以为这就算好聚好散了。

有的女孩希望姿态好看,把分手费看成一种侮辱,最后钱和人,一样也没留下。有的女孩好面子,但也不完全傻,像罗海燕那样只拿一部分。

那些拿了分手费的女生

《上海女子图鉴》剧照

但其实不拿,或者拿一半,还是全拿,本质上都是毫无意义。他既然选择了分手,并且用金钱来衡量你们的关系,无论你多么高傲,在他眼里都一文不值。

所以在《上海女子图鉴》里,当罗海燕始终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如何走,她和上海这个城市一样,是充满希望的。她就明白向现实妥协没什么好羞耻的,想要成长,必然会有代价,当她拿着分手费在雨中大哭时,也是在和往日作别。

那些拿了分手费的女生

如果是你,你会选择拿分手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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